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45篇 |
免费 | 22篇 |
国内免费 | 12篇 |
专业分类
教育 | 117篇 |
科学研究 | 6篇 |
体育 | 97篇 |
综合类 | 58篇 |
信息传播 | 1篇 |
出版年
2022年 | 4篇 |
2021年 | 4篇 |
2020年 | 5篇 |
2019年 | 7篇 |
2018年 | 6篇 |
2017年 | 1篇 |
2016年 | 5篇 |
2015年 | 1篇 |
2014年 | 10篇 |
2013年 | 9篇 |
2012年 | 18篇 |
2011年 | 30篇 |
2010年 | 19篇 |
2009年 | 16篇 |
2008年 | 26篇 |
2007年 | 37篇 |
2006年 | 23篇 |
2005年 | 19篇 |
2004年 | 15篇 |
2003年 | 8篇 |
2002年 | 6篇 |
2001年 | 8篇 |
2000年 | 1篇 |
199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7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81.
我国体育仲裁程序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何正兵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28(11):1456-1458
尽管<体育法>明文规定由体育仲裁机构解决体育纠纷,但无论在现实体育生活中还是在国家法律创制领域,我国的体育仲裁制度至今仍付阙如.我国现行体育纠纷解决机制问题重重,建立我国体育仲裁程序制度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82.
杨月萍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116-124
为保护当事人对保密性的期待,增强仲裁的吸引力,在当前实践中,仲裁裁决通常是不公开的。仲裁裁决不予公开尽管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声誉和商业秘密,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仲裁制度的发展。因此,改变既有实践,使仲裁裁决的公开常态化实属必要。此外,在仲裁裁决公开之前,应赋予当事人异议权,使当事人参与到裁决的公开的实践中来,减少当事人对于公开裁决的疑虑,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83.
基于对整体利益、社会秩序的保护,才使得时效制度有存在的意义。兼顾劳动法的社会功用,以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价值取向,现行立法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延至1年,有一定进步;但仍嫌不足,可考虑将之延长为普通民事诉讼的2年时效。并应将时效起算点回归到《劳动法》中“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标准,并将之解读为“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明确表示异议之日”。 相似文献
84.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电子商务尤其是B2C电子商务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网上仲裁是顺应时代的潮流而产生的在线解决争议的方式,网上仲裁分为约束性网上仲裁和非约束性网上仲裁.由于网上仲裁和B2C电子商务纠纷自身的特点,导运用网上仲裁解决B2C电子商务纠纷成为时代的趋势. 相似文献
85.
兴奋剂违纪行为有着与一般违纪行为不同的特征,因此对兴奋剂纠纷的处理也应该与一般违纪案件的处理程序不同.在我国有必要建立独立的兴奋剂纠纷处理程序,即在整体体育仲裁程序之下设立一个专门处理兴奋剂案件的分支程序,并在此程序中增加一系列刑事程序保障措施,包括确定以公正优先的价值导向、适用刑事证据规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增加对被追诉人利益的保障措施等. 相似文献
86.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行,使得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为中国人民所熟知。事实上,由于国际体育纠纷金字塔式的解决模式,CAS仲裁已经成为最重要的国际体育纠纷解决方式,所以对我国CAS仲裁的司法监督问题也渐为人们所关注。但这一问题却终究不能成为热点,原因是CAS仲裁的司法监督具有不同于传统国际商事仲裁的的独有特点,在实践中没有CAS仲裁裁决被推翻的案例,这使得对CAS仲裁司法监督问题的研究在我国遭受质疑,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是有意义的,主要是为我国体育仲裁司法监督的构建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87.
席志文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1,26(6):516-520
目前我国体育仲裁的研究往往注重理论介绍与逻辑推演,并且大部分的研究都存在"制度迷信"的缺陷,抽空了中国的具体现实。在对这些研究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指出其贡献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考量体育仲裁生成所需要的各种制度条件,得出中国体育仲裁的理想只有在国家竞技体育所处的政治经济条件发生积极变化时,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的制度才有可能建立。 相似文献
88.
黄晖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1,26(4):322-326
体育争议因其时效特性尤其强调争议解决机制应具有高效品质。以CAS为典型的体育解纷体制却以复级化为普遍态势,它位于各体育组织之外构成其内部解纷机制的二级延伸,这对体育解纷机制的高效性造成了负面影响,对解纷效率有所贬损。效率的局部丧失辩证地为体育争议的复级解纷机制带来了积极补偿。以CAS为顶点的复级伞形解纷机制有利于公正、中立地化解体育争议,并通过CAS发挥裁决优化和规范统一的功能。我国体育争议解决机制的复级化重构或者以CAS为复级管辖机构,或者以中国专业体育仲裁机构为复级管辖机构,后者更符合中国体育发展的独特规律。尽快建立《体育法》上专业体育仲裁机构成为该方案的前提与关键。 相似文献
89.
通过国际体育临时仲裁与我国体育临时仲裁的性质、程序、法律适用等的比较分析,指出我国体育临时仲裁不能解决我国现行体育纠纷。提出建议:尽快建立起中国体育仲裁机构,出台《体育仲裁条例》对其进行规范;建立体育仲裁员选聘制度;选聘合格优秀的仲裁员;在构建体育仲裁程序时,设置一般程序、快速程序和调解程序等多种灵活方式。 相似文献
90.
案例研究体育仲裁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世行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1,27(3):11-15
体育仲裁作为一种特殊仲裁形式,既要遵循普通仲裁的基本原则外,又具有独立性、自愿性与强制性原则。在分析国际体育仲裁案例的基础上,阐述了体育仲裁应遵循的兴奋剂严格责任、技术事项例外等具体原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