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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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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宪审查是一个老生常谈却不得不谈的问题,向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构建违宪审查制度必须从现实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出发,为违宪审查制寻找理论基点,并进而结合实践作出适当安排.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的宪法监督制度缺乏独立的专门宪法监督组织机构,监督主体模糊不清,监督机构未能实际建立;宪法缺乏可适用性,违宪审查缺乏根基;法律适用与宪法及法律解释相背离,导致违宪审查权虚置。由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的模式不适合我国国情。我国沿袭大陆法系,专门机构违宪审查模式是适合国情和现实需要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3.
目前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模式可分为三种。从现行的宪法来看,我国基本倾向于采用权力机关违宪审查模式。这种模式与我国的国情及政治制度基本相适应,但也存在不少的缺陷与问题。所以,我国应建立一个事先由宪法委员会进行预防性立法审查和事后由违宪审查庭进行监督性司法审查相结合的双重违宪审查模式。  相似文献   

4.
违宪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宪法监督的必要措施之一。违宪审查制度是国家特定机关依法审查宪法行为是否合宪的法律制度。违宪审查模式主要有立法机关审查模式、司法机关审查模式和专门机构审查模式。中国宪法有监督宪法实施的相关规定,但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违宪审查制度。在法治进程的推动下,结合我国的实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5.
我国全国人大立法性权力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受人民委托行使立宪、修宪权;另一方面根据宪法的授权行使国家立法权。前者使全国人大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其立宪、修宪行为不应成为任何国家机关的审查对象;后者则决定其为“国家立法机关”,其立法行为应接受宪法授权的违宪审查机关的审查。我国的违宪审查机关的设立应采用建立宪法法院独立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所有国家机关的行为均应接受宪法法院的审查监督。  相似文献   

6.
法美两国抽象性违宪审查效力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抽象性法律、法规的合宪性审查是各国违宪审查体系中的重点,而对审查效力的考察则又是事关违宪审查整个体制建构的基础性问题,法国和美国在此芳面可以说是各有特色。通过法美两国违宪审查机关决定的效力范围、决定所约束的程度以及违宪法律的处理和溯及力三个方面的比较研究,我们可知,虽然法国的违宪审查在形式上并不弱于美国,但从实际效果来看,美国的违宪审查更具有权威性和民情的支持。  相似文献   

7.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必须得到全体公民的普遍遵守,因而完善现有的违宪审查模式就显得十分紧迫.目前,世界上存在着四种违宪审查模式:司法机关审查模式、立法机关审查模式、专门机关审查模式和复合审查模式.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目前还不够完善,存在着诸多缺陷,如何完善这一制度是值得每个公民关注的事情.  相似文献   

8.
违宪与违宪审查理论在宪政理论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笔者就违宪与违宪审查理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作了综述。辨析违宪与违法、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及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等相关概念,揭示违宪与违宪审查理论的内涵。  相似文献   

9.
非法行政性垄断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在加入WTO后,更应从体制上、立法上进行规制。要建立和完善违宪审查制、司法审查制,尽快出台反垄断法,要从宪法、行政法和经济法上综合整治非法行政性垄断。  相似文献   

10.
厉兵 《考试周刊》2007,(41):153-154
违宪审查制度就是监督宪法实施的最有力的措施之一。我国也有违宪审查机制,但违宪审查制度不太不健全,违宪审查的对象及范围具有片面性,违宪审查主体不特定不明确,程序复杂缺乏保障,实用性不强。应借鉴外国的违宪审查模式,尽早建立切合我国国情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1.
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出现四种不同违宪审查模式。司法机关审查模式的渊源是分权与制衡学说,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的出发点是宪法至上,宪法法院审查模式则包容了司法机关审查模式和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的特点。我国要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功能,充分利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撤销等制度解决违宪问题。  相似文献   

12.
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是现阶段我国宪政制度的重点与难点。建立以宪法法院为主体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法治国之最佳模式。宪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其宪法地位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平行,仅低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阐述了宪法法院与国家各机关的权力配置:宪法法院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国务院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权力关系。  相似文献   

13.
我国高师传统教育实习模式主要有清末仿日模式、小学期制、学年制、仿苏模式和自主应用型5种。从各模式的结构和质量看,可分为简单体验型和复合提高型两大类。前者是师范教育初级阶段的产物,后者是师范教育培养模式走向成熟的表现。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迅猛发展中,我国原有的师范教育体系瓦解了,新的师范教育体系正在建设,分析比较传统教育实习模式的特点,可以为新模式的建构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4.
立法听证是程序的正义诉求,它为实体正义的实现提供了正当性基础。立法听证充分体现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平衡的宪政理念,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一种创新和探索,是“无知之幕”宪政规则的深层体现,是社会组织表达自己利益诉求和弥补地域代表制不足的制度化安排,它为违宪审查权的行使提供了客观依据。立法听证与宪政具有高度的正相关性。因此,从宪政视域研究如何完善我国现行的立法听证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5.
尽管我国法律已经初步确立了违宪审查制度,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缺乏可操作性,使这一制度在实践中的运行仍然存在很大的障碍,理论准备不足也使这一制度没有很好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本文通过对违宪审查制度的考察,着重就违宪主体的范围、违宪审查机构以及"宪法司法化"与违宪审查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宪法监督制度的设立及其实现是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主要依据,如果没有该项制度或该项制度不健全,就不可能建立起现代法治国家。而违宪审查制度又恰是宪法监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一种非司法化、非专门化的监督制度,它符合我国的政治体制,植根于我国的现实国情,但在现实运作中存在着不少的弊端,不能充分、有效地保障宪法的实施。因而,我国应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重新构建新的既符合现代宪政要求,又满足于现实国情的,专门化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7.
违宪审查主体的界定是构建违宪审查制度的核心。违宪审查主体、违宪主体、违宪审查程序启动主体三者之间的关系相辅相成,但侧重点各不相同。虽然学界对我国究竟该建立什么样的违宪审查制度争论不休,但违宪审查主体的确立不能脱离一个国家的宪政体制。如何构建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具有相对独立地位、较高权威的违宪审查主体制度,是完善我国宪法监督机制,维护宪法权威的关键。  相似文献   

18.
法国宪法监督制度早于中国且以限制立法机关权力、保持国家机关权力平衡为主线。宪法委员会是以分权制衡原则和社会契约论为依据而建立的政治机关,监督职能更广泛、具体,有关规定可操作性强,在违宪审查、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发挥着较大的作用。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以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原则为依据,有关宪法监督的规定在实际运作中缺乏实效性。独立的专门机构模式符合建立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制度的长远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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