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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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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直以来,三尺讲台是教师施展才华的阵地,是只属于教师的舞台。而学生只是一群听老师讲话,看老师表演的观众。《语文课程标准》在"基本理念"中明确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在教学建议中重申:"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这就明确了学生在语文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因此,必须打破教师独霸讲台的藩篱,让学生也能走上讲台,展示才华,体验初获成功的喜悦。  相似文献   

2.
何如那 《辅导员》2010,(24):30-30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的对话过程。"实现这一过程,必须解放学生,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老师作为语文课堂的组织者,若想引导学生自主地学习和探究,就要善于搭建通往学生主动发展的桥梁,让学生"摸着石头过河",只会降低语文课堂的教学效率。  相似文献   

3.
刘琼 《广西教育》2014,(21):96-96
"少教多学"要求教师给予学生思考的空间,让学生在思考和自主学习中获取知识,习得技能。实施"少教多学"必须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以"教师的教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的学"为中心;二是从以"课堂教学为中心"转变为课堂教学与学生课外自学相结合;三是从以"传授知识为中心"转变为传授知识与培养技能并重。《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强调"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而“少教多学”的教学理念体现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反映了人们对教与学的关系的思考。在教学古诗文时如何做到“少教多学”,笔者对此进行了探索。  相似文献   

4.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提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合作学习作为新课改所倡导的学习方式之一,能够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让学生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中来,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现在,很多语文教师,  相似文献   

5.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的"教学建议"第一条明确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引导学生掌握语文学习的方法,为学生创设有利于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环境。应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语文学习需要学生个体的感悟和情感体验,  相似文献   

6.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对话"这一新理念的提出,给了学习主体——学生更多的发现、探究的机会。那么,如何实现阅读教学中的"有效对话"呢?我们认为在教师、学生、文本之间对话  相似文献   

7.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在小学语文的课堂教学中,通过让学生“说词语、说内容、说理解、说问题”等说的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不断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可大为提高教学效率。  相似文献   

8.
谢美莲 《海南教育》2014,(16):12-13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学习,改善教师教学。所以,语文课程评价应改变过去重视甄别和选拔的状况,突出评价的诊断和发展功能。我认为教师有"味"的课堂评价语言犹如冬日里的暖阳,沙漠中的甘泉,更能影响课堂教学气氛,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促进学生发展,是提高课堂效率的润滑剂,有时甚至能影响学生一生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以教师独霸讲台一讲到底为特征的教学方式,早已被以学生自主、合作、探究为主的学习方式所取代,自主课堂已经成为语文课堂教学的主要形式。但是,教学实践中,语文自主课堂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教师以强调学生自主学习为名,"放手"让学生自由随意地阅读,没有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学前指导;有的课堂表面热热闹闹,讨论、表演、争吵……实际上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内容,甚至谈论交流的都是与学习无关的话题,缺少教师的有效调  相似文献   

10.
刘玉洁 《考试周刊》2011,(16):58-58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了"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确立了学生在语文课程中的主体地位。如果教师能从语文教学的特点出发,遵循科学规律,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优化教学环节,建构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兴趣,就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获得技能、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发展创造性思维,提高语文素养。  相似文献   

11.
张桂成 《考试周刊》2011,(35):46-47
"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第15页)语文教学的过程是师生对话的过程。语文教学需要师生之间对话且是平等的对话。可是谁掌控着对话的内容和走向及对话中的话语权?毫无疑问是教师。因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第15页)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也即师生对话中处于强势地位。要使师生平等对话真正落到实处,就必须转变教师的观念,让教师俯下身子甚至蹲下身子和学生对话。师生平等对话更多的应从教学过程中"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实现方面来考察。  相似文献   

12.
《语文课程标准》在识字教学目标中提出,要让学生"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课本上也出现了"我会认"和"我会写"两种不同的要求,体现了"认写分开,多认少写"的特点。这告诉我们,在教学中必须提高学生识字能力。  相似文献   

13.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标)强调指出: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促进学生的发展。这也表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状况是课程评价的主体。课堂教学是教师工作的中心环节,因此,对课堂教学进行科学评价是课程评价的重要环节,也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做到以学评教。  相似文献   

14.
汉语拼音是学生进行识字、阅读的工具,是初入学的学生学习语文首先要接触到的知识。《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汉语拼音教学要尽可能有趣味性。"这是因为刚入学的儿童年龄太小,自制力较差,注意力容易分散。因此,在短时间内要想让学生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汉语拼音教学就必须要重"趣"。  相似文献   

15.
课改10年来,语文课堂教学呈现出一派异彩纷呈、热闹非凡的景象。然而,透过表象看其本质,多数语文课堂教学不是得"意"而忘"言",就是重"言"而轻"意","意"与"言"严重脱节,偏离了语文教学的轨道,导致语文课堂效率和学生语文素养不高。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重申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王崧舟老师说:"语文学习必须同时睁大两只眼睛,一只眼睛注视思想内容,一只眼睛聚焦语言形式,得意又得言。"因此,一堂好的语文课既要让学生"得言",又要让学生"得意"。"得言",即让学生学习运用文本的语言文字,品味为文之妙;"得意",即让学生感悟文本之情理意趣。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也强调:  相似文献   

16.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低年级识字教学的目标,首先是让学生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因为有了这种喜欢和愿望,可以让学习识字变得更轻松、更主动。《语文课程标准》的颁布,给识字教学注入了新的血液,它要求教师既重视以识字技能为重点的认知目标,又要关注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发展目标,培养学生的研究和学习能力。  相似文献   

17.
在传统的中职课堂教学中,教师往往承担"主演"的角色,学生是观众。而现在,随着以计算机辅助教学为主的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在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和学生的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教学思想指导下,教师能够做的事、应该做的事有很多,以学生为主体并不意味着让学生自己学习,这种课堂教学模式给教师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同时也给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因此,要在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上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需要教师真正发挥自己的"导演"作用。  相似文献   

18.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教师是学习情境的创设者,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参与者和合作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但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学生的自主学习已经成为了当前小学语文教学中的一个"瓶颈"。要想让学生主动、充分地参与课堂学习,就要充分摆正师生地位,变学生的"主体"为"自主",彻底解放学生的身心,增强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一、创设氛围——学生自主学习的催化力  相似文献   

19.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教师应当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创造性的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学生在各种场合学语文、用语文的意识,多方面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根据“语文课程标准”提出的新要求,面对当今信息万变的时代,我们不难发现语文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既可以让语文教学超越其本身狭隘的教育内容,让师生的生活和经验进入教学过程,也可以改变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20.
薛玉珍 《考试周刊》2012,(83):36-36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要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与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但以往的教学,学生一般处于被动接受地位,沉浸在"烦琐的分析和琐碎机械的练习"之中,活动的机会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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