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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演艺界人士,呼吁媒体重视娱乐报道的导向,说媒体对少数明星的报道,热衷于官司、婚恋、突发事件、绯闻、个人隐私及其他小道消息,是不严肃的,影响很坏,希望媒体不要只顾商业利益,牺牲自己的品格和道义责任。他们的意见十分中肯。如此胡写乱报,是媒体和“娱记”的耻辱。人们为什么斥责某些媒体和“娱记”的贱呢?就因为他们老围着一些下三烂的事打转转。连娱乐界有识之士,都看不起他们。说到底,这不止是商业利益问题,更是一个精神追求问题。但是演艺界和新闻媒体,有时就像两个巴掌,缺了一个是拍不响的。媒体的低俗,演艺界有识之士已经批评了;演艺界热衷于自炒的现象,也许很多人还认为理所当然。比如关于什么导演和演员性交易之类的故事,真真假记者,当然也称得上绯闻,往往就是他们“内部”造出来供给媒体的,为的是热炒演员和将要上演的剧目。又比如一位导演宣称,将推出一部什么与性有关的“大胆”电影了──其实内容一点儿也不“大胆”。这与专门逐臭的“娱记”可以说一拍即合,事儿炒出来以后,两者各得其所,皆大欢喜。“娱记”们有时也挺有“品位”,他们不光能“毁”人,吹捧起某个演员来更是不遗余力,用最高级的形容词还嫌不过瘾,还要超高级,力透纸背。而从被炒者一方来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