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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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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隋唐五代时期,统治者对孝子顺孙的旌表在承袭前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这一时期对于孝子顺孙的旌表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对善事父母者的旌表;对毁身行孝者的旌表;对勇救父母者的旌表;对居丧庐墓者的旌表。统治阶级不遗余力的对孝子顺孙进行旌表,推动了这一时期官方旌表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重庆酉阳虽然是一个苗、土家族聚居的荒僻之地,但仍被贞节思想影响。龚氏是此地节妇之一,龚氏牌坊亦是此地节妇的旌表之一。从此坊的建造中足见当地所受贞节思想之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3.
妇女贞节旌表在春秋战国时代已见于记载,其后在秦汉、魏晋南北朝以及隋唐时期,贞节旌表制度不断发展,宋元时期妇女贞节旌表制度日趋完善。明清时期,旌表制度远比前代受到重视,节烈表彰有严格的程序,按涉及的行政级别可以分为中央和地方表彰,级别愈高,其程序和过程就愈复杂。明清时期,中央旌表的门槛不断降低,旌表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表明统治者在主观上利用贞节旌表来维护家庭乃至社会稳定的意识不断强化,但客观上旌表的功能却在不断弱化。明清除了中央朝廷的旌表之外,地方政府也提供次一级的表彰方式,其程序较为简单,是中央朝廷旌表的有力补充。  相似文献   

4.
累世同居大家庭在宋代受到特别的眷顾。封建统治者借助于大家庭的存在维系其基层政权的稳定,得到政府旌表和支持的大家庭则在各个方面不遗余力地为政府效力,并借助于国家的力量维持家族的发展和壮大。但当大家庭妨碍到封建统治时,统治者则毫不留情地将其分家。  相似文献   

5.
明清徽州节烈现象异常突出,这是多种因素促成的结果,节烈旌表是其中重要的一种。明清时期非常重视对贞节妇女的旌表。明清节烈表彰有严格的程序,按涉及的行政级别可以分为中央和地方表彰,级别愈高,其程序和过程就愈复杂。我们从徽州方志、谱牒等历史文献中可以发现中央政府旌表制度在地方的执行过程;中央朝廷对旌表条例的调整往往会得到地方的积极响应;同时,地方政府的表彰成为中央朝廷旌表的有力补充。妇女节烈旌表制度在徽州的有效实施,促进了明清徽州突出的节烈现象。  相似文献   

6.
论宋代国家对女性的旌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旌表是中国古代规范社会秩序的基本措施之一。宋代国家通过朝廷和地方两级,以多种方式,对孝行显著、节行突出、为地方和国家作出重要贡献的女性进行旌表。宋代国家旌表女性,不仅对女性群体起着道德教化与行为导向的作用,也能激劝士人,有利于形成忠孝节义的社会氛围,对砥砺风俗,敦厚人伦,维护国家统治均有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7.
明清徽州妇女节烈现象突出。节烈妇女是指因满足一定条件而受到朝廷或地方官府旌表的女性,有节妇、贞女、烈妇、列女之分,节妇守节、贞女守贞行为方式亦不同。许多贞节妇女在孤寡无依的情境下,承担起家庭义务,为家庭、为徽州商业的壮大,乃至为徽州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相似文献   

8.
北朝豪族家庭规模,在三长制下比在宗主督护制下要小些,原因是三长制括出了大量荫附人口。北朝豪族家庭结构,在宗主督护制下和在三长制下都表现为累世同居,包括直系亲属累世同居与旁系亲属累世同居两种情况。三长制旨在将宗主督护下的荫附人口括出,它改变的仅仅是豪族家庭规模,而没有改变其结构。也就是说,三长制并没有触动豪族家庭成员与登记在册的奴婢。而且。荫附人口括出的成效随政治清明与否而变动。  相似文献   

9.
宋以后的累世同居大家庭多是庶族地主、平民百姓的大家庭,绵存时间很长;而北朝的累世同居大家庭主要是豪族家庭,其绵延时间也比较短.本文认为,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制度的变迁.  相似文献   

10.
发源于上世纪90年代,肇始于湖北省竹山县的农村十星文明创建活动是新时期党的农村工作巨大创新,是“来自基层的伟大创造”,更是悠久古老传统文明和旌表制度在当代的深远回响.无论是在文化思想基础、程序手段与方式方法,还是在旌表对象与标准、社会功能与价值等方面,传统旌表制度与当代十星文明都有着内在深远的联系.时值全国新农村建设高潮的迅痰到来,理性科学地厘清传统旌表制度与当代十星文明内蕴的宝贵经验和文化智慧,具有重要而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政治经济价值、社会发展价值和资源基础价值.  相似文献   

11.
古文今解     
[古文] 寿张人张公艺九世同居,齐、隋、唐皆旌表其门.上过寿张,幸其宅,问所以能共居之故,公艺书"忍"字百余以进.上善之①,赐以缣帛②.  相似文献   

