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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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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征地过程中集体产权残缺与制度改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当前我国征地过程中农民权益流失的根本性制度根源在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残缺;应当按照土地产权配置市场化的要求,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包括明确集体土地产权代表,合理界定集体土地权能,保障农民自主决策和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等.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已经制约着农村土地权利的保护和充分利用,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对现行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制度进行充分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农村土地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矛盾。  相似文献   

3.
股份合作制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入起过重要作用。但股份 合作制企业也暴露了不少问题,实践要求对其进行以股份制产权制度为基本方向 的规范化改造。  相似文献   

4.
农村股份合作制继承和发展了双层经营体制,解决了原来集体经济产权不明的弊端,发挥了合作经济的优势,实现了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的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农户土地产权残缺,组织化程度低,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农业的产业化进程.解决农村财产制度与农业产业化的矛盾,依照制度创新的一般性理论,既要创新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又要创新我国农村财产组织制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的集体土地征收收益分配制度极不合理,国家垄断土地所有权的流转,以补偿价格低价征收集体土地,再以高价出让,从中获取高额的土地利益,而农民集体及其成员难以参与土地利益的分配。这一分配制度据以存在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以政治手段强行推行的特殊制度,直接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严重受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科学合理地评估土地价值,重塑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明确农民集体成员的社员权,进而落实利益参与主体,改革土地征收产生收益的分配方式。  相似文献   

7.
本文首先概述股份合作制在我国农村兴起的原因及其实践特征,然后着重论述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股份合作制的必要性,从而说明因势利导发展股份合作制,将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跨世纪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本文首先概述股份合作制在我国农村兴起的原因及其实践特征,然后着重论述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股份合作制的必要性,从而说明因势利导发展股份合作制,将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跨世纪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新的土地管理法并没有对我国的农地产权制度做多大的实质性变革,这与我国土地政策的相对稳定有关。然其改革并未因此而理所当然地失去意义。文章在分析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之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阐明:1、对土地所有权尤其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和保护是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以目前的村民小组为宜;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3、模式在于实现农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以农地使用权为基础建立相应的土地权利体系,并使之进入市场  相似文献   

10.
清晰稳定的农地产权制度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础条件。当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的制度缺陷,抑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通过修改有关法律,进一步明晰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强化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建构清晰稳定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以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11.
论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我国物权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但是目前存在着诸多问题。文章从分析现状着手,提出了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相关设想。  相似文献   

12.
集体所有权的行使必须反映集体成员的共同意志。由集体成员代表会议或村民委员会等自治机构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历史成因也有现实需求。需要的是对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的民主程序进行细化和规范化,建立一种能够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土地制度以及农民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的集体所有权制度。  相似文献   

13.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集体”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否能直接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到底由谁来代表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行使,在当前理论界和实践中是个模糊不清的问题,很有必要进行理论探讨和法律界定。目前,农民集体还不是民法上的民事主体,且农民集体内无业务执行机关。笔者认为,应明确界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1)农民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为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行使主体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3)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委托代理行使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相似文献   

14.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如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而产生的弊端越来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生产的三个基本的要素是:土地,资金和劳动力,土地作为农业生产的母体,必然成为改革的焦点。实行土地国有化,有利于国家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  相似文献   

15.
笔者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存在的问题的揭示,论证了制度安排的实质就是权利的分配、产权的分配。所以,实现农村土地制度安排的公平与效率也必须从产权分配改革入手,从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上解决土地所有权虚王的突出矛盾,从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立法上保护农民的利益,从土地规模经营和土地流持上实现农业生产的效率。  相似文献   

16.
对于中国的许多田野研究都关注到了礼物经济乃至关系运作的问题,但尚未注意到礼物经济能够在中国兴盛的基础,那就是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前提下,集体性这种礼物精神的核心得到了彰显和强化。从土地未曾私有这一前提出发,可以追溯中国为什么走上了一条不同于西方世界发展道路的原因。  相似文献   

17.
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主体"集体",其涵义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面对现今的市场经济,集体所有作为成员个人享有民事权利的特殊形式,集体兼具所有者和成员利益维护者的双重身份。现实中,集体所有权的权能则需通过集体意思自治的表达机制实现;村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互补与完善共建形成的机制对现今意义的集体角色的扮演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8.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虚置成因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从法律和实践等角度分析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虚置现象存在的原因。作认为,我国现行法律虽然规定了农村土地三级“农民集体”所有,但却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没有解决“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而在实践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本权能已事实上由土地使用权所代替,这种权能替换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地位,使土地所有权高度弱化,使用权对所有权的分割程度很高,特别是国家对“农民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超法律强制,使本来在法律上已虚拟化了的“农民集体”只能是有限的土地所有权人,国家才是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  相似文献   

19.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权立法的重点和难点。物权法草案在规定集体所有权时,继续使用了集体所有一词,这使得集体所有权主体模糊的弊端依旧。构造集体土地所有权,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则,还须考虑农村土地的功能、社会的意识传统以及制度的变革成本。鉴于农民集体在实践中的需要。可将农民集体构造成一种特殊的法人。法人成员身份以农村户籍为标志,成员按照法人的意思表示规则平等地行使成员权。物权法无须对集体所有权客体进行列举,只需对集体财产权利的变动做出规定。最后,要建立农村集体法人的治理结构,农民集体成员通过法人机关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20.
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从现行法律规定入手,认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为一定范围内的“农民集体”,但国家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的超法律限制,在现实层面已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主体。对此,笔从法理的角度进行了剖析.进而指出只有合理的并且得到了实施的制度安排才能真正解决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问题。最后,笔对这种制度进行了初步的建构,即按照法人治理模式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予以重塑,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集体”法人资格,使之成为法人,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以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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