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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难!报纸搞新闻改革,总编辑想有所突破,记者要从事批评报道,都会叹一声“难”。大家的目光于是便注视着《新闻法》,期望日后制订出来的新闻法能够保护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新闻自由曾长期是国人不敢触及的概念。在我国新闻事业几十年的实践中,新闻自由遭遇过曲折和迷茫。这种曲折和迷茫,使我们认识到新闻必须立法,以保护社会主义新闻自由。  相似文献   

2.
4月初,胡绩伟会见了采访七届人大和七届政协一次会议的20余名港澳和海外华文报刊及首都新闻单位的记者,谈了他对新闻立法和新闻自由的看法,并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新闻法应是新闻自由的保护法胡绩伟认为,我国社会主义的新闻法,应是一部新闻自由的保护法,因为我国的新闻自由还不充分,应当根据宪法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制定新闻法来保护和发展新闻自由。制订新闻法的目的就是要用法律的形式,保障我国人民的新闻自由,促进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发展。什么是新闻自由胡绩伟认为,新闻自由就是新闻传播工具搜集、发布、传播和接受新闻信息的自由,当然也包括创办新闻工具的自由;另一方面,它是人民通过新闻传播工具反映社会舆论、发表对社会各种问题的看法、以及发表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创  相似文献   

3.
从1980年以来,我国新闻界一直在思考,酝酿制定一部新闻法,至今已有三部内部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存在争议。主要分歧有:新闻法应当与当前实际已经做到的完全同步还是可以“适度超前”;对“新闻自由”要不要界定,如何界定;是否允许民办报纸;有关舆论监督内容的稿件要不要经过上级领导的审批,如果要审批,有关上级领导负不负法律责任;非党报是否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如此等等。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真理越辩越明。一部社会主义的符合新闻规律的新闻法,将会通过民主、公开的讨论而诞生。本刊从这期起特辟《新闻立法自由谈》专栏,欢迎新闻界内外各方人士就此问题写稿投寄本刊,让相左的意见、不同的观点,在这里争鸣、碰撞、交流。由于本刊篇幅有限,内容较多,在这个专栏,我们提倡长话短说,多发短稿,每篇只谈一个问题或一个侧面,以容纳较多的同志发表意见。——编者  相似文献   

4.
本文首先从区别新闻法和《新闻法》入手,阐述了我国虽然没有一部较为系统的《新闻法》,但新闻活动总的来说已经有法可循。文章接着对标榜为了保护"真正新闻自由"的西方国家新闻法进行理性批判,在对我国新闻立法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结论:政治和经济体制的客观现实决定了我国的新闻立法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并给出了《新闻法》出台前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什么是新闻法制学? 新闻自由与新闻法制关系如何,新闻法制的历史演变与发展趋向怎样? 我国为什么要讨论与制订新闻法,社会主义新闻法应遵循那些原则? (一) 法制,顾名思义,即法律和制度。新闻法制,即新闻本身的立法与新闻业的管理制度。新闻法制学是研究新闻法制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通常包括:新闻立法与新闻自由  相似文献   

6.
1980年,我国新闻界提出了制订新闻法的建议。1984年,我国着手制订新闻法。1988年,已有了三个新闻法文稿,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牵头的新闻法起草组的“征求意见稿”、新闻法起草组上海小组的“征求意见稿”、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新闻法研究室的“试拟”稿。1988年2月、4月和7月,中央领同导志多次听取了制定新闻法的工作汇报。从文稿到法律,无疑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解决。不同意见需要通过讨论  相似文献   

