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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不断进行,社会利益朝着多极化发展,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个人利益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挑战,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有专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保护,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后却没有良好的救济机制。和谐社会的核心要件应该是利益协调和安定有序,尤其是社会公共利益与其他各种利益的协调与平衡。所以本文在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对公益诉讼的构建展开论述,力求通过完善司法,建立个人、公共、国家利益保护的良好机制。  相似文献   
2.
郭泽峰 《科教文汇》2007,(6X):152-153
当前,悬赏广告在生活中被越来越广泛的使用,但由于我国立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不仅理论界对悬赏广告有不同的看法,司法界也对悬赏广告引发的争议也不能形成统一的判决,而这不利于悬赏广告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特别是悬赏广告与拾得遗失物的关系问题一直以来成为一个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新出台的物权法针对悬赏广告与拾得遗失物的关系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即按悬赏广告约定给予报酬不仅合理而且合法,并不违反民法中关于拾得遗失物的明文规定的结论。本文试从悬赏广告的概念、性质、构成要件方面入手,进而展开其与拾得遗失物关系方面的研究,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3.
当前,悬赏广告在生活中被越来越广泛的使用,但由于我国立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不仅理论界对悬赏广告有不同的看法,司法界也对悬赏广告引发的争议也不能形成统一的判决,而这不利于悬赏广告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特别是悬赏广告与拾得遗失物的关系问题一直以来成为一个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新出台的物权法针对悬赏广告与拾得遗失物的关系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即按悬赏广告约定给予报酬不仅合理而且合法,并不违反民法中关于拾得遗失物的明文规定的结论.本文试从悬赏广告的概念、性质、构成要件方面入手,进而展开其与拾得遗失物关系方面的研究,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4.
试论我国的物权行为制度——结合我国新物权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立法是否采用物权行为制度不应仅受制于理论的逻辑,尚需应有实用的考虑。基于此,新物权法在借鉴各国立法例的基础上,采纳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区分原则,但并未完全采用德国法上的物权行为理论。在物权变动上,不仅需要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合同债权行为,还需要交付或登记的结合,即所谓的债权形式主义立法例。同时考虑到特殊性,例外采用意思主义,以登记或交付作为对抗要件。从总体上着眼,这种立法是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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