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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8,(21)
道德自律精神培育既是青少年自我终身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当今社会道德建设的应然诉求。当前,我国青少年道德自律精神存在一定偏失,表现为道德自律认知不容乐观、道德自律情感较为淡薄与道德自律行为变幻不定。青少年道德自律精神纠偏,可以应用思维锻炼法,深化其道德自律认知;应用情感陶冶法,调动其道德自律情感;应用行为训练法,引导其道德自律行为。 相似文献
2.
林斯坦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1,(2):5-9
当前大学生中的道德自律的状况不容乐观,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当前道德规范的无序的影响;中小学、高校德育工作中的偏颇;社会伦理资源的缺乏以及社会道德制约机制的不足等。加强大学生自律品质的培养,应从激发道德美感使之产生自律的需求和动机;通过自我观察与自省反思体验个体道德发展中的缺失和遗憾;以及培养道德抉择的理性化和自我约束习惯来强化道德自律的心理与行为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3.
一、道德自律精神培养的必要性道德自律是相对于道德他律而言的。自律尊重人的价值,强调自主、自治和自我教育,重视发挥人的主体意识、智慧、潜能及创造力。自律道德的根本功能是内在制裁,它要求主体自我约束、自我选择、自我规划、自我评价;并要求建立良好的内心法庭,对自己的言行进行自我裁决。所以自律尊重个体的人的生存状态和发展需要,重视发挥人主体意识、智慧和创造力,张扬了人的主体价值存在。马克思认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康德认为:真正品德的产生,是来自人们意志的自愿,不受外界的约束,可以自主规范来约束自己,故… 相似文献
4.
翁文娟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5):45-46
道德自律能力是行政主体对自身行为进行自我立法、自我约束的能力。当前社会上所存在的大量行政伦理失范现象,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部分行政人员道德自律能力的缺失。因此,加强对行政主体进行道德自律能力的培养不失为杜绝行政伦理失范现象的有效途径,并为社会所期待。 相似文献
5.
道德实践是指人类有目的进行的实践活动,是学生自我教育的基本途径。通过各种自律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培养"五自",即"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觉行动",努力提高学生的道德自律素质。 相似文献
6.
道德实践是指人类有目的进行的实践活动,是学生自我教育的基本途径.通过各种自律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培养"五自",即"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觉行动",努力提高学生的道德自律素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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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论教师的道德自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薇薇 《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0,4(2):43-46
教师劳动对象决定了教师劳动的复杂性;教师对学生最现实、最鲜明、最有力的教育作用,又使教师劳动具有师范性。教师道德自律是提高教师素质的基础,而通过岗位自塑和合理的他律,让教师逐步实现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选择,则是实现教师道德自律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9.
陈小花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3,(7):99-101
社会转型期大学生自我育德的动因是功能异化造成的道德自我发展的现实困境,它体现为道德自我的个人主义、虚无主义和消极主义。而社会转型期大学生自我育德健康和谐发展的多元指向,表现为使大学生自我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统一、自律机制与他律机制相结合、自我评价与外在评价相衔接;使大学生形成道德认知的"德心"、显现自我境界的"德品"、体现自我能力的"德行"。 相似文献
10.
大学生自我道德教育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老子关于"道"和"德"的含义与关系的论述是大学生自我道德教育的重要资源。进行大学生自我道德教育应以实践为基础,用丰厚的道德内容培养学生具有睿智的道德思维以提高大学生自我道德教育的实效;要运用元认知理论,扩充道德知识以培养道德自律能力,强化道德体验以升华高尚道德情感,加强道德监控以铸就成熟的自我道德教育能力。 相似文献
11.
12.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问题 ,西方两大法学派对此针锋相对。在依法治国的新时期 ,我们要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 ,从静态和动态的角度对二者关系进行全面、正确的分析 ;并在法治实践中 ,谨防“法律万能论”和“泛道德主义”,坚持两手抓 ,实现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13.
道德法律化的根据与界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程秀波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2(4):65-69
道德的法律化是道德与法律关系中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道德的法律化不仅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有着学理上的根据。同时,道德的法律化又必须受到应有的限制。既不能不区分道德的性质盲目地实施道德的法律化,也不能不顾道德与法律各自的特点.把所有的道德要求都直接移植为法律。 相似文献
14.
金燕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6(2):4-6
“德治”观点在我国很早就有流露。它与“法治”作用同等重要,是治理国家根本手段之一。本文对“德治”的内涵及演变作了分析,也对如何继承传统“德治”思想有益成份为社会主义政治服务作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5.
李寿荣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6(1):79-82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法学家不可回避的问题,因为对两者的关系的不同回答而形成了不同的法学流派。西方的自然法学派与分析实证法学派在这方面持有相反的意见:而我国传统采取的是“德主刑辅”的态度,法律几乎没有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中西法律文化中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既有差异又有暗合,并且逐步向统一化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6.
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兼容性和互补性,决定了德法兼治,是治国方略的最佳选择.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自觉地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坚持德法并重、德法兼治的方针. 相似文献
17.
詹正发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4(4):66-69
“道德法律化”是指两种极端的倾向 :一是完全排斥道德因素 ,过分强调法律的形式特征或工具性的极端倾向 ;二是企图以法律拯救道德 ,把法律作为推行某种“道德”的工具。过份强调法律的工具性或形式特征 ,排斥甚至完全否定法律带有普遍性的价值因素 ,法律就可能变成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或威胁人类的怪物。如果仅仅把法律当作张扬道德的工具 ,就会导致道德与法律对人类良心的双重奴役。 相似文献
18.
正确认识和理解“以德治国”思想的科学内涵,是实施“德治”与“法治”并举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的“德治”不同于封建时期的“德治”、“礼治”和“人治”,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准,让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倡导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德治”的宗旨所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法律与社会道德在本质上一致,“德治”与“法治”并行不悖,二者相辅相承,彼此促进。 相似文献
19.
法制化的道德是有相对独立形式和价值的客观存在。市场经济和文明发展客观上要求道德法制化 ,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实施法治与德治并举的治国方略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民商、刑事、立法、司法的道德法制化建设 相似文献
20.
道德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功能。从外在的表现形态而言,道德可以分为价值和规范两个方面。这就具体地决定了道德对于法治的两重功能。作为价值形态的道德,其功能主要表现为对于法治的论证与引领;作为规范形态的道德,其功能则在于为法治设定伦理的路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