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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 毫秒
1.
2012年通过的新刑诉法将电子数据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予以确立,使得理论上关于电子数据依附于"视听资料"、"书证"等证据形式的观点不再站得住脚,同时对于电子数据的定义也应结合其与其他证据形式的关系来理解。在此基础上,对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应由过去"先归类、后判断"的做法转为对其合法性与真实性的考察,合法性上应注意具体合法标准的完善,真实性的判断在现有技术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尚需通过强化证人出庭作证、落实专家辅助人制度等方式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2.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与数字化信息密不可分,数字化信息也在司法实践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都将电子数据作为一种法定证据种类纳入最新立法。为了进一步深化的关于电子证据的研究,本文试图厘定电子证据和电子证据勘查的一些基本法律概念。  相似文献   

3.
《监察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允许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在证据种类方面的一致性以及在取证程序方面的基本统一性亦为二者的转化提供了正当性基础。但《监察法》的上述规定未区分可予转化与不可转化的证据类型,也未明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审查要求,使得证据转化成为现实难题。为此,我国立法应当进一步根据证据类型区分可予转化与不可转化的监察证据范围,并从外在形式、事实层面和合法性等方面明确监察证据进入刑事诉讼应适用的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4.
应WTO反倾销协议的原则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的规定,尝试建立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基于反倾销调查程序涉及复杂的经济数据(事实)问题,我国相关的司法审查制度中欠缺对倾销和损害构成的认定与评判司法审查技术层面上的具体规定。我国应借鉴欧共体、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反倾销审查的司法经验,规范和完善我国反倾销审查程序,以使我国反倾销行政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实体规定符合WTO反倾销审查的原则和要求。  相似文献   

5.
电子证据是指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根据电子证据的存在状态,可以将电子证据分为静态电子证据和动态电子证据。电子证据搜查是在电子时代搜查概念扩张的结果。根据对搜查制度的不同理解,电子证据搜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面对电子证据搜查给传统制度带来的诸多挑战,各国主要有两种应对模式:一是类比适用传统搜查制度,以美国为代表;二是制定新的专门规范,以欧盟理事会牵头制定的《网络犯罪公约》最为典型。对上述两种方式进行深入的研究对我国电子证据搜查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传统诉讼理念中强调对犯罪的控制,奉行职权主义的诉讼构造,普遍实行警检一体化,起诉法定主义和卷宗移送主义等法律制度.德国的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中,更多的关注了人权保障、权力控制、诉讼效率等问题.司法审查、警检合一等机制的缺失造成我国刑事诉讼的结构性缺陷,需要借鉴德国刑事诉讼审前程序运作的良性经验,反思我国的审前程序.  相似文献   

7.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简称《刑诉修正案》),其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做了专章规定。在我国古代各时期的立法中也有少量的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刑诉修正案》在继承古代制度的基础上又实现了新的突破。文章就古代各时期立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的刑诉制度进行梳理,并就《刑诉修正案》对我国古代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继承和发展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8.
2010年两院三部颁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均对检察机关审前排除非法证据的职责予以明确。但有关检察机关审前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并未在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贯彻,审前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程序有待规范。为强化检察机关对审前非法证据的排除,应从规范检察机关职权行使、健全检察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机制、规范检察官考核方式三个方面努力,同时对排除程序的启动、非法证据的审查及审查后的处理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三类自诉案件是一种被害人自诉救济制度,它的设立被视为"保障被害人诉讼权利"的重大举措,但其适用自诉程序的规定,亦给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带来诸多弊端.为了补正其缺陷,建议建立被害人申请法院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0.
公诉案件预审制度的合理运行是刑事诉讼运行中程序正义和诉讼效率价值的具体体现。然而,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典并未设置专门的公诉案件预审程序与独立于实体审判法官的预审法官,新近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虽然将非法证据排除等重要事项纳入了审前准备程序,但却依旧存在"预审内容"和"预审法官"的规定空白。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三法域都在刑事诉讼立法中明文规定了公诉案件的预审制度,其中设置独立于庭审法官的预审法官、完善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增设庭前预备会议程序等许多立法制度与司法实践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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