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也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限制过于严格 ,尤其是抽象行政行为被排出在司法审查以外。因而 ,应拓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将规章以下层次的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的做法,不但与国际发展趋势不相吻合,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带来一系列弊端。在行政诉讼制度比较完善的一些西方国家,通常只把行政立法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而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诉讼范围。现行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监督体制的缺陷要求赋予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发展现状证明,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有着一定的法律依据、理论基础、现实基础和可资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方式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审查范围有限、非司法性审查机制程序缺乏及行政相对方的参与权虚置.相关制度缺陷导致行政相对人权益难以获得有效救济,将抽象行政行为逐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完善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制度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4.
随着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发展,一直排斥在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的抽象行政行为能否纳入司法审查的问题日益凸显。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中来看,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都具有深刻的法理基础。从法理上来说, 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司法审查范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此外,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完善司法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从合法性与合理性两个方面来制定。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拓展,是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十分关注的问题。在抽象行政行为进入司法审查已成为趋势的情况下,审查范围、提起主体以及审查程序和方式逐渐成为焦点问题。在探讨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问题时,从其审查范围、提起主体、审查程序、处理方式等具体制度设计和可行性方面进行重点分析,可对相应立法和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6.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符合现代行政法治精神。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行政章程和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方式,使其实际上拥有了对除行政法规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要以附带性审查为主要模式;赋予人民法院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后,对具体行政行为要作相应处理;确立有效的诉讼管辖。  相似文献   

7.
为了解决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后,启动诉讼程序与审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复杂性之间的矛盾,扩大对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的救济范围,应将不服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区别于不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将其划分为程序适格原告和实体适格原告,以期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自1990年颁布实施以来,《行政诉讼法》对督促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其排除了对作为国家重要行政管理手段之一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不能不说是行政诉讼立法的一大缺憾。这一禁区的存在使得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得不到有效的司法监督,而现有的监督手段又过于薄弱,难以产生实质作用。针对这种状况,本文提出扩大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构想,同时就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后面临的问题作了分析并探讨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9.
抽象行政行为是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是必要的,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以将规章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为宜,应当允许相对人直接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不宜授予法院司法变更权,并且,应与行政公益诉讼区别开来。  相似文献   

10.
抽象行政行为未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是我国行政诉讼立法的法律缺陷,推行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是抽象行政行为本质的要求,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完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功能是实现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1.
与具体行政行为相比,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对象的广泛性,效力的反复适用性,因而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危害性更严重,行政相对人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可提起行政诉讼;受到抽象行政行为侵害时,却跨不进诉讼的门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我国目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来自人大和行政机关,但监督不力,有名无实,在实践中抽象行政行为违法还是较严重的,对其进行司法审查实为必要,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都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我国已加入WTO,WTO规则要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司法审查,我国法律需与国际接轨,因此,我国应适时修改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逐步纳入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12.
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中行政诉讼受案的规定,对我国司法审查行政行为的受案范围的局限性、司法审查行政行为受案范围的扩大等问题予以分析和探讨。在目前的行政立法过程中,应将抽象行政行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自由裁量等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13.
目前,学界对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已基本达成共识,却鲜有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方式的专门探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在这一问题上均采用了具体审查方式,同时对抽象审查方式的适用予以限制。我国宪政体制和司法实践现状将行政法规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推行抽象审查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时机尚不成熟。未来应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以授权法院在个案中拒绝适用违法规章,宣告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无效。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各级政府行政管理的需要,抽象行政行为的数量急剧增多。但是,由于其他非诉监督机制已难以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以致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实施的现象日益严重。为推动浓法治国的进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之进行司法审查已大势所趋。在此前提下,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便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实践中,我国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时一般遵循法定原则;在行政立法上,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可诉范围之外。这种诉讼体制严重妨碍了公司政治权利的保护。建议顺应大多数现代国家简化司法审查形式、扩大司法审查范围的发展趋势,对行政受案范围采取非法定原则,将大多数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16.
传统行政诉讼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这种模式无法解决抽象行政行为致公益受损进行保护的问题。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现实需要出发,重点探讨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相似文献   

17.
司法实践中,我国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时一般遵循法定原则;在行政立法上,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可诉范围之外。这种诉讼体制严重妨碍了公司政治权利的保护。建议顺应大多数现代国家简化司法审查形式、扩大司法审查范围的发展趋势,对行政受案范围采取非法定原则,将大多数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18.
行政指导行为在其兴起的初期被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但是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入,依法行政要求其不能再游离于法治范围,将行政指导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19.
论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抽象行政行为是当今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项最重要的手段。长期以来,我国行政诉讼法和复议法一直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之外,我国远未建立起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有效机制。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是一个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因此,为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必须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20.
内部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法》立法之初基于各种原因未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不论从理论上来说还是实践上来说,内部行政行为的不可诉的法律规定已经滞后,从而使人们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受到了极大的挑战。论文从内部行政行为的概念和分类着手,在分析国外对此问题的规定的基础上,阐述我国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期探索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路径和方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