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如何解决涉及教师合法权益的教育行政纠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贾青 《教学与管理》2000,(10):42-43
教师在与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行政机关发生关系时 ,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其合法权益往往容易受到行政权力的侵害。建立健全的解决行政纠纷的秩序 ,完善法律救济制度 ,对于平衡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不对等性所带来的反差 ,对于保障管理相对方———教师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来说 ,解决教师与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行政机关之间的教育行政纠纷有以下四条途径 :一、教师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依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法定的主管机关申诉理由 ,请求处理的制度。教师申诉制度是行政性的申…  相似文献   

2.
一校内教师申诉制度是学校管理中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它是指教师对学校或校内其他成员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学校的处理不服,向学校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从而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依法保护的一种制度。它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的申诉权在学校管理中具体化、规范化。实施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相似文献   

3.
权利救济对于保障高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国高校教师权利救济的途径有教育行政申诉、人事争议仲裁、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诉讼等,在实践中教师权利救济制度仍存在一定缺陷.因此,应从构建二级教师申诉制度、界定各类教师权利救济制度的受理范围、实现各类教师权利救济制度的衔接互补以及健全教师权利救济监督体系等方面来完善我国高校教师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教师申诉制度是依据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确立的。《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同时.为了保障教师申诉权的行使,《教师法》第36条规定了妨碍教师申诉权行使的责任追究制度。以上规定确立了我国教师申诉制度的法律地位,使其成为一项专门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一 校内教师申诉制度是学校管理中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它是指教师对学校或校内其他成员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学校的处理不服,向学校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从而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依法保护的一种制度.它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的申诉权在学校管理中具体化、规范化.实施校内教师申诉制度,是学校主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落实教师申诉权的一项具体措施.2003年7月,教育部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2003年11月,教育部又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作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一条验收标准.在上述文件的推动下,很多学校都相继建立了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相似文献   

6.
学生校内申诉是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因对学校给予的处罚不服,或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重新认定和作出处理的制度,是学生行使法定权利,以求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我国的传统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如果学生对学校的处理不服而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既容易激化学校与学生的矛盾,也可能使学校丧失一次内部纠错的机会。因此,学生申诉先由学校受理,经校内申诉后学生仍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或学生提起校内申诉但学校不予受理的可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这既体现了教育行政…  相似文献   

7.
教师申诉制度是我国《教师法》规定的一项专门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制度。教师申诉制度以法治理论、权利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宪法、教师法、相关行政法规等为法律基础。教师申诉制度具有保护、监督和平衡功能。目前这一制度的运行缺乏实效性,必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申诉制度按不同性质可分为非诉讼意义上的申诉和诉讼意义上的申诉。前者是指公民对有关自身或他人的权益问题 ,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 ,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 ;后者是指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或其他公民 ,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认为确有错误时 ,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请求重新处理的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属于非诉讼意义上的申诉 ,是指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 ,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一、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的申…  相似文献   

9.
关于教师申诉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我国的申诉制度按不同性质可分为非诉讼意义上的申诉和诉讼意义上的申诉。前者是指公民对有关自身或他人的权益问题,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后者是指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或其他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属于非诉讼意义上的申诉,是指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  相似文献   

10.
教育行政申诉和校内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学生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或所在学校申诉,请求处理的制度。该项制度的建立和施行,对于规范教育行为,完善教育执法监督体制,保护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都  相似文献   

11.
学生校内申诉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生校内申诉是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因对学校给予的处罚不服,或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重新认定和作出处理的制度,是学生行使法定权利,以求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我国的传统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如果学生对学校的处理不服而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既容易激化学校与学生的矛盾,也可能使学校丧失一次内部纠错的机会。因此.学生申诉先由学校受理,经校内申诉后学生仍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或学生提起校内申诉但学校不予受理的可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这既体现了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监督管理职能,又给学校的自主管理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相似文献   

