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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时刻刻都是一个快活的大苍蝇,这一生什么羞辱没受过?尚且仍是滴溜溜的大眼睛,头发不秃牙不掉,上楼下楼都是三台两台不含糊,要不是心脏换了零部件,还不就成精了!其实都很清楚,每人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文艺界朋友叫我"铁蛋"、"大男孩",说到底我也不"铁",更不是"孩",换个活法就是了.没心没肺能活百岁,问心无愧活得不累.其实真累!我还有一个优点,说改就能改,即使是口头语也能改.这来自我坎坷的生活,用达尔文的话来讲,这叫"适者生存",只要你说得对,我就能改.不对就笑一笑,别让人失了望.这一写猛一看,我还是个精人,精什么,吃亏上当的也"玩"了不少.我想只要不给别人亏吃、不坑害别人就行了,做人不就是要的这个标准嘛!与人为善,与人为善呀!善可以善,但是不要善得太窝囊,我就是属于窝囊之流的人.黄永玉说:"韩美林说的坏人一定很坏,因为他轻易不给人下结论;他说的好人你千万别相信,才不一定哪!"这样的结论我只有不自在地笑一下,因为他说得蛮对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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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改变了这个世界,博客提升了我的写作。回顾这几年的文字生涯,我感慨颇多,对博客心存感激。我与博客的情缘,得从四年前说起。那是2006年的初冬,记得是个雪花漫天飞舞的日子,在北京工作的弟弟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说:哥,你也写博客吧,这是个辐射力更为强大的新型写作平台,你的好文章那么多,人们爱看,写进博客一定读者会更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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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观数则征文启事,均有如下文字明示:“稿件一经刊用,即奉稿酬。”来稿录用了,即致稿酬,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也是圈内人的常识,又何必正儿八经地添此“蛇足”?一位从未投过稿的同事见此启事后问我:“是否属于征文的给稿酬,不是征文的稿件不给稿酬?”我答曰:“不是这么回事。”怕他不解,我又解释说:有的征文,稿酬从优是真的。那么,作者的文章发表后,有关报刊社是不是“即奉稿酬”了呢?我看未必。我就亲身经历过数回这类怪现象,文章见报了,稿酬不是“即奉”,而是能拖则拖,有的则干脆不给。譬如早五六年,我在某家小报上发表了几篇杂文,但稿酬老被人大大咧咧地遗忘。好在编辑熟识,于是在数月之后,我函询于他,对方回信云:系财务人员之误也,已嘱其补寄。等这笔稿酬刚有着落,而后面又发生了几起同类的令作者不愉快的事,我再次函询该编者,这回他干脆来个“不予理睬”。遇此老爷作风的编辑,作为写稿者,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