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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3 毫秒
1.
“黑哨”行为是指裁判员在体育比赛执法过程中故意不遵行竞赛规则、规程和裁判法、违背体育精神和执业道德,违反体育法律法规条例章程的规定而作出不公正判罚的行为。导致“黑哨”行为的原因多样,但其与受贿不存在必然联系,与“受贿”行为存在本质区别。“黑哨”行为是一种具有特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对比赛各直接利益相关方均产生消极影响和不利后果;破坏了国家公平公正的裁判员制度;损害了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依据其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的不同程度,“黑哨”行为应当受到行业内部纪律处罚或体育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2.
论“黑哨”行为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黑哨”行为不仅损害了裁判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且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职业体育的健康发展。对“黑哨”行为的惩治,关键在于对“黑哨”行为的法律性质的确定。  相似文献   

3.
治理竞技足球运动中的“黑哨”行为是当前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分析造成我国足球运动中“黑哨”行为主体犯罪的诱因:法律法规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提出改革我国足球发展体制,完善足协监督体制,健全法律法规,加强裁判员职业素养,做好预防措施和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薪酬等治理措施。  相似文献   

4.
“黑哨”现已成为体育界最为敏感且非常受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通过文献资料与逻辑分析法,探讨篮球黑哨现象的危害性,界定篮球裁判员黑哨行为的操作性定义并分析篮球裁判员黑哨现象的行为特征.在此基础上,对篮球裁判员黑哨行为的形成原因及其遏制措施进行了探讨,旨在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篮球裁判员的黑哨行为,促进我国篮球运动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5.
本文根据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方面的理论,着重分析黑哨问题的产生原因,并提出综合治理的思考,供大家商榷。1.“黑哨”问题“黑哨”问题是指裁判员在比赛中出现严重的错判、漏判等行为。根据心理学的意识理论,可将“黑哨”问题分为两大类,即有意识的故意行为和无意识的随意行为。(1)有意识的故意行为有意识的故意行为是指裁判员在比赛中有意出现错判、漏判行为。(2)无意识的随意行为无意识的随意行为,就是指在比赛中,裁判员的错判、漏判等行为不是主观上的故意行为。2.“黑哨”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黑哨”问题的产生是社会方面、心理方面…  相似文献   

6.
基于人的机会主义倾向,运用供求理论、有效制度理论对职业足球联赛中的"黑哨"现象进行分析。研究认为:俱乐部的需求和裁判员的供给使"黑哨"成为可能;"黑哨"的产生是制度发生作用的结果,制度结构及制度体系的不健全,导致理性经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即"黑哨"有利可图;从根本上解决"黑哨"问题,关键在于健全的制度结构和有效的实施机制。  相似文献   

7.
对“九运会”裁判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黑哨”现象及境外裁判参与执法,裁判的组织工作,申诉制度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应完善我国体育立法,提高裁判员道德素质,加强裁判的国际交流,加大体育裁判工作的研究力度,重视裁判员的培训和学习。  相似文献   

8.
运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等研究方法对职业足球联赛中运动员罢赛行为的社会成因进行分析.研究发现,造成职业足球联赛运动员罢赛行为的社会成因主要是各参与方利益分配不平衡、裁判员的不公正判罚以及"假球"、"黑哨"等现象的出现.要防范职业足球联赛运动员的罢赛行为须加强足球职业联赛的职业道德体系建设,加强对职业足球运动员正当权益的保护,建立运动员罢赛防范体系,加强足球球迷的正确引导和教育.  相似文献   

9.
1998年,可谓是中国足球的多事之年,而焦点是足球场上的“黑衣法官”。三届“金哨”得主“陆俊受贿案”闹得足球界沸沸扬扬。另一名被视为中国足球裁判界后起之秀的俞元聪因涉嫌“黑哨”被中国足协停止执法。一时间,本还平静的足球赛场热闹起来。“黑哨”、“官哨”备受人们关注,将其比喻成和朔州假酒案一样的“假冒伪劣商品”。这种丑恶现象对足球的危害不亚于假酒对人们健康的危害。作为绿茵场上的法官,无论是有意偏袒,还是严重失误,客观上都应视为是渎职行为,都违背了体育精神和公平竞争的原则。1 职业道德足球裁判员是比赛…  相似文献   

10.
关于"黑哨"成因的经济理性思考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李仪  吴海乐 《体育学刊》2002,9(5):26-27
从经济学视角对“黑哨”产生的原因进行探讨,揭示了权力是“黑哨”现象产生的充要条件,供需市场的存在是“黑哨”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土壤,而成本、收益、查处的可能性以及处罚力度等因素则是裁判员作为理性经济人最终决定是否实施“黑哨”行为的决策因素。  相似文献   