12.
清代一产三男旌表政策肇始于顺治年间,定形于康熙时期,鼎盛于雍乾盛世,衰落于晚清之际,无论从数量还是作用上看均超过以往各代,达到封建社会的顶峰。该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贫困之家哺育多胎婴儿的压力,是深得民心的惠民之举,也是清代国力盛衰的晴雨表。  相似文献   

13.
透过我国法律对同居义务规定的演进,我们找到了我国《婚姻法》至今未加以规定同居义务的部分缘由。世界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同居义务加以确认的立法现状,促使我们对同居义务规定与否的利弊进行再思考。我们应该在婚姻法的条文中明确规定夫妻互负同居之义务、同居义务豁免之理由及违反同居义务规定的法律责任等。  相似文献   

14.
明朝政府对义夫持肯定的态度,虽一直提倡,而实际上被官方旌表者远比节妇、烈女之类要少。义夫的类型可以划分为为妻型、为子型、为父母型、儒家型四种,丧偶不娶者的原因众多,呈现出复杂的面貌。然而义夫现象的出现,并没有改变明代夫妻关系在社会法律和实际地位方面的不平等,而只能算是少数男子对妻子在情感上的平等体认。义夫多样化的类型反映出明代夫妻关系还受到孝、礼等儒家伦常理念的塑造和制约。在夫妻伦理方面,更多的还是传统保守的伦理关系占据了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15.
刘明华《张籍〈节妇吟〉的本事及异文》认为现存张籍集各版本《节妇吟》原题均为三字,寄赠对象或本事的出现始于宋代。文献表明,此并非事实,该诗原题当包含寄赠对象,或作"节妇吟寄东平李司空师道","师道"当为"师古"之误。  相似文献   

16.
棠樾牌坊群     
在古老的徽州,树牌坊是旌表德行、承沐后恩、流芳百世之举,是一个人一生的最高追求。在众多的牌坊之中,棠樾牌坊群雄伟壮观,全国罕见,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棠樾牌坊群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歙县城西10多华里的棠樾村头大道上,共有7座牌坊依次排列,勾勒出封建社会“忠孝节义”伦理道德的概貌。这里着重介绍“慈孝里”牌坊和乐善好施坊。“慈孝里”牌坊是为旌表宋末处士鲍佘岩、鲍寿松父子而建。据史书记载,元代歙县守将李世达率部叛乱,四处劫掠百姓,棠樾人鲍寿松和其父均为叛军所获。叛军决定二人只能存活其一,并由他们自行商定。于是父…  相似文献   

17.
元代剧作家高明在南戏《琵琶记》中塑造了“全忠全孝”的主人公蔡伯喈,力图宣扬忠孝节义的道德观念,达到进行封建教化的目的。然而,当蔡伯喈依据伦理纲常准则去践行孝道时,却在践行过程中遭遇窘境———蔡家父母最终冻馁而死。面对“不孝”的现实,他恰恰又成为皇帝旌表孝义的典范,获得“一门旌表”的大团圆结局。可见,封建统治阶级标榜的“忠孝节义”其实是自相矛盾的,蔡伯喈行孝的困境正说明封建社会的所谓“孝”实际上是皇权绝对支配下“忠”的附属品,从而揭示了作者文化心理结构与现实的冲突。  相似文献   

18.
倪瓒是元代画坛名家,同时也是诗坛名家。通过对倪瓒题画诗种类、内容、风格的分析研究,展现其题画诗的清简之美,隐逸之志,以及诗与画的和谐互补。希望能揭示诗与画两种艺术门类高度融合之魅力,亦可为尚显薄弱的元代诗歌研究添砖加瓦。  相似文献   

19.
明清两朝政府对贞节妇女的旌表非常重视,但最终能获取朝廷旌表的节烈妇女毕竟只占符合旌表条件妇女当中的极少数。烈女事迹记载在朝廷只存于部分皇帝批准旌表呈请的记录,正史记载的节烈妇女也非常有限,无法使更多的节烈妇女事迹得以流传后世。于是一些文人士大夫为弥补旌袁的诸种不足,开辟另外的空间来表扬贞节妇女,包括地方志的采录、家谱的录入和文集记载。知识精英的文字记载与国家旌表在社会效果上殊途同归,成为有效的教化手段,弥补了国家旌表的不足。  相似文献   

20.
明清微州妇女节烈现象是异常突出的。节烈妇女可以务出四个最基本的类别:节妇、贞女、烈妇、烈女。明清徽州妇女节烈行为在许多情况下相互转化,贞女、烈女与节妇、烈妇节烈行为的相互转化情况有所不同。这些妇女节烈行为的相互转化,实际上就是殉烈之义与家庭责任之间’权衡之后的重新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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