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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法制节目选题要素
引用本文:黄进,陈昕.广播法制节目选题要素[J].新闻前哨,2005(12):63-64.
作者姓名:黄进  陈昕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学院,430060
摘    要:一直以来,广播法制节目在题材的选择和深加工方面墨守成规、缺乏创新,导致节目内容空洞贫乏,形式呆板生硬,可听性差。随着中国新闻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国传媒竞争日益激烈,同质节目层出不穷,广播法制节目制作必须树立高屋建瓴的创新意识,在选题上做严密的推敲和充分的把握,通过展现社会转型时期的新旧体制矛盾、人治与法治的冲突、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失衡等问题,为转型社会树立正义与公平,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执法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提供有益的借鉴,只有这样广播法制节目才能以崭新而强有力的姿态在激烈的媒体竞争中寻求到自身的“生存点”。

关 键 词:法制节目  节目选题  广播  社会转型时期  创新意识  司法实践  节目内容  新闻事业  传媒竞争  司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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