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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讲,财经媒体是"窄"媒体,报道内容比较专业,受众群体相对较窄.区域性财经媒体加上"区域"两个字,就更"窄"了.但在财新传媒的学习使我认识到,区域性财经媒体虽然"窄",却需要更加宽广的视野.
"重财经而不唯财经"
财新传媒旗下核心杂志<新世纪>周刊,是一份纯粹的财经杂志,但在这一份纯粹的财经杂志中,却有很多非财经类的报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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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参考文献佚名而无法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去注明作者姓名是撰著者经常遇到的问题.文章认为,有的期刊编辑部关于"来稿中的参考文献必须有作者姓名,否则文章不予发表"的规定有弊无利.文章指出,对佚名参考文献的著录要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办事,编辑部应建立健全审稿制度与参考文献核查机制,还要加强对撰著者认真履行信息注明义务的宣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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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多投"该打谁的板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稿多投"是困扰报刊杂志多年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近日笔者还发现一篇义正词严认为"不该一稿多投"的文章竟然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地同时在三家杂志上发表,这不可谓不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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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翻阁了近一年半以来的“真理报"的国际评论文章.从这一段时期的"真理报"的国际报道来看,国际评论文章大体上有这样几类:(一)评论员评论;(二)观察家评论;(三)"国际评论";(四)"国际轻济原评论";(五).国际问题的短评和札记等.先说评论员评论.。署名"评论员"的评论,是代表报纸发言的一种评论,从内容来看往往是评论当前国际上的一个重大问题或某一国的政局(如评论日本大选等)等等.篇幅一般较长,短者三千字,长者可达五、六千字.署名"评论员"的文章,还有以"国际评论"为题的一种.这种评论是粽合评述当前国际上重大部问题的文章,而不是像前面那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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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编辑,如何审稿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这方面,既有有关专家、学者的编辑学论著专述,也有很多编辑论文专评,在此,我不必赘言.也许是职业的缘故,我对期刊尤其是文学期刊的"更正"内容产生了更多的关注,每当看到一些文学杂志上的"更正"时都会多加留意,并从中借鉴.下面我仅从"更正"谈编辑审稿中的问题,就教于同人方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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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以来,细心的读者发现,南京的《扬子晚报》《现代快报》《金陵晚报》《江南时报》等报的报道中,不仅"本报讯"改为"某某某报讯",或署名的"本报记者"变身"某某某报记者",而且文章中出现相同的情况,写上了报名全称。我认为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适应网络时代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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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书店的杂志专柜上,总是摆满了装帧精美、视觉感强的各种女性杂志.不同的是,在这些杂志的旁边,也总是有用乙烯塑料罩包着的"附录"的存在.所谓"附录",并不是像日本那样的和杂志一块销售的另外的小册子,而是"附在"杂志上的化妆品、短袜、帽子、文房四宝、厨房用品等各种商品.不难想象,这些"附录"的价格比杂志本身的价格还要高.杂志销售竞争的激烈程度,由此可见一斑.据了解,除了销售女性杂志带上"附录"以外,现在还出现了旅游馈赠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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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术期刊刊载的访谈或口述类成果署名未能规范与统一,文章通过对采集样本进行分类统计与梳理发现,无论是界定署名权归属,还是明确署名顺序,都缺乏一定的规范.学术期刊作为学术成果的出版者,应当严守学术规范,按照著作权法加强对合作各方的著作权保护.成果的合作各方也应树立著作权保护的观念,尊重参与各方的智力成果,以签署协议或法律授权书的形式来规定双方的署名权与署名顺序,并与学术期刊的出版规范达成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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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收到今年第5期<新闻三昧>,阅读中发现一篇<懒人当不了通讯员>的文章.竟然与我5年前发表在<湖北日报>(2004年10月7日第10版)上的文章同题,仔细对照原文,除了署名"陈连华"以及文末"作者单位:江苏宝应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外,几乎没有一个字是陈连华的.如此笨拙地一字不落地全文抄袭,实属罕见,让我非常震惊.下午我便给北京<新闻三昧>编辑部打电话,举报了陈的抄袭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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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是一份画报的主角
不久前的戛纳电影节上,DV电影的活色生香激起了普通人"人人可做大导演"的梦想.而对于画报编辑来说,当一名"导演",则不仅仅是梦想,更是一种自我要求了.在一般报纸或杂志类媒体当中,图片往往是作为补充说明的作用而存在,画报则不同.由于画报"以图片解说新闻"的特性,图片在画报版面中往往起到了独立叙事的作用,可以说是记录新闻事件的主角.因此,画报的图片,无论在编辑手法还是摄影角度上,都会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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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报评论员文章”的署名问题,首都有几家报纸曾分别在内部酝酿过。前几年,中国青年报曾用过署名评论员文章,去年福建日报也曾用过。可惜,这种做法没有能坚持下去,也没有引起新闻评论界的广泛注意。对“本报评论员文章”,一般认为,它既非个人署名的一般评论文章,又不代表编辑部,只标明是编辑部一位评论员写的文章。其实,这类文章既然不代表编辑部,只是说明编辑部一位评论员写的文章,莫如署上评论员的名字,以表明这篇文章是编辑部某位评论员写的。当然,文章的观点,见解也是属于他个人的。所以,我以为凡“本报评论员文章”皆应署名。报纸几乎每天都要面对读者发言,使读者能经常地、及时地听到报纸的声音。这种声音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一种是代表编辑部的;一种是编辑部内某个评论员的,一种是读者或社外某个人的。代表编辑部的可以以社论,评论、短评等形式出现,代表编辑部某个评论员的可以用署名评论员文章的形式发表;代表某个读者或作者的也可以用个人署名文章的形式出现。既然代表读者或作者意见的文章都署名,那么代表评论员个人意见的评论文章也应署名。现在,评论员文章一律不署名,使读者很难区分文章的观点和意见是代表编辑部的,还是代表评论员个人的,而且同报纸的社论、评论,短评等也难以区分,两者之间的界限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不确定性,这给新闻评论的分类也造成了困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