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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个人破产复权与失权制度相对应,目的在于将失权界定在正当范围之内,适当平衡破产人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本文采用比较分析法,梳理我国不同地区个人破产复权的相关规定及实践案例,借鉴域外法治经验,最后从复权模式、主体、条件等方面,为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复权制度作出构想。  相似文献   

2.
失权与复权制度是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个人破产法规立法实践起步较晚,因此相关制度的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就失权规则而言,鉴于我国目前所处的机遇与风险并存的阶段,需加强对破产债务人的规制力度。公法上应当同时限制破产人的经营性职业资格、信誉型职业资格、高消费和出入境自由等行为,私法上可以限制其充当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就复权规则而言,应当将其与破产人的主观恶性、破产清偿的比例等因素相联系,同时加快我国大陆地区个人诚信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3.
《太原大学学报》2022,(1):45-51
个人破产准入规范对个人破产程序的严格把关,是个人破产制度的运行基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天平,是法院筛选合格申请的过滤网。《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未来《个人破产法》的蓝本,其中对债务人的破产原因、债权人的申请条件等准入规范的规定存在不足,相关配套制度也存在缺失。债务人的破产原因应包含重大变故、排除非正常的生活消费;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并且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为申请前提,五十万元的最低申请数额也应适当降低,并增加债权比例的限制;同时应当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信息体系,从而为个人破产制度建立一道合格的防线。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破产法存在着种种明显的缺陷,尤其是有些破产制度在立法上仍属空白.因此,对现行破产法进行完善成为必要.本文着重阐述了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复权制度与跨界破产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试论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制度准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构建个人破产法律制度,应从建立个人财产登记申报制度、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做准备,避免因实现个人破产制度之后可能进一步放大欺诈、洗钱、侵蚀国有资产等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6.
随着自然人参与商品市场的踊跃度逐步提升,其面临的市场风险也随之增加。我国现行自然人债务清偿纠纷解决机制暴露出的种种缺陷表明,其无法根本替代自然人破产制度,目前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和健全的财产登记制度为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的初步构建提供了可行性。我国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应当由外部程序保障和内部实体支撑两部分构成,庭前和解程序的设立和庭上简易程序的适用可减轻司法负担,余债免除制度的设置和严格的失权、复权制度可在一定程度防止债务人恶意逃债,使得债务人重新获得希望。  相似文献   

7.
对于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许多学者从实践的角度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在当前中国尚不具有可行性,主要理由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个人征信制度不完善,配套制度不够健全等。但基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完全可行的。  相似文献   

8.
台湾地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作为台湾当局针对2005年金融风暴的对策之一,起到了清理消费者个人债务、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并建立起了台湾的个人破产制度。我国现行的《破产法》仍然将破产主体限制为企业。本文拟通过对《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中的程序及具体机关的研究,引出这一法令对我国大陆地区在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方面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个人破产的条件、个人财产的范围以及破产行为能力的限制等三个问题是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问题。在个人破产制度中,破产法应分别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并就仅有部分债权人申请破产或破产中连带之债的处理等特殊情况作明确规定;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是其所有的,除人身权益以外的积极财产,包括在共有中的份额及暂无处分权的财产;破产法应在破产中及破产后对破产的财产及人身权利加以限制,最终利用“复权制度”恢复。  相似文献   

10.
从破产有罪论到友好型个人破产理念的历史转变,不仅体现了现代风险社会变革下的必然发展趋势,也意味着“人的价值”愈发得到重视。从平等价值、“失败者正义”理念以及社会保障救济三方面来看,“以人为本”是个人破产制度设计的核心,个人破产法的制定应当将“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保障。人权保障价值的引入决定了个人破产在制度设计上必然区别于企业破产。在构建个人破产制度这项系统工程中,除了理论支持,还必须设置配套制度以切实平衡各方利益,因而债务免责等规则也必须加快完善,以期为不幸破产的人群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的参与分配制度一定程度上发挥着替代个人破产制度的功能,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时确保债权的平等清偿。参与分配原本是一项执行制度,其固有的功能理应是追求执行效率,并解决多个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同一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问题。程序属性最终导致当前的参与分配制度陷入了既不能发挥追求执行效率的固有功能也不能满足替代个人破产制度发挥平等清偿的异化功能的尴尬境地。如今,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参与分配回归其固有功能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参与分配制度固有功能回归应当以个人破产制度的同步建立为前提,应从适用条件、适用主体和分配原则等方面重构参与分配制度,确保其全面发挥追求执行效率的功能,使各债权人能够在同一执行程序获得清偿。  相似文献   