7.
从1980年以来,我国新闻界一直在思考、酝酿制定一部新闻法,至今已有三部内部征求意見稿.在征求意見的过程中,存在争议。主要分歧有:新闻法应当与当前实际已经做到的完全同步还是可以“适度超前”;对“新闻自由”要不要界定,如何界定;是否允许民办报纸;有关舆论监督内容的稿件要不要经过上级领导的审批,如果要审批,有关上级领导负不负法律责任;非党报是否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如此等等。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真理越辩越明。一部社会主义的符合新闻规律的新闻法,将会通过民主、公开的讨论而诞生。本刊从这期起特辟《新闻立法自由谈》专栏,欢迎新闻界内外各方人士就此问题写稿投寄本刊,让相左的意見、不同的观点,在这里争鸣、碰撞、交流。由于本刊篇幅有限,内容较多,在这个专栏,我们提倡长话短说,多发短稿,每篇只谈一个问题或一个侧面,以容纳较多的同志发表意見。  相似文献   

8.
1988年12月29日,新闻出版署王强华副署长主持召开了新闻法起草小组会。会上王强华同志传达了胡启立同志对新闻法起草要“加快进度,扩大讨论”的指示。王强华说,新闻法起草小组成立快一年了,起草小组和办公室的同志做了大量工作:6月间提出了供起草小组讨论的新闻法初稿,7月间向政治局常委作了汇报,新闻法起草工作一直在正常进行。办公室的同志还翻译整理了38个国家的新闻法和近百万字的资料,为新闻法起草作了大量内查外调。目前需要对起草过程中遇到的几个难題扩大讨论:①新闻改革和民办报纸;②新闻自由和社会责任;③提高新闻开放度与加强保密;④新闻舆论监督与保护公民的权利;⑤新闻单位独立负责和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  相似文献   

9.
肖燕雄 《今传媒》2016,(12):4-8
任何一部《新闻法》都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谁可以办新闻媒体?为什么要办新闻媒体?也就是新闻自由的主体和功能问题.如何对待新闻自由是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困难所在,而且,困难还不只在于如何处理新闻自由引发的相关矛盾上,还在于如何纠正对新闻自由的性质、主体等根深蒂固的偏识上,如:中国传统对于自由的认识基本是在精神层面上进行思考;现实社会里,对于新闻自由的主体的认识,一直存在着多种不同的意见.这些自由观念有违法治精神,制约着中国新闻法制的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10.
谈新闻立法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办事情有可盾,要好得多。新闻事业也不例外,立个新闻法很有必要。关于立新闻法,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闻法。这个新闻法应包括以下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保障新闻自由;另一方面对违反法律的报道和言论给予必要的限制和制裁。  相似文献   

11.
匈牙利1986年春季国会通过了匈牙利第一部社会主义新闻法。匈牙利部长会议于4月21日发布了关于执行新闻法的法令。这部新闻法是匈牙利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必然成果。 1919年,匈牙利建立苏维埃共和国时期,匈牙利人民赢得了史无前例的、工人阶级的新闻自由。它为社会主义的新闻法播下了革命的种子。1919年6月28日通过的宪法宣布:“在苏维埃共和国,劳动者可以自由地以口头或书  相似文献   

12.
1986年前后,胡绩伟同志连续发表了《谈谈“新闻自由”的自由》《社会主义新闻法是新闻自由的保护法》《新闻自由与民主制度》等文章(见《新闻自由论集》,文汇出版社1988年出版),阐明了他关于新闻自由的主张。胡绩伟的新闻自由观,虽然不像他那“党报的党性和人民性”理论那么集中、系统,但在新闻界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因此,当我们评论胡绩伟的新闻观点  相似文献   

13.
博览     
制定新闻法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新闻要立法,是各方人士的共同呼声,更是新闻界多年来的愿望。但是,起草工作举步维艰,从一九八四年研究起草到现在,连初稿都未能问世。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是在有关新闻立法的一些重大问题上认识不一。分歧最突出的有以下四个问题; 一、关于立法目的,一种意见认为,宪法第三十五条中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新闻自由是言论、出版自由的延伸.制定新闻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自由。另一些同志认为,我国的新闻自由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缺乏新闻自由,而是一些报纸和记者滥  相似文献   

