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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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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园 《大观周刊》2011,(14):129-129,60
涉税犯罪即危害税收征管罪,主要是指税务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达到刑法规定幅度的,就由违法变成了犯罪,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涉税犯罪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危害国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当前涉税犯罪仍然处于高发态势,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制售假发票犯罪形势严峻,打击涉税犯罪工作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压力,本文就信息不对称理论角度出发,探析新时期涉税犯罪侦查的思路与方法.  相似文献   

2.
于凯 《大观周刊》2012,(19):44-44
《刑法修正案(八)》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两种行为犯罪化,但是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大家褒贬不一。为了更好的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我们需要有完善的理论作为支撑。本文通过对危险驾驶罪中相关理论问题的探讨,以期促使危险驾驶罪在司法实务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3.
文摘     
刑法中的档案犯罪栾莉在《档案与建设》2007年第1期撰文说,档案犯罪在我国刑法、刑法修正案以及附属刑法中均有规定,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该罪由刑法第329条第1款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该罪与普通的抢夺罪、盗窃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对象不同,该罪的犯罪对象限于国有档案以及国家保管  相似文献   

4.
陈石  王洋 《大观周刊》2012,(51):70-70
在《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前,对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加以认定,可以说是在法律未对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犯罪加以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所采取的权宜之计。而《刑法修正案(八)》对人体器官犯罪的规制,有助于从根本上惩治人体器官犯罪,强化刑法对民生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赵晓楠 《大观周刊》2011,(28):213-213
《理性主义与刑法模式》是冯亚东教授于1998年写的一部较早的著作。书中从社会危害性、应受处罚性和刑事违法性三个方面对犯罪的概念进行辨析,创造性的提出了犯罪的本质特征不在于社会危害性,而在于应受处罚性的观点。如果把本书比作一幅画.那么对社会危害性的描绘可谓浓墨重彩,而应受处罚性与刑事违法性则相对着墨较少。如果说作者对社会危害性的描绘属写意风格——重点从理论上进行论述.那么应受处罚性和刑事违法性则明显的带有写实的味道——与实践联系较密切。之所以造成同一种画中不同的风格,可能与作者创作的时间跨度较长有关。不管怎么说,本书浅显易懂,尤其适合刑法初学者,虽创作时间较早,但今天看来仍不过时。本文按作者的思路,从犯罪的三个特征入手,对作者的观点进行介绍,并谈一点自己的感想。  相似文献   

6.
孟伟  声音 《山东档案》2004,(6):8-10
所谓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文拟就有关该罪的几个问题 谓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文拟就有关该罪的几个问题求教于档案同仁。 一、本罪的犯罪主体 关于本罪的犯罪主体,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一般主体。另一种观点认为,“本罪的主体应为特殊主体。理由在于:虽然刑法…  相似文献   

7.
陶虹 《现代出版》2008,(2):78-80
《现代北京话研究》一书是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周一民先生多年来潜心研究北京话的代表性成果,包括构词、语音、词汇、语法、北京话与现代汉语、综述等方面的三十项专题论述。其中既有对北京话概括的宏观考察,也有细致的微观描写;有论证严密的长文,也有深入浅出的短论,内容涉及北京话研究的诸多领域和热点问题。这本书充分展示了北京话的语言结构特点和厚重的历史积淀,是一本极具京味文化特色,学术价值很高而可读性又非常强的语言学研究专著,被中外网络媒体推为藏书精品。  相似文献   

8.
李阳 《大观周刊》2012,(13):40-40
《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列为盗窃罪的一种行为表现形式,对于“扒窃”行为入罪以及刑法条文的相关规定,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尚存争议。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入罪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论档案犯罪的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了两个档案犯罪。其中,第一款规定了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款规定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两个犯罪的犯罪对象都是“国有档案”。但是,对于国有档案的范围,《刑法》、《档  相似文献   

10.
涉档犯罪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以国有档案作为行为对象的犯罪。《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罪名是: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和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相似文献   

