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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明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7(5):28-31
清末尤其是民国前期,传统司法以欧日体制为蓝本,开始近代转型。在刑事诉讼法制领域,确立起检察公诉、四级三审、言词辩护等新式制度。此一时期刑诉法制建设,涤荡封建法制残余,用心采纳欧日各国先进诉讼原则,其所定刑事诉讼程序,已大异于封建时代的旧法,彰显出融入世界先进明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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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铎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1(5):32-35
利奥塔认为,后现代社会出现了知识的合法性危机。事实上,“知识的合法性”理论虽然在反对整体论,普遍性等方面有偏颇之处,但该理论对知识的商品化和话语的权力化的反思以及所提倡的宽容精神和游戏理论对于我国的化建构和建立国际间合理的交往规则均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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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高能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6(2):47-52
对美国法律中罪刑法定原则的探讨及其与大陆法系的比较,只能立足于对罪刑法定原则做实质主义的理解。在美国法律当中,罪刑法定原则与“合法性原则”以及“法治原则”并无严格区分,其基本内容主要体现在联邦及各州宪法而非刑事立法中,其突出特点在于强调程序的价值及法律的时效性。在司法实践中,权威性的判例还确立了“不明确无效”、“避免给予执法者过份的裁量权”、“严格解释规则”等颇具操作性的具体规则。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考察,出于法律传统及法律观念的原因,罪刑法定原则在美国法律中的地位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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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学强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3(2):42-45
所谓执政合法性,是指执政党能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的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的信仰状态。邓小平对执政合法性的认知,主要源于他自己从革命到建设的丰富的经历和对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理解。邓小平提升执政合法性的方略主要体现在他的两手抓政策上,他一直强调在促进物质文明发展的同时,必须促进精神文明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要提升执政合法性,还必须沿着邓小平的思路,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构筑起党同人民群众的共同的政治认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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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兵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18(3):36-38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可以采取税收筹划的方式合法地减轻税收负担从而增加自己的财产权益,当然税收筹划也要具备税收法治完善和国家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两个前提条件。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行政法治原则中的法律保留、法律优先和法律救济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尊重纳税人税收筹划的权利,以利于和纳税人之间建立起和谐稳定的税收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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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邦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3):1-5
政治文明论是梁启超资本主义文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梁启超主张政治文明与道德文明相辅相成;另一方面,梁启超认为政治文明包含政治合法化、政治制度化、政治法制化等内容。同时,梁启超强调政治文明必须与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与各国的国民素质相符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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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根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43(5):33-37
中国古代作为政治合法性理念的"天人合一"思想,常被统治者视为"法天而治"、"敬德保民"的"仁民"政治路线。倘若统治者无道无德无心无能保民,便实质上丧失了继续统治的权利。这一思想尽管在历史上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但是它的基本精神对于我们今天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反思诸多政治理论与社会现实问题仍然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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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世杰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14-17
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造就了我们在法律思维中对"法有限、情无穷"的顶礼膜拜,表现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比附援引"的类推思维。罪刑法定原则的理念是限制权力、保障权利,从而最大可能地排除刑事司法中的恣意与专制。形式法治和形式合理性是实质法治的前提与保障,为了保护民众的预期,在当下追求刑事法治的进程中,仍然应该捍卫罪刑法定原则,信奉形式法治和形式合理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