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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从广义上讲,对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限制也包括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但是人们常讲的著作权的限制是指著作权在行使上的一些限制,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可以不遵守著作权法的某些规定。由此可见,对著作权的限制,实际上是一些例外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权利的限制”一节也是就此而规定的。根据世界各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在行使上的限制主要分为:①合理使用;②强制许可;③法定许可三种方式。我国著作权法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主要规定了有关“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两种限制条款。对著作权的限制通常分…  相似文献   

2.
对著作权人的权利加以限制,鼓励和推动科学、文化、技术的进步与繁荣.是各国著作权法的一项重要立法原则。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人专有权行使限制的主要方法,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不经权利人许可,不付报酬地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台理使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不能作任意扩  相似文献   

3.
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权利和限制”是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支付报酬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西方国家的著作权理论称之为“合理使用”,其实质是对已经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出于社会的需要,法律规定其为“合理”。我国的著作权法因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这种“权利的限制”比伯尔尼和Trips的相应规定有明显的差距,当我国即将加入WTO的背景下,这样的差距自然引起世人的广泛关注。合理使用必须建立在“合理性”的基础上,当我国即将加入WTO的背景下,这样的差距自然引起世人的广泛关注。合理使用必须建立在“合理性”的基础上,过分地限制个人的私权,不利于体现国际公约的“必须符合公约的惯例”,势必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所以为使我国著作权法名副其实的地成为公民个人的财产保护法,合理使用规则必须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4.
李学勇 《军事记者》2009,(10):33-35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阅兵报道的著作权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事实过程进行简单记录的“单纯事实消息”,不享有著作权;二是社论、编辑部文章等“法人作品”,著作权归法人所有;三是从业人员为完成媒体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作者所在媒体有优先使用权,未经所在媒体同意,作者不可向其他媒体投稿;作品完成两年内,作者不得自行结集出版。  相似文献   

5.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四节对“权利的限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所称“权利的限制”是相对著作权而言,这种限制主要表现为对作品的“合理使用”。这是针对使用人来说的。二者角度有异,但意义相同。著作权法对“权利的限制”是为了社会公众利益而使用作品,这既是作者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著作权贸易简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结果是作品被使用;作品被使用的结果使著作权人的权益得以实现。在著作权法律关系中,作品的直接使用者与著作权人之间,就使用作品进行的活动,概言之,就是“著作权贸易”。著作权贸易是指著作权中作品使用权的有偿移转。如果要举一个最通俗、最典型的例子来说明什么是著作权贸易的话,那我们最常见的——作者向出版单位投稿,出版单位接受稿件,安排出版,向作者支付稿酬——这一系列活动即为著作权贸易。  相似文献   

7.
传统和数字条件下的图书馆合理使用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首先简述了美国、英国、日本、德国、中国在图书馆合理使用方面的法律与规定,内容主要涉及图书馆在复制著作权作品时的免责条件,这些条件包括:非营利性的公共图书馆,为了非营利性目的,有限制地复制著作权作品;接着讨论了数字图书馆的特点、数字图书馆合理使用制度存在的必要性、数字图书馆在合理使用的范围、量的规定、判断标准方面的特点;最后探讨了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欧盟等在数字图书馆合理使用方面的规定与措施。  相似文献   

8.
饶世权 《编辑之友》2023,(4):105-112
为促进科学振兴、技术研究,日本确立了研究目的所使用作品的作者著作权与研究者合理使用权平衡的分享理念,逐步建立了规范和保障研究者合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包括许可交易制度、对价制度等著作权利平衡分享制度。在制度的引导下,日本研究目的所使用作品的类型更加丰富,使用方式也更加多样,构建了竞争性的著作权许可交易市场。同时,由于研究者未能准确、充分理解法律制度,以及法律制度本身存在的不足,日本研究目的所使用作品的著作权分享制度与实践也存在一些问题。日本今后将通过制定著作权法说明资料或行为指南的方式,帮助研究者更加准确地理解制度;采用并完善一站式许可、知识共享、学术论文开放获取等方式,进一步促进研究目的所使用作品的著作权分享。  相似文献   

9.
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的最重要的限制制度,已为各国所普遍确认,它对于平衡公众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作品的传播与使用,进而带动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与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还很不完善,因此,如何科学理性地完善我国的合理使用制度,制定相关的判断规则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0.
新闻工作者在著作权法律关系中既是作品的创作者,又是作品的使用者。新闻工作者所处的这种特殊地位,决定了他们在著作权保护中的双重权利义务关系。 新闻工作者作为作品创作者的权利义务关系 著作权法把“创作”的概念界定为:“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而创作则是新闻工作者最基本的工作职能。 著作权法在确定作品权利归属时,把著作权属于作者作为基本原则,同时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  相似文献   

