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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月5日发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不得把升学率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指标,教师绩效工资要以绩效考核为基础。《意见》指出,教师绩效考核内容为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剐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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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已经喊了很多年,教育主管部门推出的各种减负举措,想出的减负招数,可以说是够多、够具体、够狠了。比如像政府要依法保证和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努力均衡办好每所学校;不得向教育部门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指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奖励教师的唯一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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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规定,教研、科研搞不好的学校,升学率再高,也不能评“先进学校”。这个“一票否决”好。好就好在评优观的拨正。长期以来,不少地方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习惯于以升学率为“硬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评优评好。现在,某市规定教研、科研搞不好的学校,升学率再高,也不能评“先进学校”,明白无误、干脆利落地否定了“升学率排座次”的“评优观”,确定了以教研、科研优劣为重要依据的“评优观”。评优观的拨正,势必产生正确的导向作用,对教育教学的深化改革必将产生积极和深远影响。好还好在压力观的拨正,没有压力,往往容易疲沓。教育行政部门应该给学校施以压力,关健是施什么压力。“升学率排名次”,施加的是“升学率”的巨大压力。现在,某市向学校提出加强教育教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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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8日的《人民日报》报道,过分追求“升学率”导致学生厌倦学校和学习,让人忧虑。著名童话作家郑渊洁建议教育部门用“厌学率”来考核学校的教学成绩。如果一个学校的“厌学率”过高,达到某一指数,校长便就地免职。这种做法肯定会遭到很多习惯于追求“升学率”的人反对。他们会用“应试教育”环境太强大、高考制度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等理由进行搪塞。但对于我们的孩子而言,还有什么比天性复苏、快乐回归以及良性学习生态更让人欣慰的呢?用“厌学率”来考核学校,能带来健康的教育幸福指数和学生的精神发展。教育除了给予学生知识和能力之外,更要给予孩子内心快乐和精神幸福。可现在的教育却过分关注成绩,成绩以外的幸福指数、人格养成和道德养成往往被忽略。社会、家长和学校都逼迫学生加班加点。学校从幼儿园开始就狠抓基础课程,久而久之,学生的精神生活单调,却又无法摆脱这种状况的束缚。学校教育成了只教书不育人、只赶路不看路的学习机器,学生的快乐自然就缺失了。用“厌学率”来考核学校,无疑将学生的精神发展放到了和“升学率”一样的重要位置。学校可以强化“升学率”,但这种强化必须建立在一种“既让学生发奋学习,又让学生感受快乐”的和谐状态的基础上,让学生感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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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小教研究)》2009,(Z6):63-63
<正>江苏省推出五项严格规定,量化考核全省各地中小学"减负"工作,对违反"五严"规定、有严重问题的地区和学校实行评优"一票否决"。五项严格规定:严格禁止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县(市、区)、学校、老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严格控制学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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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教育(综合版)》2005,(9)
省教育厅要求:中、高考工作不得进行成绩排队近日,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对中考、高考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通知要求,各地不得单纯以高考、中考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教师,更不得单纯依据高考、中考成绩对学校、校长、教师进行奖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部门不得进行中考、高考升学率或升学考试成绩的排队,更不得对中考、高考成绩进行自我标榜和宣传。省教育厅从未进行过高考成绩的排队、排名,而一些地方自行进行高考成绩排队、排名,是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的错误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各学校不得进行本校中考、高考成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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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委“减负”电视会议精神 ,新年伊始 ,怀化市成立了以教委主任为组长的全市减轻学生负担工作小组 ,并就全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作出六项规定。一是严格规范学生用书。全市中小学教材、教参及教学挂图的征订使用 ,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 ;严格执行省教委审定与确定的用书目录 ,任何部门、学校和教师都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材以外的各种教辅材料、专题教育读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学生用品等 ,更不得以此作为对学校和学生考核评比奖励的条件。二是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和在校时间。规定小学一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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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重庆)》2005,(1):2-2
小学、初中不得开设“实验班”、“特色班”、“创新班”、“奥数班”等各类性质的教学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标准;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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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通知中提出了“十项规定”:一、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各级教育部门要科学全面地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工作,不得给学校、教师下达升学率指标。二、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得增加周活动总量。三、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每天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