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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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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扩大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适用范围必要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的行使涉及到司法权对行政权真正意义上的监督,在目前司法权对行政权维护有余而监督不足的大环境下,急需扩大其适用范围。扩大行政诉讼适用范围也是《行政诉讼法》护权价值的要求,并且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因此扩大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的适用范围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第4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这赋予了我国司法对行政的变更权,而变更权的存在带来了一个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边界问题。这个问题的研究,对行政诉讼理论和实践都具有非常重大和深远的意义。文章主要对变更判决存在的理论基础以及适用问题的深度、广度做了阐述和浅要分析。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中赋予法院的司法变更权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在司法实践中,行政诉讼的有限司法变更权的缺陷逐渐凸显。在通过对司法变更权的法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合理拓宽司法变更权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4.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应具有司法变更权,司法变更权对于实现行政诉讼之目的具有举足轻重之作用。确立司法变更不加重处罚原则对于激发相对人维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完善法院的司法变更权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刑事裁判执行变更权属于司法权,只能由我国的司法机关行使,然而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变更权是由作为行政机关的监狱来行驶的,其实质是行政机关操纵国家司法权。  相似文献   

6.
我们仅在刑事公诉权的范围内讨论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是不全面的,在立案侦查权、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权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抗诉权之中,我国检察官也拥有自由裁量权.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有行政与司法的双重属性,行政权的扩张性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性裁量权,司法权的中立性使得司法性裁量权应适当扩大.法律还须加大对检察官自由裁量权范围的程序性控制.  相似文献   

7.
行政权的行使纳入司法审查符合我国的宪法,是我国规范行政权行使的现实需要,也是行政机关正确合法发行职责的需要。加强行政权行使的司法审查,需要改变为民作主的观念,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修改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8.
司法审查视野中的行政诉讼--浅谈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过于狭窄已成为学界公认的话题,学者们纷纷从不同角度进行探讨并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从司法审查的角度,从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合理制约理论出发,希望立法界在不久将来,能真正在立法上适当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9.
浅议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既是司法监督行政的重要方式,也是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具体体现。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以及我国行政机关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现状,决定了在我国建立完善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现实必要性,正确构建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明确司法审查的权限和效力,应当作为促进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备的制度方案加以实施,由此谋求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0.
当前我国要真正实现司法公正,仍需进行深层次的改革,而其中首要的突破是现行司法(法院)体制的改革。现行司法体制的一大弊端是:司法权隶属于行政权,司法独立原则没有真正实现。要消除妨碍司法独立的种种弊端,治本之道是切断地方行政机关对司法机关人财物的控制,使司法在身份、人格及意志上取得真正独立。  相似文献   

11.
一个国家的行政权的实施效率,不仅依赖于行政执法的强制力,而且依赖于该国的宪法诉讼制度。良好的宪法诉讼制度会有助于行政权的实施;劣质的宪法诉讼制度会有害于行政权的实施。一个国家应当培养、扶持良好取向的宪法诉讼制度,使其成为主流的司法制度,从而节约行政权的实施成本,建设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2.
王珅 《甘肃高师学报》2012,17(1):103-107
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确权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分析,认为根据所使用公权力类型的不同可分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由于目前我国《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这两类案件的诉讼程序的规定还不够完备,导致在实践中出现很多问题,因此提出对于属于行政裁决的商标评审案件诉讼程序可以借鉴日本"当事人诉讼"制度的相关做法,在立法上作出一个特殊规定,规定这类行政裁决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在提起诉讼时通知商标评审委员会,而诉讼的类别仍然是行政诉讼。另外,应当赋予法院对这类案件所涉行政行为的司法变更权,以保证公权力的完整、有效,以及避免权力冲突引发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各级政府行政管理的需要,抽象行政行为的数量急剧增多。但是,由于其他非诉监督机制已难以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以致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实施的现象日益严重。为推动浓法治国的进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之进行司法审查已大势所趋。在此前提下,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便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4.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符合现代行政法治精神。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行政章程和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方式,使其实际上拥有了对除行政法规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要以附带性审查为主要模式;赋予人民法院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后,对具体行政行为要作相应处理;确立有效的诉讼管辖。  相似文献   

15.
国家公权不得处分,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地位不平等,这两点作为我国行政诉讼法不确立调解程序的理由并不充分。域外行政纠纷诉讼和解和诉讼外调解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程序的确立提供了样本。原告被告的利益契合,单一司法判决程序的局限,避免因非正常撤诉而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些表明行政诉讼调解具有正当性基础,我国应建立行政诉讼调解程序。  相似文献   

16.
加入WTO必将对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产生深刻的影响。我国已建立的行政诉讼制度为我国加入WTO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但在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范围、司法审查原则以及法律适用程序规范依据等方面与WTO规则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及时修订和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以应对加入WTO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基于缓解交通拥堵等公共利益的考量,我国上海、北京、贵阳、广州等地政府相继颁布并实施"车辆限牌令"。由于"限牌令"限制了法院判决、裁定直接进行车辆过户的物权登记规定,藉此对法院的协助执行法律文书增设了车辆指标证明的条件,致使法院陷入强制执行之困境。"限牌令"的上述制度安排,从法理上说有不当立法、越权审查司法文书和增设行政许可之虞,同时其规制成本过高,因规避虚假诉讼而有因噎废食之过。在此背景下,有必要从完善人大的备案审查制度、确立法院的司法主体地位、畅通当事人诉讼的救济途径、启动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程序和建立行政立法的利益表达、意见沟通机制等五个方面对其进行梳理和整合,从困境中突围而出。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类型化是20世纪以来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目前,我国还没有确立行政诉讼类型化,主要表现为理论研究的贫困化和司法实践的无序化,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方法论上未能从理论和实践相区分的角度认识行政诉讼类型化。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在这种区分认识的基础上,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来建构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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