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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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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修杰 《成才之路》2024,(11):141-144
我国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鼓励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以此重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实现再社会化。民族地区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专门工作力量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教育帮扶方式方法单一等短板。为此,民族地区高校可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成果转化、人才支持和实践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助力本地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效果的有效提升。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是以社区为基础而展开的矫正罪犯的新的行刑模式和制度,社会力量参与罪犯矫正是社区矫正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力量作为罪犯矫正的“第三领域”具有其参与的优势。以民间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志愿者为中坚,社会力量循着行为规训、心理矫治、就业接纳和网络构建四大路径介入罪犯的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制度体现了国家与社会本位型犯罪治理理念,为犯罪人回归社会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的途径,被现代各民主国家所推崇。社会力量的广泛深度参与是该制度内在价值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考察我国目前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状况,社会公众参与明显不足,与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的认知不够、参与渠道较少有关。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推进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社会参与度,需要从观念形成、渠道构建、制度完善等多个方面努力。  相似文献   

4.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强调政府职能的调整和优化,主张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让非政府公共组织和民众共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社区矫正制度设计和安排应以公共管理为指导,使社区矫正管理真正成为政府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公共管理行为。在社区矫正公共管理中,是将社区矫正管理作为国家或政府的职责和义务。社会力量将以独立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中,通过这种特殊的社会治理结构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和教育。社区矫正制度由国家主导的一元体系转向"国家一刑罚、社会一矫正"的二元体系。  相似文献   

5.
从2003年起试点,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实践已有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近年来,各省市地区广泛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专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矫正小组、志愿者团队、群众组织等多股各具优势的队伍,打造多维度帮扶的参与格局。如何创新社区教育,推动社区教育发展,是学界和实务界一直在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6.
为了更好的控制和预防犯罪,近年来我国推行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并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制度的负责部门。社区矫正在我国的实行,是预防犯罪的需要,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是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需要。在过去社区矫正的试点阶段,我们总结出了许多实践上的经验,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的问题。实践证明,社区矫正对预防犯罪、降低重新犯罪率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我国在此方面刚刚起步.存在着许多的问题。笔者认为,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是一项执法活动,也是一项社会工作。具有专门性与群众性。要在社区支持下达到社区矫正的预期目的,必须充分重视社区矫正辅助力量的资格、素质与培养。笔者试对社区矫正辅助力量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及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求作一探讨,以期为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提供些许建议。  相似文献   

7.
社区矫正制度主体是整个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明确社区矫正制度的主体将决定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虽然对社区矫正制度的主体做了相关规定,但结合我国现实情况,社区矫正仍然存在着执行主体不明确、被执行主体不全面、社会力量参与度低等问题.通过完善立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为社区矫正的执行机构,合理组建“1+1+X”矫正小组模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真正实现“在社区内矫正”罪犯.  相似文献   

8.
开展社区矫正试点,是我国量刑及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下,无论是监禁刑罚执行还是社区矫正无疑都是以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为前提,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人民法院的参与。然而,法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应如何定位,当前试点实践中法院参与的具体活动是否合理、合法,效果如何,法院到底应以何种身份、何种方式具体参与社区矫正,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9.
青少年个别化社区矫正是社区矫正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的必然。在个别化社区矫正过程中,存在社会调查的随意、非专业化、非精细化、社会力量支持力度有限等问题。需要建立以司法矫正部门为核心、跨领域多部门的合作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的社会调查体系,创建以社区为中心的社会融入平台,专兼结合矫正队伍选拔和培养机制,创设青少年分类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10.
社区矫正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中,在专业力量的主导下并辅之以必要的社会力量改造罪犯,最终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活动。为向读者展示这一制度,本文将从社区矫正的内涵、社区矫正制度在中国的试点、立法概况、存在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对策等方面来展开。  相似文献   

