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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安全,要保险
引用本文:夏斌.要安全,要保险[J].湖北教育,2011(6).
作者姓名:夏斌
作者单位:江苏省新沂市春华小学;
摘    要: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往往要承担很重的看护责任。学生在校(甚至包括上学和放学期间)发生意外事件,人身受到伤害,学校和教师是首先被指责的对象,甚至还会面对高额的赔偿要求。2008年秋季,湖北省教育厅在全省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实施两年多来,该保险投保率超过95%。2010年9月15日,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宣布,将为全国中小学生引入交通安全保险的公益性保障机制,计划在10年内覆盖全国中小学生。在学生安全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焦点的今天,越来越多的险种被引入校园,可不少学校都还是宁愿采用圈养的方式管理孩子。中小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差、缺乏安全意识是这一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我们该如何看待校园保险?校园保险能在多大程度上为学校规避风险?如何发挥校园保险应有的作用来保障校园安全?这是每一所学校要面对的,也是每一位教师身边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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