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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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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官的职业角色定位决定了法官职业伦理的内容,法官是法律的守护神,代表者法律,承载着社会公正使命,除了遵循普通伦理之外,还要遵循普通人或者职业外人士所不必遵守的道德操守。也正是这些伦理要求,才反映了法官职业最本质的特征,关系到法官职业群体形象,关系到国家的司法职能的正常发挥。法官伦理需要制度化地构建,更需要法官的自律,使其被法官群体所认同,并且遵循之成为法官的内在需要。  相似文献   

2.
司法改革的大力推进,引发了学者对基层法官司法的关注。与社会基层关系最为密切,并在司法中起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的基层法官的角色在法律人、社会人、行政人之间游荡,这也是是转型时期中国法官所特有的现象。基层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运用了独特的司法策略,来确保审判之"公正",乡土社会特有的规则、司法者的法律工具主义观念和使审判获得合法性的司法目的是司法情理化的重要因素。以法治优先为原则,寻求法治与情理的合和之境是基层法官应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3.
法官的职业角色定位决定了法官职业伦理的内容,法官是法律的守护神,工表着法律,承载着社会公正使命,除了遵循普通伦常之外,还要遵循普通人或者职业外人士所不必遵守的遵循操守。也正是这些伦理要求,才反映了法官职业最本质的特征,关系与法民职业群体形象,关系到国家的司法职能的正常发挥。法官伦理需要制度化地沟建,更需要法官的自律,使其被法官群体所认同,并且遵循之成为法官的内在需要。  相似文献   

4.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司法审判活动法律原则性与适应审判实际灵活性相统一的产物,是保障法院审判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我国的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我国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过程中缺乏宽松的"外部自由",来自法庭外的外部力量干扰多;法官对法律的适用过程中存在过多的"内部自由",对于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没有统一的适用标准。要解决我国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相关问题,必须从体制、程序、监督等方面着手,既要保护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合法行使,又要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保证法官对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从而有效维护司法公正与法律权威。  相似文献   

5.
适当地运用法律方法有助于法官实现对违法未成年人的教育功效。在少年司法活动中,司法者要在"司法者"思维与"社会工作者"思维之间进行转换,同时,法官应注意法庭语言对未成年人审判对象的影响。基于此,通过普法使社会群体对犯罪少年的轻刑化、缓刑化给予理解与支持,建立健全"法官社会化"的支持系统,强化法官语言学理论知识的掌握与运用。  相似文献   

6.
美国的法官制度是美国的审判制度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作为国家审判权的行使者——法官,如何运用法律和正确地实施法律,直接影响着审判工作的质量和司法的公正。因此,美国对法官的"资格、任免、保障"等都有严格而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石家庄学院学报》2017,(5):129-133
当前,我国审判中心主义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突显,侦查中心主义、庭前法官预断、行政干预司法审判等问题日益严重。而司法实务中这些都在影响司法审判中心主义的践行,同时也反映出司法审判中的刑事诉讼模式所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审判中心主义在司法审判中的进程,以拓宽审判中心主义在我国实现的路径,应采取以下措施:从证据审查、平衡控辩主体双方地位为庭审实质化提供保障,防止其流于形式;以原始证据原则保证法官审判中接触的证据材料是最具真实性、权威性的;采用"法官庭前不确定"方法及庭前不接触原则来阻断庭前预断;通过实行法官责任制来增加违法成本消弭行政权的干扰。  相似文献   

8.
从某种程度上说,法的价值的司法运用其实就是法官的价值判断.在司法审判中,法官的自由裁量体现了法官对法的价值理解.法律价值因其特殊功能使它在立法、司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大连大学学报》2017,(2):53-59
起源于中世纪的巡回法庭,在近代早期成为英国司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获得了巡回审判的司法垄断权。近代早期巡回法庭的组织结构日趋完善,司法职能与行政职能也获得极大发展。巡回法官由职业法律者担任,通常每年两次到巡回区审理刑事与民事诉讼。巡回法官作为中央政府的代理人,是中央与地方的联系枢纽。巡回法官不仅传达中央政府的政策与法令,而且监督以治安法官为权力中心的地方政府,并指导业余的治安法官审理司法案件。巡回法官积极参与地方治理,为国家治理的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相似文献   

10.
网络舆论对于司法审判的影响已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一方面其有利于预防司法审判不公促进判决结果公开透明,另一方面会干扰司法独立,妨碍司法公正。阐述了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的积极影响及其消极影响,通过分析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的消极影响的原因提出了一些建议,引进"协商型司法正义"理念,建立和完善司法舆论网络监管条例;促进法官理性地面对网络舆论;建立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的沟通机制;加强网民法律素质和媒介素养。  相似文献   