11.
在社区矫正审前评估程序中引入担保机制,是近年来成都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着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内容。部分试点地区的司法实践效果表明,通过运行担保程序,可充分调动社区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中来,这有利于充实监控力量。本文对审前评估程序中引入担保机制的重要意义、审前评估程序中担保机制的制度设计(包括担保主体及具体要件、担保程序、担保人职责等)以及进一步完善担保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进行了探索,希冀对充分发挥该制度的作用以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再犯罪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方式,它以一种社会化的思路和方式推递社区行刑工作,内在地包含着对社区中各种社会资源的整合与利用。规范性社会资源包括社会团体和志愿者,他们是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协助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开展有关社区矫正工作。只有协调处理好各方的利益关系,才能真正调动起社区资源的整体力量,在综合平衡中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相似文献   

13.
构建社区矫正平台之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的功能就是指社区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一个相对完整的社区应当具备生活保障功能、社会化功能、社会控制功能和社会参与功能。社区作为社区矫正的载体和平台,其功能的完备与否直接决定社区矫正效果的发挥。理论上对于功能与效果的探讨可以引导社区建设,服务于社区矫正工作。  相似文献   

14.
在社会变革背景下,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传统关系发生改变,日益复杂多变的犯罪新态势使传统政府治理范式在总体上已经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实践中,多元主体已经在我国犯罪治理过程中缓慢兴起,以社区矫正、治安承包、警民协作等为代表的多种治理样态都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但是,非国家正式力量参与犯罪治理在现实与理论上存在局限,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共同努力来推进其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15.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代表了现代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逐渐被西方国家普遍接受。社区矫正以行刑的人道化、社会化和个别化,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逐步有序展开。但现阶段军队中社区矫正制度的研究与实践却存在明显不足,改进空间也是巨大的。构建军队社区矫正制度对于完善军事刑法、军事司法理论进而指导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推进社区教育社会参与既是现代政府职能转变的应然要求,也是社区教育实现现代化发展的实然之需和题中应有之义。当前社区教育社会参与存在社会力量参与不足、运行失序、管理失效等困境,亟须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寻求解决思路。基于协同治理视角,在明确社区教育社会参与的价值意蕴、目标原则的基础上,构建“起始条件—催化领导—制度设计—协同过程—结果反馈”的社区教育社会参与实施框架,以协同聚力、协同协调、协同保障、协同执行为抓手,构建社区教育社会参与机制,对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解决社区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提高社区教育资源供给效率与质量,实现社区教育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受社会防卫本位和特殊预防理论决定,我国社区矫正形成了以人身危险性矫治和个别处遇为主导的教育矫正范式。然而,以教育矫正为核心理念的社区矫正机制忽视被害人(社区)的利益诉求和权利保障、社会公众的互动参与以及社会关系的修复,面对多元的矫治需求在实践中适用困难、效果有限。因此,经整合恢复性司法、被害人保护、社会复归、双面预防等前沿理论,形成以社会恢复为本位的社区矫正损害修复理论,将损害修复理念融入对犯罪人人格的矫正修复、被害人(社区)权益的补偿修复、社会规范的效力修复以及社会关系和秩序的整体修复之中,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损害修复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损害修复型教育矫治模式的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渐突出,适时对未成年犯进行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的社区矫正,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实践开展较晚,目前正处在试点阶段,但由于受观念转换和制度建设等因素的限制,在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立法、主体、矫正项目、矫正方法和监督体系等方面尚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为此,需要我们多管齐下,完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法律制度,最终构建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相对完善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体系。  相似文献   

19.
四川雅安市社区矫正现状及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已经成为我国刑事法制改革的一个必然选择。在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开展三年多的时间里,尽管成绩有目共睹,但更主要的任务应在于发现存在的问题,为我国进一步深化刑罚改革提供思路。不久前,四川开始了第三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四川农业大学法学系的志愿者利用社会实践的机会,在雅安地区针对群众对社区矫正基本知识的了解展开了问卷调查,通过本次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社区矫正的发起模式主要是国家机关主导模式,但在实践层面的运作模式上并非是单一、完全吸收其他地区性的;构建我国本土化的社区矫正机构模式,需要正确看待社区矫正试点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的冲突问题,在此基础上应允许各地因地制宜,大胆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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