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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PPH即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全称为专利审查高速公路。专利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受理局提交的专利申请中所包含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被确定为可授权时,可以向后续申请受理局对后续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PPH包括常规PPH和PCT-PPH。常规PPH:后续申请受理局使用来自某个国家/地区的审查单位的工作结果。常规PPH可应用于巴黎公约路径和PCT路径的申请中。对于通过巴黎公约路径的专利申请,当申请人从首次申请受理局收到在先申请的可授权意见时,可以向后续申请受理局对后续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  相似文献   

2.
朱雪忠  郑旋律 《情报杂志》2013,(1):135-140,179
结合当前世界范围内专利审查积压以及专利审查高速路(简称PPH)的现状,从两个方面研究PPH是如何对后续申请国技术创新造成积极或消极影响的,目的是为今后中国如何参与PPH提供政策建议。PPH对后续申请国的技术创新会造成积极与消极双重影响,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后续申请的审查质量,将使得消极影响大于积极影响,最终反而会阻碍后续申请国的技术创新。因此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后续申请局参与PPH时,有必要建立后续申请审查质量控制机制,以防范后续申请审查质量的下降。  相似文献   

3.
本文对欧洲涉及优先权的法规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对《欧洲专利公约》《欧洲专利公约实施条例》《EPO审查指南》(2012年6月版本)以及《欧洲专利局申诉委员会判例法》(第6版)中关于于优先权的制度做了研究。文中从在先申请的形式要件要求、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之间的申请人主体要件要求、提出优先权的时间要件要求、对于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主题是否一致的判断、在先申请是否构成首次申请的判断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将欧洲的专利法规与中国的相关法规进行了比较研究,这有利于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更好地利用优先权制度。  相似文献   

4.
近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与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启动“快速审查申请战略性处理”(简称SHARE)合作项目,标志着韩美之间的专利审查合作提升到新的高度。根据SHARE合作项目,当申请人就同一件专利申请向KIPO和USPTO提交时,第一受理局对其进行审查,第二受理局可使用第一受理局的审查信息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5.
探讨医药生物领域的专利申请人合理利用优先权的方式,并引发专利审查中对判断优先权是否成立的思考;通过实例分析总结了可利用优先权制度克服首次申请中的某些缺陷,并完善在后申请的情况;可利用优先权制度对在先申请中的明显失误进行补救,进一步完善技术方案,或对在先申请的数据进行补强;尝试合理利用优先权制度能够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争取权利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6.
笔者在近来的代理实务中,遇到了一个典型的案例。申请人是某美国公司,其主张利用美国的在先的"实用专利"(utility patent)申请作为中国外观设计优先权的基础。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发现作为优先权基础的美国申请的类别是"实用专利",据此认为,在先申请与在后的申请并非同一主题,故发出"视为未要求外国优先权通知书"。  相似文献   

7.
2011年11月1日起,中日专利局之间互相制定了PPH项目用来加快专利审查的速度,使专利可以快速授权。对于专利快速授权的制度,目前日本专利局还实行了优先审查制度和早期审查制度等加快审查程序,在条件允许时,我国的专利申请可以对此加以利用。根据《日本专利法》第48条之六的规定,专利公开后,但申请案公告前已被非专利申请人实施的属于申请专利的发明,专利厅长官认为有必要时,可责成审查官先于其他专利申请案,优先对其进行审查。优  相似文献   

8.
分析了我国专利优先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在对比分析《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和《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新旧办法的基础上,总结了新办法的特点,并结合专利优先审查的工作实践,从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相关证明文件、请求时机、申请方式5个方面提出了较为完整的专利优先审查的实施策略。  相似文献   

9.
结合当前世界范围内专利审查高速路的现状,分别从两个方面具体探究了专利审查高速路是如何缓解或加重后续申请局专利积压的,认为专利审查高速路尽管有助于减少针对每项后续申请的重复检索与审查工作,但若处理不当不仅不会缓解反而有可能加重后续申请局的专利积压。  相似文献   

10.
本文对PCT框架下的优先权恢复程序予以关注,追溯优先权恢复程序的起源,梳理优先权恢复程序的历史发展进程,归纳分析优先权恢复程序在各受理局及指定局的实际运用情况,便于申请人和代理人了解优先权恢复制度及该制度在各受理局和指定局的实际执行标准。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初步审定的商标,或申请在先的商标,亦或同天申请但使用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应被驳回。本文就商标驳回相对理由的审查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2.
日本专利局和芬兰专利商标局近日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将处于国际阶段的书面意见或国际初审报告为具授权前景的PCT申请案纳入”专利审查高速公路项目”(PPH)试行对象范围,以提高该项目用户的便利度。利用该项目者须提交的文件:被判断可能获权的权利要求项、首次申请局审查员引用的文献、审查员寄发的所有的实质审查文件等。日芬两局于2009年4月20日启动该项目试行。  相似文献   

13.
根据欧洲专利局(EPO)的最新规定,选择欧专局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PCT申请人,可在国际初步审查阶段向欧专局提交两次修改或答复意见。此规定自2011年10月4日生效,适用于2011年12月1日当天或之后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撰写期限届满的PCT申请。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随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全球PPH项目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2014年1月6日,“全球专利审查高速路”(GPPH)项目和五局PPH试点项目开始试行,PPH项目在全球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日益凸显。本文介绍了PPH项目的发展现状,希望能帮助申请人更好地运用PPH项目。  相似文献   

15.
《科技风》2019,(16)
由于我国实用新型申请一直采用初步审查制度,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环节。但是初步审查制度也会带来实用新型专利权不稳定的问题,继而对后续的专利诉讼、专利转让等环节产生不利影响。在第三次专利法修改时,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作为实用新型评价报告制度的替代与升级被提出,并在随后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文通过梳理评价报告制度的历史为制度以后的发展提供思考。  相似文献   

16.
发明专利申请由于其授权后保护期限长,且因经过实质审查,权利的稳定性强而越来越多地受到专利申请人的青睐。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与申请人或代理人之间是通过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其答复就申请文件本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的,申请人或代理人也是在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中实现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和完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要求申请人对审查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答复,在实践中,有些申请人由于对专利法缺乏了解,不知道该如何答复,也不知如何修改申请文件,不恰当的答复和不正确的修改不仅给后续的审查工作带来障碍,还影响到申请人专利权的获得。  相似文献   

17.
根据目前的专利申请量和审查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的平均审批周期相对于以前有较大缩短,审查的一般原则是根据本专业领域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来进行审查,但有的申请可能涉及一些重要领域会对国家的利益或者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需要快速授权的,这种情况可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要求优先审查。  相似文献   

18.
一、什么是专利申请优先权 所谓"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申请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换句话说,申请人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其他人在其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  相似文献   

19.
本文旨在介绍美国商标审查制度的特点以及与中国商标审查制度的不同,希望对已经或打算在美国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20.
自2004年以来,对一些来自於外国的外观设计申请,专利局审查员会以“在先申请与本申请不是同一主题”为由向申请人发出“视为未要求外国优先权”通知书。如果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只能先辨理权利恢复手续,然后才能向审查机构陈述其不同意的理由。对外观设计专利审查部门的这种审查做法,各界人士质疑之声此起彼伏,一些申请诉讼法律程序,请求司法机构作出裁决,试图改变审查机构的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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