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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我国婚姻法虽增补了探望权的内容,但立法规定过于简单,制约了这一制度功能的发挥。结合国外的相关立法规定及我国的司法实践,以构建探望权的立论基础和设立探望权的宗旨为立足点,应明确如下几个关系:探望权制度应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负有探望的义务,未成年子女享有探望权,明确探望权与抚养子女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家庭与法     
离婚后,我能取得女儿的抚养权吗前夫阻止我探视儿子怎么办编辑冯永平2001年12月,我经法院判决离婚,读小学的儿子由前夫抚养,我每月均按判决支付生活费,但前夫经常以各种理由阻止我探视儿子,我该怎么办呢?广西柳州林女士林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相似文献   

3.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探望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协助义务人单指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该条款对探望权主体范围的规定过于狭窄,这既违背了探望权的立法宗旨,又不符合我国国情。  相似文献   

4.
《家长》2005,(Z2)
编辑同志:我的女儿小雪今年13岁,在读初中。不久前,因小雪的父亲孔某出现婚外恋导致我们离婚。小雪随我一起生活。当初,小雪反对我们离婚,但孔某不顾孩子的感情执意要离婚,这使得小雪对父亲心怀不满。所以,每当孔某来探望时,她总是躲避不见。孔某说小雪还是未成年人,他有权利也有义务来探望,小雪也不能拒绝他的探望。请问:未成年子女可以拒绝父亲或母亲的探望吗?读者汤燕汤燕女士: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分居的父亲或母亲享有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探视子女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  相似文献   

5.
我女儿小雪今年13岁,在读初中。不久前,因小雪父亲孔某婚外恋导致我们离婚,小雪随我生活。当初,小雪反对我们离婚,但孔某不顾孩子的感受执意离婚,这使得小雪对他怀恨在心,心存阴影,所以每当孔某来探望时,小雪都躲避不见,而且接连几天情绪低落。见此情况,我劝说孔某不要再来探望了。但孔某说小雪还是个未成年人,他有权利也有义务来探望,小雪也不能拒绝他的探望。请问:未成年子女可以拒绝父亲或母亲的探望吗?汤燕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分居的父或母享有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探视子女的权利。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  相似文献   

6.
在现在的社会中,离婚案件逐渐增多,离婚后针对子女的探望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并且发展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为了子女能够更加健康的成长,需要不断的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父母对子女抚养的法律观念.建立和谐的探望权,能够有效的维护和谐的家庭婚姻关系,加强社会的秩序安全,为社会的稳步发展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7.
2001年4月,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了有关探望权的内容,这一规定不仅为司法实践中久已存在的子女探望权纠纷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强化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权的保护力度,是婚姻立法的一大进步,也是法制人性化的重要体现。但是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探望权案件"判决容易执行难"的现象比较严重,为了更好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笔者从分析探望权案件执行难的现状入手,提出了在现实中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以期对解决探望难的问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探望权之性质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父母子女而言,探望权是人类基于亲缘关系而产生的权利,是亲子关系自然流露的权利,探望权不仅是亲属法上规定的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也是生物社会赋予父母的自然权利,是人类文明的体现,是一种基本人权;探望权是与直接抚养权相对应的一项权利,是法律基于父母子女之间亲缘关系所设计的夫妻权利上的制度平衡.实际上,探望权就是父或母未直接抚养子女时享有的与其未成年子女的联系、会面、交流等交往的权利.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修改的《婚姻法》中探望权的规定,实际为《民法通则》监护权制度相关内容的明确,其性质为权利义务的结合,而不是法律所明定的一项“新权利”。故父母不仅有探望的权利,也有探望的义务,孩子也享有探望权。考究其立法目的,应扩大享有探望权的主体范围。但探望权的本质为父或母与子女的感情交流,其实现属于道德调整的内容,法律在此止步。对探望权行使的障碍可依法进行排除。为了子女的利益,一方可依法中止另一方在一定期间内行使探望权,但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并不得滥用中止探望权。  相似文献   

10.
我4年前和前夫离婚,当时是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由前夫抚养。但是一年前,前夫患精神病(已被确诊)后,孩子就一直随我生活。我想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请问我该怎么办?富阳何晴惠何女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相似文献   

11.
浅析探望权     
自新婚姻法颁布以来.探望权的设置给离婚当事人对子女探望权的行使开辟了一条新路,然而探望权的立法、执行却不尽完善,备受争议.虽探望权在婚姻法律关系中地位并不显著,但却关系着婚姻法的构建.本文从实证的角度分析探望权的不完善之处,从立法、司法到执法的角度对探望权提出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12.
修订后的《婚姻法》确立了离异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但在现实中此主体范围明显过窄,考究其立法目的及我国的国情,应扩大探望权的主体范围,(外)祖父母、兄姐等其他亲属均应享有探望权。此外,探望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子女的权利。法律应明确子女在探望权法律关系中的核心地位,以切实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我国《婚姻法》新确定了探视权 ,因而从理论上正确认识和在实践中正确行使探视权无疑是执行《婚姻法》的新问题。文章论述了确立探视权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中的积极效应 ,并从探视权的主体、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探视权的限制和探视权的强制执行四个方面就探视权的适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说明了适用探视权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14.
探望权是修改后的婚姻法确立的一项民事权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立法的意图,但在行使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既有立法、司法解释方面的原因,也有司法实践操作方面的原因,在分析研究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有必要提出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目前,我国学界对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争议颇多。撤销权从其性质而言属于形成权,世界目前主要存在三种立法例:一是诉讼的方式行使,典型如法国民法典;二是意思表示的方式行使,典型如德国民法典;三是折中的方式行使,如我国咯湾。通过分析各国及地区立法,从我国撤销权相关立法不足之处入手。对完善我国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行使方式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6.
浅析我国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的不足及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现代信息社会中,传统隐私权不断向网络领域延伸,侵权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强化对网络空间的个人数据和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网络立法的当务之急.特别是针对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不足,加强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和正确实施,尤显得必须和紧迫.  相似文献   

17.
隐私权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项基本权利,已经得到各国法律的广泛承认与保护,但我国民事立法领域却没有对其进行系统、详细的规定.当前新闻传播越来越自由,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冲突不可避免.本文分析了隐私权和新闻自由的相互关系以及二者产生冲突的原因,借鉴国际上保护和协调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立法和实践,对如何完善我国相关立法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8.
关于建立我国探视权制度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父母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合适的方式探视子女,以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当今世界上的多数国家都已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我国立法上至今尚属空白,这样,就使得解决探视子女纠纷缺乏法律依据。所以,应在我国亲属法中增加探视权制度的内容。  相似文献   

19.
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未作具体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发生的侵犯隐私权的案件不能得到合理地解决。对隐私和隐私权进行界定,分析我国隐私权立法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隐私权立法的建议。对隐私权的确认和保护,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实现个人之间的和谐、达到整个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20.
物权立法是世界民法典的立法潮流,我国必须借鉴世界物权立法的先进经验,研究我国物权立法的现状,完善我国物权立法。在完善我国物权立法过程中,必须结合我国实际,确立我国物权立法的基本原则,在物权立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法体系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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