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类生活期刊侵权官司的规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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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艳,黎海滨.纪实类生活期刊侵权官司的规避[J].新闻前哨,2007(6):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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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艳 黎海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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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前卫编辑部,武汉43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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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4月4日,武汉女子李某状告广东《家庭》杂志恶意诽谤并索赔百万元的官司在武昌区法院开审。去年4月,《家庭》杂志刊发了一篇题为《惹火焚身,董事长被情妇套牢一路挣扎一路悲》的稿件,文中使用真名真照片,将武汉女子李某指为“道德败坏的第三者、情妇”。李某遂以侵犯名誉权、肖像权为由,将《家庭》杂志社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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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官司 期刊 生活 《家庭》 精神抚慰金 杂志社 道德败坏 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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