14.
1986年前后,胡绩伟同志连续发表了《谈谈“新闻自由”的自由》《社会主义新闻法是新闻自由的保护法》《新闻自由与民主制度》等文章(见《新闻自由论集》,文汇出版社1988年出版),阐明了他关于新闻自由的主张。胡绩伟的新闻自由观,虽然不像他那“党报的党性和人民性”理论那么集中、系统,但在新闻界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因此,当我们评论胡绩伟的新闻观点时,不能不剖析一下他在新闻自由问题上的一些观点,以便正本清源,辨明是非,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观。  相似文献   

15.
一、新闻立法的权利主体新闻要立法,然而,谁是新闻立法的权利主体,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加以澄清。过去我们常说,我国的新闻事业是“党的新闻事业”,“党的喉舌”、“党的耳目”,我们则都是“党的新闻工作者”,凡事都应坚持“党报的党性原则”。若如此说,则我们的整个新闻事业纯粹变成了执政党的工具,我们新闻立法的权利主体自然也就非执政党莫属了。果真如此,则新闻法实在可以不要。因为执政党内部已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还要节外生枝地搞个新闻法做甚? 或曰,我们的新闻立法是为了保护新闻自由,因而权利主体自然应该是新闻事业和新闻工作者。这种说法也不无偏颇之处。什么样的新闻事业?哪一类的新闻工作者?谁才可以办新闻事业?哪些人才能成为新闻工作者?倘有人对此加了不适当的限定,则所谓的新闻自由的真实或公正的程度势必大大打上折扣。  相似文献   

16.
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受法律的保护,同时新闻传播活动也要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虽然目前用于规范新闻活动的行业规定较多,但是尚无新闻法、出版法、新闻记者法等专门法律,这对于一个以成文法为特征、以法治为目标的国家,显然是一大缺陷。新闻侵权的特殊性一般情况下,新闻侵权纠纷是在新闻从业者行使监督职责时发生,而新闻舆论监督则是建立在新闻自由的基础之上。如果没有包括采访权、报道权、批评权、发表权等在内的新闻自由,新闻的舆论监督便是一句空  相似文献   

17.
本文认为: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新闻自由,新闻法中应对有关行政诉讼作出切实规定新闻自由是人民依法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民主政治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新闻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对此,早在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于n月刊日公布的由列宁签署的  相似文献   

18.
任奎菊 《青年记者》2012,(11):19-20
实现新闻法治化,一方面是对整个新闻事业发展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也是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层面的明确.一切新闻活动都应该在法治化的环境下展开.从我国现有的有关新闻行业的法律法规出发,结合现实中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出台一部全面具体的新闻法已具有迫切的必要性. 新闻法治化是新闻自由的重要保证 新闻事业必须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9.
法作为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新闻法也不例外,它必然是现有的经济基础以及由它决定的各种新闻关系的反映。这就决定了新闻法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从国情出发,制定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闻法。所谓从国情出发,最主要的就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实际出发。只有尊重我国社会的客观现实,充分考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适应建设民主政治和完备法制的要求,才能制定出一部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新闻法,才能正确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使新闻法具有权威性和可行性。脱离中国的国情,离开现实基础,新闻立法就会进退失据,宽严失度,高低难就,寸步难行。从国情的实际出发,制定的新闻法会不会缺乏相对的稳定性呢?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法当然应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废立无常。但是,我们正处在大变革的时期,观念的更新,各种社会关  相似文献   

20.
三、新闻法难以完成的使命 众所周知,中国目前对新闻自由最大的障碍并不不是来自于拒绝采访、记者被打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我国有其他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解决,就记者被伤害来看,记者享有普通公民都有的人身权利,不需要特别保护。新闻自由的真正问题是:言论自由与危害国家安全及泄露国家机密的界限不明(或者说不合理)、新闻审查与新闻出版(包括广播电视)垄断、诽谤及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与合理的新闻监督之间的界限问题,这两个问题,是影响新闻出版自由的最大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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