12.
我国“三农”领域基础法律制度是“三农”法治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但在回应建设高效农村市场、健全统一市场规则和制度体系方面仍显不足。农村承包经营户作为我国农村市场中占据绝对多数的生产经营主体,其市场退出机制至今仍处于缺位状态,一旦陷入债务危机,则难以顺利退出市场。因而,有必要对农村承包经营户破产能力问题进行证成,探讨其破产能力的实现路径。对此,一方面应从经济学理论维度、国家政策维度与法学维度,论证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破产能力;另一方面,应在公法视域下,确定赋予农村承包经营户破产能力的基本遵循,探寻农村承包经营户破产的立法模式,明确《个人破产法》中农村承包经营户破产适用规则的特殊性以及农户破产后的土地经营权处置,全面保障我国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破产法》从1988年正式试行以来,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破产法是调整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法律制度,它关系到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的均衡,关系到经济运行的秩序化,关系到社会的安全与稳定,起到进一步推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深化的作用。由于现行破产规范的不统一、不完善、不健全,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极不相适应,因而建立统一破产法典迫在眉睫。本文仅拟从我国应建立统一破产法典、完善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救济制度、建立自然人破产程序三个方面来对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作一点探讨。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破产法存在着种种明显的缺陷,尤其是有些破产制度在立法上仍属空白。因此,对现行破产法进行完善成为必要。本文着重阐述了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复权制度与跨界破产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5.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处分以及执行等事务,处于核心地位。我国《企业破产法》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但司法实践中,破产管理人在选任制度上遇到了很多难题。破产管理人在选任主体方面要建立"三元"化选任模式,赋予债权人、债务人意见权,在选任范围方面要逐渐减少行政干预,引入破产管理人资质考核制度等。  相似文献   

16.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多种经济模式共存取代了单一经济模式,这使得自然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有了更大发展空间,民间集资案例频繁出现,随之而来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以保障自然人个人或家庭财产权利显得极为重要。我国藏族的"夸富宴"是解决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一种机制,对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有一定启示。  相似文献   

17.
破产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制下,为市场主体提供的顺利退出市场的“安全门”。有效的破产程序则是破产法能够发挥效用的基础。尤其在经济危机与金融危机并存的当今世界,有序和有效的破产程序的稳定适用对于促进增长和竞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在介绍韩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将中国与韩国两国破产法律制度进行简要分析,继而为未来的比较研究做铺垫,以期为推动中韩两国破产程序的相互借鉴与学习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破产清算是破产法的基础和核心,在破产程序中有着"承上启下"之功能。中国现行破产清算人制度体现着强烈的"政府主导型"色彩,存在着法律性质不清、责任不明、组建成本高昂、运行机制非专业化等问题。文章旨在重构科学合理的破产清算人制度,在明析破产清算人法律性质和地位的前提下,着重指出应建立破产清算人资格准入制度、破产管理人制度,并积极培育职业清算人市场,最终形成市场化、专业化的破产清算人选任机制。从而通过制度引导人,真正促进国有企业改制,实现政府与民间社会的"双赢"。  相似文献   

19.
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先决条件.我国现行破产法在破产申请主体的范围上仅规定破产案件的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享有破产申请权.从破产法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破产制度有很大的缺陷,造成该破不破、破产欺诈、债权人利益受损、国有资产流失等诸多负面后果.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本国国情,借鉴各国破产立法例,对我国破产申请主体的范围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以期为我国的破产法立法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20.
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目前我国立法在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权方面规定得比较充分,而在具体参与权的行使以及对程序进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却相对薄弱。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破产监督人制度,才能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把债权人的利益落到实处,体现执法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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