11.
审判动态地反映着司法权的全部固有属性并具体地实现着司法权的基本职能。人民法院、法官的审判权力、司法权力以其审判权利、司法权利为前提。基于宪法和法律,作为法律过程的审判,因为本质上它是通过法官对法律本身的运作过程,因而就是法律本身。裁判作为法律过程的产品,无非是法律从抽象形式到具体形式的转化,是在个案的落实。在充分体现民主与集中的审判过程的任何一个环节、过程和结果,都因为其具备法律的基本属性而为法律所当然确认,这也是在厉行法治的社会司法的权威赖以确立和其独立、完整、稳定、不可侵犯的固有属性需要一再强调之理性所在。诉讼法治之下的审判正是法治社会的保证和最后屏障。  相似文献   

12.
吴琼 《文教资料》2011,(28):29-31
本文以民事审判中的真实案件为例,从模糊限制词和模糊词这两个方面研究民事审判中具有模糊性的法律语言,探讨法官如何通过语用充实理解法律语言中的模糊概念,从而做出确定的司法审判结果的问题。研究表明,语用充实确实存在于民事审判中。面对法律语言中的模糊概念,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具体的案情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适当的语用充实,最终做出公正的审判结果。  相似文献   

13.
我国法官员额制源于晚清,在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与司法责任制的推动下,法官员额制改革得到了显著发展。法官员额制改革具有实现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塑造法官职业身份的功能。法官员额制改革与司法去行政化相辅相成,互为保障。法官员额制改革基本全面"落地",而法院职能异化的深层困境与法院管理体制的表层困境,阻碍了司法去行政化的进程。为此,实现法院司法审判职能与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分离,并优化法院管理体制以保障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成效。  相似文献   

14.
法官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运用的自由裁量权是司法权力运行的一种常态,广泛存在于民商事案件审理中的证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由于法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滞后性和模糊性等,导致法律在规范现实社会关系中存在不足,这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则成为平衡法律公正和个案公正的一个最有效果的方法.正因为存在着这样的司法权力,如何规制法官手中的自由裁量权,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对司法权力运行和提高审判质量保证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环境侵权案件的审判中,法官的选择性司法现象屡见不鲜.通过对系列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加以微观考察,有助于揭示该领域司法权运作的真实面相:在诸多外在条件约束下,部分法官不得不根据对自身效用函数的评估,利用自身的司法专业技术,剪裁、切割法律规范,以实现相应的策略性目标,在外观上呈现出“形式主义——自由裁量”两极化偏移的特征.环境侵权审判中的选择性司法行为可能会给我国环境司法带来诸如增加防御成本、扭曲法律激励机制、法院人力资源的逆向选择等一系列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建设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司法审判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过程,它动态地衔接着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两个重要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涉及诸多法律的或非法律的客观因素,影响着司法过程的始终,进而影响着司法终极理念的实现。法官如何权衡这些因素,笔者将结合司法实践,做一个浅薄的归纳与反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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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地运用法律方法有助于法官实现对违法未成年人的教育功效。在少年司法活动中,司法者要在“司法者”思维与“社会工作者”思维之间进行转换,同时,法官应注意法庭语言对未成年人审判对象的影响。基于此,通过普法使社会群体对犯罪少年的轻刑化、缓刑化给予理解与支持,建立健全“法官社会化”的支持系统,强化法官语言学理论知识的掌握与运用。  相似文献   

18.
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官法》专门设有司法伦理一章以规范法官的行为,该法规定了法官的专业义务、法官的保密义务、中立公正的维持义务以及对案件言论限制等法官职业伦理规范.  相似文献   

19.
法律女神忒弥斯代表着西方最早的规范性思想,后来却逐渐为"正义"所取代。themis(法律)与dike(正义)本身有着深刻而密切的联系,由于都具有"审判"的涵义,二者逐渐合流,dike取代了themis而上升为社会生活的主导规范。在这个过程中,本来主要指"审判"的dike吸收了审判过程的"公正"要求,变成了一种伦理品质,即"正义"。dike继承并集成了themis的众多属性,其内涵从司法领域上升到伦理政治的高度,逐渐取代了神法themis。这充分证明,法律的本质就在于正义。  相似文献   

20.
法官独立审判是司法制度改革的必经之路;我国的法律规定正逐步向法官独立审判的方向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的选任审判长、独任法官的改革要求,是向法官独立审判迈出的积极步骤。法官独立审判有多种运行模式、框架。启动法官独立审判的主要条件是:修改现行法律,明确法官独立审判的制度,完善人民法院的组织法和程序法;重建法官人事任命和身份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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