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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是两个不同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也不同,通过对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的比较和分析,为了便于司法实践中打击和惩治这类犯罪行为,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宜规定为同类犯罪,适用相同的量刑幅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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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2):62-64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刑法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涉及。我国目前《刑法》第177条作了简单的立法规定,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及其他结算凭证、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伪造信用卡的行为。而关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是否以使用为目的,学者对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结合司法实践,拟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进行系统的分析,以期对理解和运用该罪名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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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9,(3)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更改为"污染环境罪",并通过2013年以及2016年的司法解释对于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明确。但是从目前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上看,关于行为人的罪过形式的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主观要件规定并不明确,《刑法修正案(八)》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规定存在冲突,导致司法适用上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认定进行探讨,有助于完善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5.
陈小杉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5)
文章对滥用职权罪犯罪构成中的一些争议问题进行了探讨 ,对该罪的主体、主观和客观方面等构成要件进行了界定。该罪的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符合整个刑法体系的 ;从理论、立法、司法等层面论证了该罪的主观应当包括间接故意和过失 ;徇私舞弊是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行为要件 ,而不单独成立他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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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9,(2):158-160
报复陷害罪是刑法分则中保护公民民主权利的重要罪名,虽然极为典型且处于重要的地位,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少有适用;究其原因,该罪名在保护的法益、基本的构成要件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厘清的问题。因此,本研究从罪名保护的法益、基本的构成要件以及犯罪形态几个方面着手梳理报复陷害罪的犯罪构成,以期为该罪名的立法发展和司法实践提供建议和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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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3):109-117
新冠病毒疫情的发生相当程度地激活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司法适用,对本罪的主观罪过内容需要进一步的规范梳理及厘定。把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主观罪过认定为过失不符合刑法的规范构成,也与司法实践中发生的个案情形存在认识上的抵牾。尽管罪过要件具有罪名适用的界分功能,但是不能为了界分需要而反推本罪的主观罪过。本罪作为故意犯罪是心理事实与规范事实的统一,在具体适用中需要对本罪的刑罚受罚条件进行重新认识,并通过法益实体内容来界分极易混淆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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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杉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1):52-54
文章以滥用职权罪犯罪构成中的一些争议问题进行了探讨,对该罪的主体,主观和客观方面等构成要件进行了界定,该罪的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符合整个刑法体系的,从理论,立法,司法等层面论证了该罪的主观应当包括间接故障和过失,徇私舞弊是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行为要件,而不是单独成立他罪。 相似文献
11.
李玲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2)
本文从犯罪构成要件之一-犯罪主观方面入手,就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的特点和内容加以阐述。论述了合同诈骗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由故意构成,以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的认定是界定其罪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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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以流通或者使用为目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它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要构成本罪,行为人客观上必须有伪造、变造行为;主观上必须出于流通或者使用的目的。只有行为人伪造、变造行为实施完毕,并且所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足以以假乱真时,才构成本罪的既遂。 相似文献
14.
唐一境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3,(6):61-65
自《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起,污染环境罪在理论研究中便存在诸多争议。《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污染环境罪进行了细化补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3年作出新的司法解释,立法的修改,司法解释的补充,均将该罪的争议问题指向保护法益和行为构造上。目前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尚未有定论,对该罪行为构造的认定离不开对保护法益的理解。为更好地贯彻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思想,精准打击环境犯罪、保护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应为生态学的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论,明确“严重污染环境”的规定,对该罪的行为构造不能单一认定为行为犯或结果犯,应在生态学的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论下识别区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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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刑法观已成为当下主流,《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将暴力袭警行为入刑设立袭警罪,正是这种积极刑法观的立法实践。为了更好地适用本罪,必须限制袭警罪的规制范围,防止刑法的过度干预导致犯罪圈的扩大。因此,应遵循法益保护主义原则,明确本罪的保护法益,并在此基础上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人民警察"等构成要件进行正确解读,充分发挥法益在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中的作用;应恪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其他部门法足以规制暴力袭警违法行为的情形下,不动用刑法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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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准确界定是正确适用《刑法》第216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罪"的关键.界定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符合其构成要件,应从犯罪主体,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进行认定,并认清其与专利侵权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的关系.按罪刑法定原则,专利侵权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不构成假冒专利罪. 相似文献
17.
孟庆华 《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04,(2):9-12
刑法学界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观构成要件存在无罪过、严格责任等诸种观点,但这些观点都有不尽完美之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其他一般犯罪相比,其主观构成要件有其特殊性,即应由对非法获取巨额财产的直接故意与拒绝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的直接故意双重罪过形式构成。 相似文献
18.
李兴安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5)
本文论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 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认定和刑事责任四个方面的问题。对于本罪的主观方面作者提出主要可由故意构成 ,而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则也可由过失构成。对于本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作者认为如果所泄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情节严重的 ,按照解决法条竞合的原则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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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6):40-44
犯罪的本质在于对法益的侵害。准确把握不同犯罪的法益,对于理解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确定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能够解决财产犯罪定罪中的诸多疑难问题。对于财产犯罪的法益,理论上存在本权说、占有说、中间说等多种学说的争议,从维持法秩序的统一和妥善处理民刑关系出发,应坚持缓和的违法一元论的立场,"占有说"的刑法定位是较为合理的,由此可以确定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是公民对财物的占有;而财物的具体内涵应坚持"法律/经济的财产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