11.
图书馆文本数据挖掘存在侵犯著作权的风险,因此需要探索风险和出路。通过分类讨论法将挖掘过程分为采集阶段、输出阶段。采集构成侵权,根据输出内容是否包含原作独创性表达,使用行为分为“作品性使用”和“非作品性使用”,若“作品性使用”的输出内容包含原作少量独创性表达,属于合理使用,“非作品性使用”不侵权。为规避挖掘的侵权风险,可设置著作权例外规则、建立版权补偿机制、允许对未发表的作品实行“非作品性使用”。  相似文献   

12.
各国著作权法对传统资源合理使用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数字资源的长期保存,在法律缺乏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实施保存行为就有可能造成对权利人专有权利的侵犯,单纯或过度的著作权保护会阻碍数字作品的长期保存.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更多地保护作品拥有者的权益,对作品的使用、长期保存提出了多种限制条件.可见,平衡著作权与保存管理权之间的利益关系成为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关键点.  相似文献   

13.
本文首先对著作权作品合理使用进行了界定,然后阐述了著作权作品合理使用的情形,探讨了高校科研档案利用与著作权作品合理使用限制的关系、著作权作品在高校科研档案利用中合理使用的具体措施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对新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的中、外著作权保护平等一致 ,合理使用需坚持“两不”标准 ,著作权权利归属 ,不同执法部门执法范围划分和使用他人作品必须付酬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提出应加强图书馆员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学习。  相似文献   

15.
利益平衡是现代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精神,也是著作权制度设计和著作权法修改的指南.我国《著作权法》第一条开宗明义,明确规定"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规定明确了著作权法要保护作者的著作权,保护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传播者权),鼓励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公众的合理使用权利),在具体内容中专门规定了"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其中以列举方式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17项人身权和财产权),"权利的限制"(其中以列举方式规定了12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属合理使用),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包括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著作权法这样的制度设计就是为了解决相互交织的著作权人利益、传播者利益与使用者利益之间的冲突,维持这些冲突利益的大体平衡.  相似文献   

16.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多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新时期的图书编辑,显然要懂法守法,以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只有如此,才能维护国家的利益,处理好出版社与作者的法律关系,避免编辑在工作中对某些问题处理不当而引起著作权纠纷。在出版工作中,与编辑关系最为密切的主要是著作权法和合同法,它贯穿于编辑工作的各个环节。一、确定正确的选题、组稿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后简称“《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编辑的重要职责是组织、策划选题,是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首先要做到组织策划的选题要积极向上,与国家的宪法、法律一致,能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否则,自己的行为就会违法,损害国家的利益,更谈不到保护作品的著作权和出版者的专 有出版权。二、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的签订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组稿阶段签订,可以对作者的写作提出政治上和专业上的要求;另一种情况是自投稿,一般在审稿之后签订合同。1.合同签署人的资格出版合同是出版社与作者之间签订的法律性文件,要遵守合...  相似文献   

17.
陈传夫 《图书馆》1993,(2):48-50
三、著作权名称与定义对于作者写作的专有权利,在不同法律传统的国家其称谓是不相同的。主要有下列名称。(1)版权(Copyfight),原注为抄录、复制的权利,这大概与早期图书的制作方式有关。古代由于印刷条件的限制,制作复本很困难。一旦作品完成,往往要雇专人抄写,这种人称为抄写员。Copy-词在今天已被赋予新的涵义。铅印、激光、照排、静电复印、临摹、照像、录音录像,都是复制的形式。(2)著作权(right in the worik)。源于1865年巴伐利亚《关于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作者权》法。日本将这个词译为“著作权”。清政府在制定本国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时,仿照日本使用了该名称,沿用至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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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的法律特征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所依据的前提是:一个人的任何财产都不如脑力劳动的产品那样为他自己所特有。著作权是从法律上肯定作者对其作品所拥有的所有权。著作权人有权得到保护,使其作品不为他人所擅自使用,并有权分享社会因使用其作品所得的任何收入。  相似文献   

19.
出版活动为社会提供文化产品,为民众酿制精神食粮。出版活动的健康发展不仅取决于政治、经济文化因素,著作权的调节亦发挥着重要作用。著作权是因作者创作了作品,由法律赋予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民事权利。作者欲实现这些权利,就必须自己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使用作品的方式多种多样,而  相似文献   

20.
什么叫侵犯版权?在目前我国还没有版权法的情况下,哪些行为可视为侵犯版权的行为呢? 为了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制定了版权法,授予作家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种种“专有权利”(作者享有哪些专有权利,请见(《出版工作》1983年第四期《著作权、版权和出版权是一回事吗?》一文)。不经作者授权或法律允许,擅自发表和利用他人的作品,或者说擅自行使作者的“专有权利”,就叫做侵犯版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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