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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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名扬,刘露,任俊琴.论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J].鄂州大学学报,2016(4):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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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名扬 刘露 任俊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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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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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举证责任被称为“诉讼之脊椎”,在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举证责任的分配在诉讼中的地位也举足轻重。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中,学界认为奉行与“谁主张、谁举证”所不同的特殊举证制度,是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一大特色。文章在探讨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基础上,力图探究其中的缺陷与不足,为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提供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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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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