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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庆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3):16-18
民事"诉调对接"是民事审判与调解方式的对接,它使诉讼与调解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相互衔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使司法审判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共同促使纠纷高效解决,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文首先分析了民事领域中的调解与诉讼方式及其关系,随之理论上剖析了"诉调对接"的内涵,论证了"诉调对接"的功能价值及其不足,最后就如何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2.
王栋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18(5):61-66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扩大,人们相互交往机会的增多,知识产权纠纷也不断增多。诉讼调解作为解决这类纠纷的有效机制日益受到法院的重视。本文以知识产权纠纷为主要研究对象,在分析了法院诉讼调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阐述了诉讼调解对于解决该类纠纷的重要价值,并从法官、当事人和律师的角度分别探讨了调解策略的构建,最后提出了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功能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怀化学院学报》2020,(2)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CICC)诉讼与仲裁、调解衔接机制体现了诉讼程序"柔化"和"当事人主义"思想,有助于国际商事纠纷的高效解决。但现有衔接机制中存在主体范围狭窄、机制衔接模式不完整、法庭对仲裁或调解的监督不充分等问题,其根源在于我国司法观念偏于保守、司法服务性功能不够强以及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相对滞后。因此,须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调解、仲裁为纠纷解决的优先选择方式,以诉讼为纠纷解决的宏观保障。在衔接机制中纳入更多元主体并优化其职能,增加庭审阶段、域外执行阶段的衔接模式设计,完善法庭对仲裁裁决、和解协议的审查方式,实现CICC"三位一体"机制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4.
文晓庆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8(3):58-61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潮流中,司法ADR具有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国家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讼对抗的价值和功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司法ADR在国际上逐渐兴起并成为司法程序内解决纠纷的新方式。对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法院附设调解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以现行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为契机,就我国法院附设调解制度的构建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5.
高校教育管理纠纷的诉讼解决有力地推动了高校教育管理的法治化进程。然而,诉讼解纷机制也有其无法克服的固有弊端,正是这些弊端的存在促使人们开始理性关注非诉讼机制对于解决高校教育管理纠纷的价值意义。文章提出高校应当构建"诉讼"与"非讼"并存的多元化的教育管理纠纷解决机制,并对协商、调解、仲裁、申诉等非诉讼方式在高校教育管理纠纷解决中的适用予以了阐析。 相似文献
6.
在司法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为一个热点议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势在必行。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具有非讼性、合意性、简便快捷性、严谨性等特点。它有增强诉讼外调解协议的效力,为强制执行提供依据;促进民事调解制度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衔接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促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健全等功能。充分了解司法确认机制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对于更好地发挥该程序的功能、体现其价值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7.
单一地将家事调解的概念局限于法院调解或非诉调解,都不能完整展现家事调解的法理内核。家事调解制度是涵盖了诉讼外与诉讼内的多种调解主体以解决家庭纠纷为目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我国大陆地区可以借鉴我国香港、台湾地区有关家事调解的立法经验,明确家事调解的范围,建立多机构合作的调解机制和逐步完善调解主体的专业化,实现民间解纷机制与诉讼解纷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8.
9.
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解作为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具有成本低廉、纠纷解决彻底、便于人际关系的恢复等优点.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制度衔接,实现调解机制的功能互补,将有利于缓解诉讼压力,拓宽公民解决纠纷的渠道,回应社会和谐发展的需求. 相似文献
10.
单丽雪 《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101-104
群体性纠纷具有不同于一般社会纠纷的特殊性.其有效解决除依靠常规的诉讼手段外,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也具有重要的作用。群体性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包括协商和解、调解、仲裁和行政处理等方式。有效解决群体性纠纷就要进行理念更新、结构调整与制度建设,并建立与完善预控机制。 相似文献
11.
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笔者从株洲县的社会实践和审判实践出发,对株洲县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12.
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及程序设计的具体建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陈立风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4(4):79-83
在行政诉讼中,对调解进行制度性设计是一个宏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吸纳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中的合理成分,又要兼具行政诉讼程序体系的独特个性,既要吸收域外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又要兼顾我国传统的诉讼心理、诉讼习惯和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13.
丁艺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7(6):53-55
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特色的处理民事纠纷的传统方式,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一项基本原则,曾经得到西方国家的肯定并被誉为"东方经验"而加以学习借鉴。它对于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曾经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由于我国曾经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制度以及对法治的相对忽视,法院调解制度也不可避免地打上了计划经济的烙印,具有强烈的职权主义特点。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法院调解制度在实践中日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诸多弊端,严重阻碍了其作用的发挥。因此,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然价值和效用,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4.
15.
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的交往产生分歧与矛盾是难免的,这就必然出现纠纷与诉讼问题。宋代追求儒家的"无讼"理想,以客观公正、自愿平等为原则,调处的协约应有法律作为保障等加以解决。宋代政府积极妥善解决协调,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推动了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至今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16.
诉讼救济的有限性与非讼救济的非中立、程序规范的缺乏及纠纷解决效力的不确定性等共同构成了当前我国教师权利救济的困境,故对我国教师权利救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改革与完善。从宏观层面上看,完善我国教师权利救济机制时应予遵循或考虑:确保救济机构的中立性、程序性规范的完善、处理决定效力的确定性及借鉴当前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模式完善教师权利的诉讼救济等。 相似文献
17.
唐律直接以血缘关系主体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条文有 77条 ,涉及唐代行政、民事、婚姻、家庭、继承、刑事、诉讼等各个方面 ;其他法律关系主体如凡人、奴婢、良人、皇帝等也是以血缘为依据确定的 ,因此唐律的血缘主义特征是比较明显的。血缘关系与法律关系的融汇 ,是中华法系一大特色。 相似文献
18.
对于宋诗“以议论为诗”的特点,历来褒贬不一。从该特点是否符合诗歌的艺术本质及规律、是否能被广大读者接受等方面,阐述了宋诗的议论特色出现及存在的合理性,肯定了“以议论为诗”是宋诗在唐诗基础上的革新与发展,否定了因宋诗中某些粗浅空泛的诗作而对其一笔抹煞的错误观点;并以苏轼、黄庭坚等成功实践者的典范之作为例,论述了“以议论为诗”在宋诗创作中的具体价值。 相似文献
19.
夏金兰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6(2):65-67
宋代在中国古代史上以“崇文抑武”而著称于世,宋代文化的繁荣也达到最高程度,而宋代宗室作为一个特殊阶层,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创造了自身独特的宗室文化,成为活跃在宋代文化舞台上的最为独特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20.
公正是国际普遍公认的一项司法原则,效率也是各国所追求的诉讼价值。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存在着矛盾,即它们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我们在协调两者关系时应该做到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笔者探索了我国民事诉讼价值协调机制的构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