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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班主任之友》2006,(9):64-64
日前,《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确立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并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等,力求以此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2.
我国自1992年1月1日开始实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来,取得显著成绩,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法律规定责任主体较为概括,没有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且法律规定原则性较强,实际操作的依据不足。2006年8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对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法律规定从56条增加到了75条,其中新增25条,删除6条,修改32条。《草案》明确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确立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并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曾被形象地称为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小宪法,这次修订非常及时,而且意义重大,事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涉及中国未来发展。中小学教育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适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际需要。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规定,依法执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促进未成年人成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法律一经制定、修订、生效,具有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中小学在学习和遵守《草案》法律规定时,可联系修订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行情况,对照新的法律规范条文,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增强法制意识。同时,可联系身边青少车学生鲜活的教育事例,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从法制观念高度,提高执法的自觉性。本选题在学习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联系青少年教育实际进行探讨与研究,目的是与广大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共同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起研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中小学生维权工作。  相似文献   

3.
我国自1992年1月1日开始实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来,取得显著成绩,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法律规定责任主体较为概括,没有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且法律规定原则性较强,实际操作的依据不足。2006年8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对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法律规定从56条增加到了75条,其中新增25条,删除6条,修改32条。《草案》明确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确立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并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曾被形象地称为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小宪法,这次修订非常及时,而且意义重大,事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涉及中国未来发展。中小学教育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适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际需要。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规定,依法执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促进未成年人成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法律一经制定、修订、生效,具有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中小学在学习和遵守《草案》法律规定时,可联系修订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行情况,对照新的法律规范条文,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增强法制意识。同时,可联系身边青少车学生鲜活的教育事例,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从法制观念高度,提高执法的自觉性。本选题在学习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联系青少年教育实际进行探讨与研究,目的是与广大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共同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起研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中小学生维权工作。  相似文献   

4.
我国自1992丰1月1日开始实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来,取得显著成绩,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法律规定责任主体较为概括,没有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且法律规定原则性较强,实际操作的依据不足。2006年8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对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法律规定从56条增加到了75条,其中新增25条,删除6条,修改32条。《草案》明确未成车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确立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并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曾被形象地称为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小宪法,这次修订非常及时,而且意义重大,事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涉及中国未来发展。中小学教育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适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际需要。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规定,依法执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促进未成年人成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法律一经制定、修订、生效,具有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中小学在学习和遵守《草案》法律规定时,可联系修订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行情况,对照新的法律规范条文,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增强法制意识。同时,可联系身边青少车学生鲜活的教育事例,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从法制观念高度,提高执法的自觉性。本选题在学习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联系青少年教育实际进行探讨与研究,目的是与广大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共同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起研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中小学生维权工作。  相似文献   

5.
<正>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主要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就是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学校保护,就是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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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主要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就是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学校保护,就是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其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相似文献   

7.
柯常达  陈淑琼 《新教师》2020,(3):12-12,22
2019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下文简称《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这两部法律的修订是为更好地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其背后凸显的是愈演愈烈的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毋庸置疑,未成年人保护需要法律明晰责任,但不可否认的是,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更多的是起到兜底作用。因此,除却法律的政策设计和制度要求外,未成年人保护实际上也亟须家庭、学校和社会都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一起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社会责任感。换句话说,就是要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建设的基础上,家庭、学校、社会积极形成合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机制的建设与完善。  相似文献   

8.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确立优先原则 未成年人被称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成长环境却不容乐观.为此,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确立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并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等,力求以此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9.
关颖 《家长》2007,(Z2)
从1991年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到现在,已经经历了16个年头。在2007年6月1日全国人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施行前夕,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在天津市区对500余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就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的内容进行了专题调查。结果显示:有87.2%的人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12.8%的人不知道;在表示"知道"的人中,"了解全部内容"的人只有13%,"了解一部分内容"的人有47.2%,"只是听说过,但不了解具体内容"的人有21.7%,有18.1%的人无回答。从整体上看,相当多的父母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是模糊的。在对法律规定并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更别说自觉、正确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了——这是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一大缺憾。法律是神圣的,但法律并不神秘。让我们一起走近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同解读这部关系到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共同反思在孩子的抚养教育中的问题。这不仅将使我们感到法就在身边,也将使我们对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和更加自觉的行动。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被称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成长环境却不容乐观。为此,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确立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并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等,力求以此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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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近日在京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再次提请审议。引人关注的是,草案三次审议稿中增加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相关条款;为了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开设经营性网吧。  相似文献   

12.
网络的出现与发展,对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建立未成年人的网络空间监护制度,是网络空间性质的使然、未成年人特质的必然、人权保障的应然。然而,网络的安全正成为影响未成年人成长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其问题的法律追问,是网络监护人的缺位、法律制度的缺陷、责任落实的缺失。因此,建立我国未成年人的国家、社会、家庭网络监护法律链已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3.
陈粮宜 《新教师》2020,(3):10-11
2019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会议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未保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预防法(修订草案)》)。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不断产生,如家庭暴力、校园霸凌、网络成瘾等现象引发了社会多方的警觉与担忧。此外,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团伙化、手段成人化等不良趋势也引人重视。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空间,对未成年人负有不可推卸的教育责任。基于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所扮演的角色,本文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强化以学校为主体的未成年人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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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教育与法律保护崔建中党和国家一贯非常重视少年儿童尤其是女性少年儿童的家庭保护。1991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确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  相似文献   

15.
《湖北教育》2007,(2):56-56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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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履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责任,聘请100余名“五老”志愿者从事校车安全义务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17.
王方 《山东教育》2010,(4):12-12
2009年5月24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草案)》被提交到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该草案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隐私。  相似文献   

18.
罗马法的监护制度十分发达,其中对监护的监督制度形式多样,体系严谨,规则具体,保证了监护制度的有效性与可行性。这些监护监督制度反映了罗马法将保护未成年人及其他社会弱者的利益看成是一种义务,一种社会公职,强调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是罗马法人文主义精神的体现,是罗马法对社会正义问题的关注和处理,为近现代西方国家法律所继承。它启发我们对正处于快速变革时期的家庭、社会以及国家在保护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弱势群体中的关系问题进行重新思考,对完善我国不甚理想的监护制度具有借鉴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确定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要明确学校和未成年学生究竞是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本文认为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的只是部分的监护职责,即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这种监护职责,是通过《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公法要求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而不是来自合同的约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所负责任之有无、大小,应根据学校在事故中是否负有过错,及过错的大小来确定。同时在未成年学生伤害案件中应适用过错推定,倒置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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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成年人监护法律制度对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及预防其犯罪极其重要。目前各级权力及行政、司法机关比较关注未成年人的法律利益,并分别采用民事法、行政法或刑法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保护。探讨国家监护责任、监护权与监护资格的撤销及转移等法律热点,可针对多部门未成年人监护协作机制的建立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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