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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法学教育面临转型,逐渐彰显其职业教育属性,更重视实践教育,并从注重数量转变为注重质量。在法学教育转型的过程中,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面临着一些挑战。要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的法律人才,必须从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使法律硕士教育向着实务化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2.
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既不同于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也不同于法学硕士研究生,但究竟如何定位,无论是在决策层还是在实务中都比较模糊。基于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法学教育过度扩张等现状,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培训,根据我们调研问卷的结果,将法律硕士(法学)人才定位为高层次、精英化、专业化、实务型法律职业人才是比较符合社会需要和法学教育的内在特点的。增加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这一类别有利于提升我国硕士法学教育.培养法律职业人。  相似文献   

3.
从1996年开展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法律硕士作为我国高等法律教育体系中的新生事物取得了长足发展.法律硕士教育的开展,一方面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要,另一方面又给我国法学教育提出了全新的理念.法律硕士教育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其教育与培养方式具有区别于传统法学教育的特点,法律硕士教育的影响将渐行渐深.  相似文献   

4.
法律硕士教育已成为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保证与提高法律硕士培养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国法律人才培养和法治现代化建设事业。然而,这一“热”现象却仍然存在“冷”问题。为此,本文结合法律硕士培养的实践经验,从法律硕士和法律硕士教育的本质着眼和思考,认为教育的过程性仍是法律硕士教育的核心、要求和期待,并对过程性作了制度性的探讨。  相似文献   

5.
基于我国法律教育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实践型高素质法律人才方面存在着结构性缺陷,法律硕士教育作为培养实务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在这几年蓬勃发展。本文针对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与性质,结合部分高校的教学方式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培养复合型、实务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但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有必要从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科目、招生制度、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力量建设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  相似文献   

7.
培养复合型、实务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但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有必要从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科目、招生制度、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力量建设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  相似文献   

8.
为了解决社会对法律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我国在借鉴美国J.D制度的基础上,创立了法律硕士教育。经过多年发展,法律硕士(非法学)取得了长足进步。2009年我国建立了全新的法律硕士(法学)教育类型,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开始走向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并列的时代。但是由于法律硕士(法学)出现时间晚,人们对它的认识有限,从而导致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因而需要从课程设置、师资结构、育人模式等多方面予以完善,从而保障法律硕士(法学)的人才培养质量。  相似文献   

9.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仍然没有走出"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的老路。以应用法学基本理论为指导,从创新法律实务教学模式、培养法律实务教育师资、构建法律实务教材体系和建设法律实务实践基地等几个方面入手,或许可以探索出法学本科生培养之新路。  相似文献   

10.
我国法律硕士学位教育究其本质乃是法律职业教育,对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是其根本目的.我国法律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方案仍存在定位模糊的缺陷,导致法律硕士的考核标准难以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目标有效对接,在理论课程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学位论文考核等方面也缺乏统一的考核标准.因而有必要重构我国法律硕士考核标准,从基本素质考核标准、基本知识考核标准和法律实务处理能力考核标准三个方面设置总体性和指导性的考核标准,并对理论课程、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的考核标准做出修订.  相似文献   

11.
培养应用型、实务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是我国法本法硕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但是,我国法本法硕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培养目标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有必要从法本法硕入学考试方式、课程设置、就业指导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教育改革。  相似文献   

12.
“法本法硕”与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本科起点法律硕士培养问题引发人们对法学教育基本问题的重新思考。现有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与培养模式存在诸多问题,不能满足素质教育的要求,导致人才培养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无论从法学教育的内在规律,还是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角度看,"法本法硕"有望成为法学人才培养的主导形式。法学教育应当以"法本法硕"为契机,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站在研究生教育的延长线上重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13.
中国传统法律教育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基本原理和系统的法律知识,却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与操作能力的培养。诊所式法律教育则克服了这个弊端,将二者有机结合,是符合法律教育理念转变的有效举措。  相似文献   

14.
诺亚和埃克斯坦的比较教育功能理论是在实证主义研究范式的影响下逐渐形成的,并在长期的教育科研实践中走向成熟。他们对比较教育功能的阐述可以集中概括为教育信息的普及功能、教育认识的标准功能、教育规划的决策功能以及教育规律的推导功能四个方面,并呈现出逐级递进的态势,在构建与完善比较教育科学量化研究方法和勾勒比较教育的发展框架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诺亚与埃克斯坦的比较教育功能理论体系以鲜明的实践导向性为比较教育与教育改革的充分整合提供了科学的参照标准。  相似文献   

15.
从传统戏曲普法教育的法理基础、传统戏曲普法教育的现状调查、发挥传统戏曲普法教育功能的具体思路三个方面进行传统戏曲的普法教育功能的论述,点明传统戏曲普法主要是为当代法律宣传普及扩大其有效途径,以期用激发出受众的主观能动性,达到主动接受的目的,使得当代普法工作赢得更多的受众,最终达到扩大普法效能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自在美国诞生以来,由于它的先进性和广泛适用性,已被许多国家和法学院引入与采用。此教学方法与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理念、目标和方法相契合。我国部分高校经过充分的探索、研究和论证之后,开设了诊所法律课。在法律硕士教学中引入该教学方法,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创造性应用,将其确定为当前法律硕士培养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有利于培养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的能力,符合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经世致用的原则,培养出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法学本科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法学教育又面临着新的挑战,文章在对各国法学教育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18.
随着建设法治国家目标的切实推进,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相较从前得到了长足发展,法治状况以及人民对法律制度的满意程度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是,若要能够切实有效推进法治进程,国家仍旧需要更多的法律人才,而与人才息息相关的莫过于法律教育.就当下而言,我国的法律教育更多是着眼于理论的教育,而忽略了对于学生职业理性的教育和培养,导致法律人在践行法律的过程中失掉了法律人应有的法律理性,缺失了身为法律人最为宝贵的精神.如何能使法律人的职业化发展取得更加全面的发展,通过反思后认为,除了理论教育的深入,同时也应树立法律人的理性.  相似文献   

19.
“法律诊所教育”对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的法学教育培养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探索新的教学改革模式已迫在眉睫。"法律诊所教育"区别于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其在培养法律实务人才方面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很可能成为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突围性举措。我国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未来的法律诊所教育改革中,应从硬件设施、规范化制度等七个方面做出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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