12.
高校教师权益救济是依法治教的重要表现,是维护教师队伍稳定和壮大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国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维度。当前教师权益救济制度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两种,二者由于处理范畴、执行基础不同,处于明显的割裂状态,使高校教师权益救济制度本身产生了桎梏。由于教师地位和权利结构不明确,高校教师与学校权益关系复杂,且以申诉制度为代表的行政救济制度在程序上、受理范围、时限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申诉制度效力不强。由于教师权利结构不明确,再加上高校属于学术自治的范畴,在没有具体程序法法理依据时候,司法救济难以对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权益纠纷产生效力。可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创新权益救济机制、建立一体化的权益救济制度体系推进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的制度融合,切实保障高校教师的权益。  相似文献   

13.
建立学生申诉制度的法理学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学生申诉制度是一种特殊的权利救济制度。建立学生申诉制度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开展依法治校的重要途径。构建学生申诉制度,一定要在上位法的指导下,从我国教育法制现状出发,既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又要突出对学生的教育,对学校行为的规范。  相似文献   

14.
如何构建二元化的高校学生权利救济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高校学生的权利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与民事权利;二是受教育者作为学生享有的权利,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作为学生区别于其他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当受教育者的权利被损害或侵害时,应有相应的救济措施,我国《教育法》赋予受教育者的救济途径有“申诉”和“诉讼”两种。但由于我国高校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并未完全建立,重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已成必要。一、现行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缺乏统一性和可操作性现行学校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实施,虽对维护学校管理秩序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申诉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等教育申诉制度,是指高校学生在其合法权益受到高校或高校工作人员不法侵害时,依法向高校或教育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一、高等教育申诉制度的主要内容及评析(一)教育申诉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第42条第4项规定,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以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5条第5项规定,学生有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教师聘任制的推行,公立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转变为一种特殊的行政关系。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非诉讼救济制度由于救济范围有限,仍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使得在新的法律关系下,公立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救济。需要通过建立校内申诉制度、教育仲裁制度和教育法律监督制度来补充和完善教师的非诉讼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17.
《大学.研究与评价》2013,(7):80-85,74
该课题运用比较研究方法、规范研究方法和案例分析法从行政法律关系视角对大学教师的权利救济进行了研究。研究认为,大学教师具有"人""公民""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三种身份,其权利体系主要包括消极地位的自由权、积极地位的请求权和主动地位的参与权三大方面。申诉作为救济教师权利的制度,性质上属于行政救济,包括校内申诉与校外申诉两个方面。目前我国大学校内申诉制度还存在实体内容不明确、程序规范不健全以及申诉后的救济渠道未拓展等三方面的不足。对此,应明确申诉主体,界定申诉人和被申诉人;明确申诉受理部门;厘清申诉范围,规定具体而有重点的申诉范围。校外申诉制度方面,要建立无偏私的教师申诉机构和科学、合理的听证制度。司法救济制度方面,尽管大学自治并不能排除司法救济教师的学术自由权,但行使时要在充分保障教师学术自由权的同时,又不至于侵害了大学自治权,对此,一要拓宽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二要将校内申诉作为司法审查的前置程序,三要合理界定司法审查的限度。  相似文献   

18.
一、不利处分后的救济制度1.国外的规定。国外公务员行政处分救济制度的特点是:(1)行政救济制度。《美国法典》规定,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可向考绩制度委员会提出申诉。该委员会可以自行审理,也可交由行政法官或该委员会指定的其他委员会的雇员进行审理。但在涉及对公务员的免职处分时,则“应由该委员会、有审理申诉经验的雇员或行政法官审理。”(2)司法救济制度。《日本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如果对人事院作出的不服申诉的裁决或决定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的并联。美国的司法审查遵循着“成熟原则”、“穷尽…  相似文献   

19.
我国高校教师被法律赋予了七项具体权利,但现实生活中,高校教师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教师权利救济机制不完善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从完善救济机制的视觉看,要从培育权利保护观念、规范教师申诉制度、构建教育仲裁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五个方面增强对高校教师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作为解决高校教育纠纷,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一项权利救济机制,具有平衡公平与效率的价值理念和维护学生权利的社会功能。我国目前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存在许多问题,迫切需要厘清其管辖范围和机构设置,设计出具体运行程序,完善其事后保障,形成一套完善的适合大学生权利救济的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