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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在现行出版体制下,民营文化公司,工作室要想进入出版领域,就必须与国有出版社合作.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双方的合作先后出现过多种方式,起初主要是单纯的书号买卖,如今已不多见.目前双方主要有三种合作方式:挂靠出版社、项目合作、注册合资公司.在实际运作中,规模较大的民营文化公司经常采取复合型的合作方式,即同时采用上述三种方式与不同的国有出版社进行合作.同一家民营文化公司或工作室也往往会根据条件的变化而调整合作方式,如挂靠一家出版社一定时期之后脱离出去,再选择另一家出版社进行项目合作.毫无疑问,不管哪一种合作方式,都以书号为基本纽带.离开了书号,合作无须存在.  相似文献   

2.
「买卖书号」问题历史考察的(上)章宏伟“买卖书号”是近年来一直困扰出版界的难题,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社会舆论众口一辞,一定要杜绝“买卖书号”。治理买卖书号不只是简单的出版管理问题,内中蕴含着深刻的经济因素,涉及我国现行的出版体制、出版政策、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3.
审稿既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也是专有出版权的核心所在。合作出版与买卖书号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出版社是否对书稿认真履行了审稿权。出版社在与民营书业的合作中,必须坚持"三审"责任制,加强出版流程管理,实行全程监控,确保图书质量。  相似文献   

4.
新世纪开始不久,听到一位出版社负责人说:“出版社卖书号不合算。”究竟如何不合算,这位出版社的负责人没有说,但账想必是算过的。若干年来,尽管宣传、新闻出版管理等部门严厉禁止买卖书号、买卖书号却一直是出版界的痼疾,有的出版社还出现不卖书号似就难以为继的征兆。 为什么有的出版社或者出版社的有关人员热衷于卖书号,卖书号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里不妨为卖书号算  相似文献   

5.
从书号总量宏观调控到书号实名申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书号是由出版单位向出版管理部门领取,无偿使用的.但是只有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出版单位才允许从事出版活动,才能领取书号.为了更好地管理书号,从1994年起,新闻出版总署开始实施书号总量宏观调控政策,这一政策是为了抑制当时图书总量的盲目增长,减少低水平重复出版,压缩低质量平庸图书品种,遏制"买卖书号"现象.现在针对书号管理,政府又推出了新举措,2009年起书号管理将全面实行网上实名申报,出版单位可随时从网上申领书号,并实现书号,条码,CIP等出版信息的统一.  相似文献   

6.
一、什么是买卖书号买卖书号近年来已成为出版工作日益突出的问题。众说不一,而在学术界、出版界反应强烈。那么究竟什么是买卖书号呢?我们认为,买卖书号的实质就是出卖出版权。出版社给社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书号出书,并收取书号费(或管理费、或其他费),权钱交易,出版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机赚钱谋私,即为买卖书号。在这个权钱交易中,出版社放弃了党和国家赋予其出版图书的权力,并将其作为商品加以出售,对  相似文献   

7.
协作出版、自费出版、买卖书号的区别与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协作出版、自费出版、买卖书号的区别与界定孙鲁燕一、概念、范围不同1.根据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管理规定,协作出版(有的地方称合作出版或委托出版),即供稿单位取得出版社的同意,使用该社社号出书,同时还承担编、印、发等任务。协作出版的本意是利用社会...  相似文献   

8.
“买卖书号”是出版行业中突出的不正之风,对出版事业危害很大。1993年,中央宣传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名发出《关于禁止“买卖书号”的通知》,随后又对少数违反出版管理规定、买卖书号情况严重的出版社进行了严肃查处,使得“买卖书号”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明显的遏制。  相似文献   

9.
在新闻出版领域,买卖书号为法规所禁止,国家有关管理部门也对不少买卖书号的出版行为进行过相当严厉的处罚,但一直遏制不住。原因何在?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 1.管理者方面。主要指新闻出版管理机关,长期以来一直在同买卖书号的违规出版行为斗争,但可以说收效不是太大,原因有多方面  相似文献   

10.
为维护正常的出版秩序、加强出版计划的宏观调控,杜绝“买卖书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局最近在下属出版社自查协作出版、买卖书号的基础上,发出3个通知,加强对书号、增补选题、挂历出版的管理。这3个通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加强书号使用管理。通知要求各出版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中国标准书号使用手册》正确使用书号;各社须由社长或分管编辑工作的副社长直接管理,每个书号的使用须经分管社长签排;指  相似文献   

