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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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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鹏利 《红领巾》2005,(6):114-116
教育哲学的批判功能是教育哲学本性的体现,是它追求理想教育价值的要求,也是发展本学科的动力.教育哲学的批判功能在于对研究主体研究的规范与监督,并规范和创新教育理论与实践.为此,必须抓住教育哲学批判的前提,提出“教育问题“,进而消除其错误,实现教育哲学的批判功能.  相似文献   

2.
哲学是哲学家们对人生有系统的反思的思想,它是人类思维的最高理论成果。人世间的真、善、美,生与死,人生的幸福与痛苦,正义与邪恶等无不在哲学家思考的范围内。哲学能启发人的智慧,对哲学问题的思考能使人深邃,哲学对人生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哲学与教育的有机结合产生了教育哲学。教育哲学是从哲学的高度、以哲学的思维和方法看待教育基本问题,或是把教育基本问题上升到哲学高度进行研究的学科。教育哲学是哲学的应用学科。从教育的角度看,教育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活动,所有的教育理论都来源于教育实践并且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杜威指出,哲学是最一般的教育理论,教育是哲学的实验室。教育的实践性特征决定了教育哲学的实践性。从哲学的角度看,哲学是哲学家们基于生活经验,对人生进行反思的结果。哲学的目的在于引导人们追求理想、实现价值,从而选择一种更美好的生活。因此,教育哲学既是批判的,又是超越的,即批判和超越教育现实,追求教育理想。批判和超越是教育哲学的基本功能。  相似文献   

3.
我国传统法学教育存在着重理论、轻能力,重法条注释,轻批判思维,重学历教育,缺司法研修等缺陷,为适应市场经济需求,法学教育应通过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转换教学方法、重塑教师素质等手段,以培养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价值取向:若干问题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近年来开展的教育法学研究,过于偏向对教育立法成果(文本之中的教育法)的研究而轻视对教育法制现实问题(行动之中的教育法)的探讨,这种研究价值取向产生的误区既不利于教育法学理论的深化,也有害于教育法制实践,因此,需从价值体系、内容体系、规则体系等方面重新审视对教育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从静态教育法制与动态教育法制的结合上研究教育法学。  相似文献   

5.
教育批判是探究教育科学的一个有效途径。在科学哲学的创始人波普尔看来,科学知识的进化就是猜想与反驳螺旋发展的过程。对科学的东西,亦必须能被反驳和批判,它才存在进化或发展的可能。教育作为一门科学发展至今,也迫切需要“自我”“反驳与批判”,惟有如此,教育科学才能增强自身的前瞻功能并健康而有序地发展。  相似文献   

6.
分析教育哲学兴衰原因之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分析教育哲学曾经一度是西方教育哲学中的主流哲学,然而到上世纪80年代却声势日下。内在的理性困境、对实践的脱离和外在的理论批判是分析教育哲学衰落的主要原因。研究分析教育哲学由兴到衰的原因,对当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及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7.
教育哲学是教育学知识系统中的重要内容,其主旨是探讨与解答教育活动发生、发展的一般性、根本性问题,为教育理论建构提供理论基础。这决定了教育哲学研究的首要任务是阐释与揭示研究教育问题的思想方式,以便对当前教育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前提性反思。而常识中认定“批判”是教育哲学的研究旨趣,把教育哲学的性质论定是反思教育历史、批判教育现状(教育问题)的理论,这就需要辨析“批判”可否成为教育哲学研究的旨趣,理清批判对于教育哲学研究的意义,以切实把握教育哲学的研究旨趣和理论特征。  相似文献   

8.
周航  申素平 《教育研究》2023,(3):140-150
提升教育立法品质、实现良法善治是新时代教育立法的核心任务,其最直观的表达即教育法体系化与法典化任务的提出。教育法的体系化建设,不仅要针对具体教育法律问题开展立法研究,还要针对教育立法本身开展立法学研究,也即对教育立法原理、立法制度、立法过程与立法技术的系统化研究。只有构建系统的教育立法理论,才能为法典化奠定顶层设计与底层逻辑。基于此,应转变研究进路,从侧重概念分析、价值分析转向法释义学与社科法学并肩合作,既要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真实的立法议题,又要通过法释义学将这些议题转换为体系化的法律规范,实现教育法规范性与科学性的共同提升。同时,应在立法原则、立法技术与立法评估方面展开重点研究,为教育立法实践提供合理、科学、体系的理论指引与技术支持,改进教育立法质量,推动教育立法内涵式发展。  相似文献   

9.
作为一种异军突起的法学思潮,美国女权主义法学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从批判法律研究运动中分离出来,并与种族批判法学一起构成了批判法学的新的发展阶段,即所谓“后批判法学”,业已引起美国社会的极大关注。章拟以美国女权主义法学代表人物麦金侬的思想为重点,对这一方兴未艾的法学思潮作一简短评介,以期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相关的立法和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10.
刘立 《培训与研究》2002,19(3):43-46
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教育法学的地位、研究对象等问题在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有的把它视为行政法学,有的把它归属于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还有的把它视为交叉性边缘学科等等,对教育法学如何定性不仅仅是一个学科归属问题,它框定了认识教育法学的本质属性、地位和体质等基本理论问题的视角范围。本分析了教育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认为教育法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分支学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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