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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2):69-71
新刑诉法第73至77条首次引入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但在司法实务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漏洞颇多,检察机关如果不能依法全面行使法律规定的监督权,脱管漏管、变相羁押现象难免时有发生。因此,检察机关必须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充分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监督。同时应赋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控告申诉的诉讼权利和确立错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国家赔偿责任制度,以保障被采取强制措施人的救济权力。 相似文献
2.
杜忠书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2,(34):50
这几天心里颇不平静。还未从同事的孩子犯抢劫事件的惊秫中醒过神来,又惊闻这孩子违规驾车导致身亡。怎么也难以置信:如此年轻、鲜活的生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只把无尽的痛苦留给亲人。同事的孩子自小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经常搞一些恶作剧寻开心。在一次恶作剧中对其他两个孩子造成了较重的伤害,老师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了必要的惩 相似文献
3.
郭航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6):18-20
在定位上,监视居住制度是羁押的替代性手段。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采纳了"改造论"观点,对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执行场所进一步规范,明确刑期折抵问题并采用电子监控等新技术保证执行落到实处。但在内容上,仍存在区分模糊、逻辑矛盾、可能被规避采用、期限不明等瑕疵,亟需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程序启动权利及增加违法赔偿等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4.
向荣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5):69-70
新刑诉法对监视居住进行了重大修改和重新定位,并对监视居住的具体适用作了明确规定,但能否利用监视居住措施来为侦查破案服务却备受争议。对经济犯罪案件嫌疑人积极适用监视居住措施,将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带来新契机,同时也可为转变当前经济犯罪侦查模式及获取线索、证据提供新的思路、手段和方法。 相似文献
5.
201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了对三类特殊案件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从法律层面上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从司法实务上来看,该制度已经成为侦查机关获取逮捕证据、赢得取证时间以及规避国家赔偿的重要手段,容易对被追诉人合法权益造成侵犯。为了完善人权刑事司法保障,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必须对该制度进行合理化改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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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被认为是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一种手段,现代刑事诉讼具有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该双重目的应当是平行的,自始至终贯穿在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在适用强制措施时,适用者也必须考虑刑事诉讼双重目的的要求。而我国现行强制措施制度对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设计却不能有效地实现上述的目的,不能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因此有必要进行相应的修改以适应建立法治国家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张禄兴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4):52-55
监视居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强制措施。其强制力介于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之间,具有独特的法律地位。但现行监视居住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亟待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9.
李小平 《青苹果(高中版)》2013,(10):42-43
编辑老师:
我父亲所在单位的一个领导最近因受贿和其他腐败行为被检察院查处,拘留一段时间后回到家中。听说他办了取保候审。请问老师:什么叫取保候审?它需要哪些条件才能办理?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跑了怎么办?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有什么不同? 相似文献
10.
在新刑诉法中,广受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争论的监视居住被保留了下来。保留监视居住对于保持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的完整性和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从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新刑诉法对监视居住制度的新规定着手,谈谈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新的监视居住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