11.
足坛"黑哨"刑法定性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归纳我国刑法学界对足坛"黑哨"刑法定性的3种代表性意见,即无罪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说;受贿罪说。对"黑哨"进行刑法分析,认为:基于中国足协的特殊地位,由其指派的裁判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从"黑哨"的行为特征看,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应当由司法机关介入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刑法规制,充分发挥刑法的惩治、威慑作用,以便有效地治理"黑哨"现象。  相似文献   

12.
随着现代奥运会不断地趋向于政治化、职业化、商品化,竞技中的异化现象日益凸显出来。从对“人奥运”理念内涵的理解,揭示现代竞技异化现象,指出“人奥运”理念有助于竞技人性的复归,促进竞技运动和谐、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3.
运用文献分析法、规范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等方法对体育行业协会的一些基本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下列观点:行业协会的处罚行为在处罚的依据、方式、对象、程序和实现等方面都有其特点.体育行业协会处罚行为的种类繁多,可以从多个角度加以分类;体育行业协会的处罚行为既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也有一些消极作用;从性质上看,体育行业协会的处罚行为可能是行政行为,也可能是民事行为,还可能是自治行为;对于体育行业协会的处罚行为有法律救济的必要,救济途径主要有行政救济和民事救济两类;在救济时应以法律规范为依据,符合要求的自治规范也可以作为救济依据.  相似文献   

14.
责任伦理,是一种以“尽己之责”作为基本道德准则的伦理,是我们一切言行的出发点,也是我们一切言行的归宿。我国职业赛事拥有广泛的消费群体与媒体受众,裁判员公众性日益凸现,使他们的责任伦理行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新时代职业赛事裁判员责任伦理的实现是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重要保障。尝试运用布迪厄“场域-惯习”理论作为分析框架,将职业赛事裁判责任伦理置于更广阔的社会实践情境之中进行审读,提出“场域-惯习”视角下裁判员责任伦理内涵,理清“场域-惯习”视角下裁判员责任伦理的时代特征,找出“场域-惯习”视角下裁判员责任伦理实现困境,获取“场域-惯习”视角下裁判责任伦理实现路径,为职业赛事裁判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推动职业赛事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相似文献   

15.
"斯泡特"(sport)概念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斯泡特"词义的演变历程、概念发展的哲学轨迹,以及界定标准、划分等方面作了分析,认为它是为了娱乐、消遣和健身,通常在户外开展,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的一种有竞争性、挑战性、不确定性和自明性的身体活动.进而告诫人们"斯泡特"不是一个可以、可能囊括一切的体育词汇.  相似文献   

16.
胡巧璐 《体育科研》2018,(5):65-72,85
随着数字传播技术的发展,体育赛事网络同步转播纠纷日益频繁,但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为应对此类纠纷面临的司法困境,认为:体育赛事转播权是所有权利的起源,司法实践应当摒弃将其认定为契约利益的做法,改采特别立法模式创设专有财产权利。针对独创性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不应过度强调“创作高度”概念,而应采取从宽而非从严的认定标准。在体现“表现”效果的情况下,本文建议将体育赛事节目认定为视听作品,同时整合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创设“向公众传播权”用以填补无法规制网络同步转播的权利空白。赛事节目广播组织对赛事信号享有广播组织者权,但其中的“转播权”应当从立法层面扩张至网络环境。  相似文献   

17.
从法律角度分析了我国职业足球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收受贿赂的“违法”现象以及司法介入职业足球的法律依据和介入程序问题.表明我国现有法律包括世界多数国家对于竞技体育传统规制鞭长莫及,关键在于足球裁判身份特殊性,既非国家公务人员,又非公司、企业人员,只隶属国家足协的合同聘任工作人员,将受贿行为归属于商业贿赂有些欠妥,依我国现行法律,足球裁判员尚不能构成商业贿赂罪.当前相关法律不健全和滞后造成司法介入的困难,有必要加强法律修正,完善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司法介入才顺理成章.  相似文献   

18.
随着高职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高职体育,在学生职业体育能力培养方面的作用日渐凸显。在高职学生"社会人"和"职业人"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提出"分道"教学思想,并通过"1+X+6"的新型体育课程规划框架加以实施。  相似文献   

19.
Organised sport in Germany is mostly pursued in clubs. This has led to the question whether corporate enterprises would be superior, in particular for professional sport. In the final analysis this is actually an empirical question but the evidence points more to registered associations than to widely spread corporate enterprises. In sport the competition is too hard and the other conditions are also not amenable for achieving an appropriate profit compared to the risk involved, whereas conversely not much real capital is needed but mostly human capital and talent in sport. The club is one or even the organisational form most suited to sport and has nothing to fear from competition from corporate enterprises, even after the removal of legal restrictions.  相似文献   

20.
从法律法规视角出发,对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及裁判员身份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分析。现阶段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是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因此受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委托,从事执裁的裁判员若在比赛期间收受贿赂,并在执裁时故意歪曲规则或违背规则操纵比赛,侵犯各方利益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可以按刑法中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论处;同时竞技体育中关于裁判员受贿处罚方面的立法不完善,应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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