11.
恶疾尚需下猛药———《出版管理条例》对“买卖书号”说“不”林江在绝大多数的普通读者看来,书号只是一串意义不明的字母和数字,既不显眼,也不重要。但从出版管理的角度看,书号是图书出版前的“准生证”和出版后的“身份证”。无论是读者购买图书,还是管理部门核定...  相似文献   

12.
底层出版实况记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笔者作为出版专业的在读研究生,为了解决一些生活问题,同时也为了增强实践能力,与书商合作,编辑了几本书.在此过程中,我发现这种遍地开花的出版方式与我们想像中的大为不同,追风、抄袭、模仿别人的作品,买卖书号等违规操作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13.
易图强 《出版参考》2009,(13):12-12
在现行出版体制下,民营文化公司、工作室要想进入出版领域,就必须与国有出版社合作。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双方的合作先后出现过多种方式,起初主要是单纯的书号买卖,如今已不多见。目前双方主要有三种合作方式:挂靠出版社、项目合作、注册合资公司。  相似文献   

14.
买卖书号是这些年来在出版行业中滋生出来的不正之风,几乎成为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症。政府出版行政机关曾经三令五申严禁买卖书号,竭力制止行业的腐败行为,而且采取果断措施,对一些违规违纪的  相似文献   

15.
书号,是国家赋予出版单位出版图书权力的一种标志。它本身不具有价格,不是商品,不能买卖。世界各国都是如此。然而,目前我国的书号却变成了有价的商品,明码标价,公开买卖。当然,绝大多数是打着所谓“协作出版”的名义。只是当卖书号出的书内容上有重大错误时,出版单位才承认是卖书号。大凡卖了书号,出版单位就很难把握书的质量和内容。据政府出版管理部门查到的在内容上有错误的图书,90%以上都是买卖书号出版的。  相似文献   

16.
半月掇闻     
为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加大对“买卖书号”的查处力度,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1年度书号使用情况检查,清理和检查“买卖书号”问题。此次检查将主要针对2000年1月以来出版的各类图书。在这次清查“买卖书号”过程中,凡自查出问题能够如实上报并认真整改者,可视情况从轻处理;凡自查自纠时隐瞒不报者,其“买卖书号”问题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17.
书号实名申领是创新出版管理模式,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实施书号实名申领有利于解放和发展出版生产力,解决买卖书号、一号多用的问题,有利于更好地开发书目信息资源,为广大读者和社会服务。各级出版管理部门、出版单位要密切配合,扎实做好书号实名中领工作,促进出版业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18.
三、“买卖书号”产生危害的根本原因为什么要禁止买卖书号呢?道理不言而喻,买卖书号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后果,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举其大者[33]:1.背离党的出版方针和社会主义出版事业的性质和方向,放弃出版工作者的神圣责任,使一批有严重政治问题、格调低下的图...  相似文献   

19.
书号网络实名申领是我国图书出版监管领域的重大改革,从根本上铲除了买卖书号的土壤.该政策虽然终止了书号定额分配制,却仍未解决民营公司无法独立出书的问题;它虽然能对图书宏观内容进行审核,但无法监测图书编校、设计、印刷质量.目前该政策已经实施两年多,为检验实施效果,本文提出了一套测评设计方案,通过非实验多小组前测/后测的方法,在排除影响政策效果测评的干扰因素后,评测书号实名申领制对买卖书号痼疾和图书质量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说它“老”,是因为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屡禁不止。买卖书号现象早在1984年就已经出现,1985年1月1日,当时主管出版工作的化部在这年的第一天就下发通知,严肃指出有的出版社出现“卖书号”“卖牌子”的现象,并明令禁止,这是国家政府部门件中首次使用“卖书号”的字眼,从那时到现在的十几年来,买卖书号现象一直在不同程度地发生,管理部门也一直在三令五申地禁止,很难统计十几年来有多少书是通过买卖书号出版的,也很难统计管理部门为此发了多少个通知,多少个件,多少条规定,人们说到买卖书号,过去常用的字眼是“怪胎”“毒瘤”“幽灵”之类,后来经常用的是“顽症”。“顽症”就是难治或久治不俞的病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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