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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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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异议登记的研究在我国法学界随着物权法的制定而日趋热门,也有很多学者认为这一制度是无足轻重的,因此这方面的内容研究尚不深刻。本文将从异议登记设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出发,通过阐述异议登记的内容及其效力,来评述我国有关异议登记的优缺点。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以登记生效主义为原则确认登记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效力,并辅之以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新制度,这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有重大意义,但对一些现实问题尚需尽快制定配套法律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3.
不动产异议登记机关应当明确在审查程序中只承担形式审查的义务,而不应当再承担实质审查义务,但在《物权法》中未明确规定。由于异议登记制度保全了不动产真实权利人的物权请求权,能够对抗第三人的善意取得,从而弥补登记簿上登记的权利和现实权利不相吻合的漏洞,更加全面和迅速的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给予真正权利人以快捷有效的保护,更好地发挥了异议登记制度的作用。同时,可以引进公证制度和保险制度更好的配合异议登记的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4.
关于不动产预告登记的规定,是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我国《物权法》中的亮点。早在物权法实施之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对与不动产预告登记相关法律关系的规制,提出了立法上的急迫需求。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博大精深,本文仅对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涵义与法理基础进行了研究,以期抛砖引玉。本文首先从比较法上界定不动产预告登记的基本内涵,明确了预告登记的基本特征,分析了历史上与其渊源甚深的异议登记制度。在此基础上研究了预告登记的法理基础,认为预告登记弥补了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不足,并且衡平了债权人的期待利益与第三人的信赖利益。  相似文献   

5.
房屋产权登记与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我国房地产登记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房地产一直实行房产、地产分别登记的制度,该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建立两证合一制度是完善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6.
我国目前采用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形式是以登记要件主义为基础的登记制度。但是从历史来源、法律功能、物权本质属性、登记在不动产交易中的实际效力价值和公信力以及实践中的法律纠纷解决等多方面分析,同时与登记对抗制度进行比较,或许值得重新考量不动产物权变更中登记的地位,确立与公示效力相适应的公信力制度以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我国动产登记制度的分析,指出了我国动产登记制度在登记效力、登记机关、登记程序以及登记责任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关于如何完善我国动产登记制度的一些思考和建议,希望能为动产登记制度的健全提供一些理论上的分析和指引.  相似文献   

8.
我国目前采用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形式是以登记要件主义为基础的登记制度.但是从历史来源、法律功能、物权本质属性、登记在不动产交易中的实际效力价值和公信力以及实践中的法律纠纷解决等多方面分析,同时与登记对抗制度进行比较,或许值得重新考量不动产物权变更中登记的地位,确立与公示效力相适应的公信力制度以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9.
本文意在通过对德国的预告登记和日本、韩国的假登记制度进行比较考察,指出两种制度的异同,以此揭示预告登记制度与假登记制度是否为同一种制度。通过分析,笔者的观点与主流观点有差异,认为德国与韩国的制度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日本的假登记担保制度则是一种“流质”性质的担保。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笔者指出了两种制度在我国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0.
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是一种较新的登记模式,本文从预告登记制度的历史渊源和国内外现行预告登记制度的理论与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考察与分析,对预告登记制度进行全面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企业进入市场的必经程序是到登记机关进行注册登记,只有先进行登记,才能取得生产经营的资格。然而,由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造成企业登记的门槛高、成本大,对企业的开办不利。本文在具体、认真地分析现行登记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他国家企业登记制度的一般做法,探寻改革和完善我国企业登记制度的思路。  相似文献   

12.
《土地登记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现代土地登记制度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当前在土地登记中应当特别注重保护土地产权、加强程序制度建设、推进服务行政以及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等方面的研究。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新旧房屋登记办法的对比,对《房屋登记办法》在新增登记制度、增加登记内容及扩大登记范围、取消原登记办法的不合理规定、修改与完善其他房屋登记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对《房屋登记办法》在房地产登记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我国目前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计划体制的产物,不仅立法分散、混乱,且在登记效力、登记程序、登记种类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了适应我国不动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应从分析不动产登记的法理基础出发,结合不动产登记的现状,从多方面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5.
秦红 《中国科教博览》2004,(11):179-180
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是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登记是权利人的法定义务,房屋登记制度对房屋所有权人有一个登记时限的规定,逾期登记必然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建设部1997年发布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权利人(申请人)逾期申请房屋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首次确立的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确保将来的债权能够实现,保障将来取得物权等目的,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先登记。文章认为,预告登记与预售登记并不相同,预告登记依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将所保全的债权请求权登记于登记簿上,以产生物权排他效力。同时预告登记具有权利保全,顺位保全以及破产保全三大效力。其效力具有暂时性、附随性以及保障物权请求权的实现的特征。由于本登记、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以及债权消灭等原因,预告登记的效力将终止。  相似文献   

17.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民法中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重要制度,旨在保护期待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权利人基于其不动产物权取得的债权请求权的利益,是不动产物权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本文从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概念入手,阐述了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法律意义及性质,对<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内容进行评析,并提出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的一些见解.  相似文献   

18.
不动产登记以属地登记为基本原则,意味着不动产登记实行属地管辖;不动产的登记机构是其所在地域的登记机构,而不是所在地点的登记机构;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为唯一的登记机构。其法理依据是不动产登记的功能定位要求、不动产的本质属性、不动产登记的技术。不动产登记制度设立的具体规则包括:不动产登记机关按地域设立;不动产登记实行属地管辖,无级别管辖;不动产登记簿实行物的编成主义。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体现了不动产属地登记原则,但相关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预告登记制度是不动产物权变动和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债权人的权利,维护市场信用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在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规定了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发生、效力、失效问题,内容相对完整,具有积极意义,但仍有不完善之处。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真正有效发挥作用,还需对该制度具体实施制定操作细则。因此,作者对扩大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发生条件、法律效力、预告登记推进的程序等方面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预告登记制度是不动产登记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我国目前还没有对该制度作出明确的立法规定,新近的物权法草案中明确规定了这一制度,但是对于预告登记制度的效力这一核心问题却规定得过于简单笼统。本文在比较了德国、日本和台湾法律中的预告登记制度的效力后,对我国物权法草案的预告登记制度的效力问题提出了几点浅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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