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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一个固定时期内全民齐说囧雷打酱油俯卧撑;当一本那些事儿砸出响动,上百种事儿飞蝗匝地;当这事儿那事儿经数年而阴魂不散,而回家吃饭传个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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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这是一个全民争“雷”的时代,国人以排山倒海之势呼应这个时代,“雷”人辈出,“雷”事遍地,其中一个表征就是“雷剧”盛行.“雷”的云端,则是名著翻拍,观众纷纷“雷”翻.号称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自然不能幸免.
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对待《红楼梦》,是一个智商问题.这是个人智商,也体现一个民族在一个时期内的集体智慧水准的高下,同时也关涉群体性审美趣味,投射群体性心理病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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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看美女流鼻血不是右手的创造,将流鼻血归功于"解内衣比赛"则是右手的发明。如果说这世上有人尖子这一说的话,画画的右手无疑是其中最尖的一个。这小子一肚子"坏"水,屑小众生身上的屑小全被这小子逮个正着,有点得理不饶人的意思。我称呼"这小子"是不合适的:右手比我年长,在他心里,我是他"老友"。右手说他选择我做他的书,是因为我比之前找他的出版人"加起来"还要强。我估计他是抬举我,或者说我更懂漫画兔的意蕴所在,以及我坦荡得让人乐意信任。开始合作后才发现,在地理距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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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马尔克斯羽化登仙前,《百年孤独》迎来了它的北欧远亲,加比·格莱希曼的《永生之书》。两者的问世遥隔半个多世纪,《永生之书》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向《百年孤独》致敬之作。而在其本心,更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野心。将之比作欧洲版的《百年孤独》至少在以下层面成立:马尔克斯描绘布恩迪亚家的男人们肉欲横流,世代游走在乱伦禁苑的院墙内外,到第六代奥雷连诺与姨妈实现实质性突破,生下长着猪尾巴的第七代布恩迪亚。格莱希曼毫不惜笔,描写阿里(斯宾诺莎家族最后一人)的祖父、小处男南森受诱于前妓女、现女佣玛丽卡,不可遏抑地产生了爱情,可是南森先后发现其父伯恩哈德、其弟卡尔曼都是玛丽卡的情人。众所周知,严肃文学作家爱着笔无法挣脱的原罪,无处可逃的宿命,直至把所有人都“写死”了。马尔克斯述说布恩迪亚家族,七代而亡,格莱希曼刻写斯宾诺莎家族,三十六代而终。马尔克斯用了一场飓风刮走了故事发生的主场景马孔多,仿佛马孔多从没存在过;格莱希曼给斯宾诺莎族人安排了各种死法,直至家族的最后成员阿里既无子嗣又患癌症,这个家族就此消亡。二者都是戏中戏、书中书,《永生之书》写到斯宾诺莎家族的哲学家本杰明所著也叫《永生之书》,该书是勾连斯宾诺莎家族命运走势影影绰绰的线索。《百年孤独》中第六代奥雷连诺破译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卷首语就预言了布恩迪亚家族的来处和去处--生与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