11.
论《刑法》中“国有档案”的含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了两个档案犯罪。其中,第一款规定了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款规定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两个犯罪的犯罪对象都是“国有档案”。但是,对于国有档案的范围,刑法、档案法都没有明文规定。因此,  相似文献   

12.
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哲学专著《邓小平实事求是思想研究》,是武汉科技学院王金华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重点社科课题的学术研究成果。这也是他撰写出版哲学专著《毛泽东实事求是思想论纲》之后的又一部理论力作。本书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以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与邓小平同志革命人生实践为线索,坚持历史与逻辑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全面而系统地考察了邓小平继承和发展  相似文献   

13.
刘凯  赵思思 《大观周刊》2012,(39):305-306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第133条之一醉酒危险驾驶罪,争议颇大:醉酒危险驾驶罪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犯罪?醉酒驾驶出现致人伤亡结果时,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115条第一款)或交通肇事罪(《最高法关于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是否合适?醉酒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否正当?本文通过对醉酒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分析和与相关罪名的比对、分析,试对以上问题作出粗线探析。  相似文献   

14.
奠友芝是清代后朔知名的学者和杰出的版本目录学家.他博学多才,雅嗜典藉,著述甚丰.在传世的著作中影响最广泛,也因此留下盛名的,是他的两部版本日录学专著——《鄙亭知见传本书日》和《宋元旧本书经眼录》。这两部专著在我国古典目录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然而,古典目录学研究工作者对莫氏生平和版本目录学成就的研究还很不够,迄今为止似未见有专文对其进行深入探讨和全面介绍。本文试图从奠氏生平事迹、学术成就以及他的两部版本目录学专著作探讨性的论述,权作引玉之砖.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和处罚原则,而刑法分则未对侵犯著作权罪未遂状态的认定作出明确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体系和刑法总则与分则衔接不够顺畅造成的。在未来的立法中,应当改变传统认定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加强犯罪形态与具体罪名的衔接,实现侵犯著作权罪未遂形态的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16.
李宁 《大观周刊》2012,(17):55-56
诉讼欺诈作为一种新型、独特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其定性分歧较大。从法理上分析,应将诉讼欺诈行为入罪。诉讼欺诈行为尽管具有诈骗罪的某些特征,但认定其构成诈骗罪不妥。对诉讼欺诈行为应从其侵犯正常的审判秩序的角度分析,现行刑法只可对侵财类的诉讼欺诈行为进行评价,而其他类型的诉讼欺诈行为的犯罪化问题,需由立法来解决。  相似文献   

17.
随着数字网络时代的到来,档案形式发生重大变化,从“有形档案”向“无形档案”转变,危害档案安全的档案犯罪也呈现出新形势、新特点,现行刑法的规定日益显示出不能完全适应数字环境下档案安全保护的需要,存在着犯罪主体的复杂多元性、犯罪对象范围狭窄以及行为方式规定的滞后性等问题。为有效发挥刑法作为保障法的功能,需要在数字环境下档案安全刑法保护的理念上强调国有档案与集体、个人档案同等保护的价值取向;在刑事立法上调整刑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法》与《刑法》的有效衔接;在刑事司法上完善档案犯罪情节的认定标准,充分发挥刑法治理作用,保障档案安全。  相似文献   

18.
张志良 《大观周刊》2011,(16):159-159,172
间接故意无论是在刑法理论中还是在司法实务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理论中,研究间接故意才能能对犯罪的主观要件进行全面的分析与理解;实务中,间接故意的认定是关系到行为人定罪量刑的重大问题。本文将从间接故意的实质、理论构造和间接故意中存在的需要认清的几个问题几方面来对间接故意进行一点探讨。  相似文献   

19.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了两个档案犯罪。其中,第一款规定了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款规定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两个犯罪的犯罪对象都是“国有档案”。但是,对于国有档案的范围,刑法、档案法都没有明文规定。因此,正确理解刑法中“国有档案”的含义十分必要,这对于正确执行刑法、加强对国有档案的保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即构成侵犯著作权罪。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对我国的刑法作了六条补充规定,增设了侵犯著作权罪,为严惩严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犯罪行为,提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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