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高二册《鸿门宴》中 ,樊哙在指斥项羽时有句云 :“怀王与诸将约曰 :‘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此中“王之” ,以前的课本 (人教社 1991年4月第 1版 )注为 :“王 ,为王。之 ,指咸阳。”现在的课本 ( 1995年 6月第 2版)则改作 :“王 ,使他为王。之 ,指咸阳。”笔者以为 ,改注较旧注错之更甚 :将“王”视为使动用法 ,除这个改注外 ,课本中还有两处 :一是《鸿门宴》文后练习第二题第 3小题 ,《教学参考书》提供的参考答案是 :“王 ,动词 ,使动用法 ,封……为王。”一是高三册《单元知识和训练·词的活用》中在解释“使动用法”时云 :“‘王之’…  相似文献   

2.
初中语文第六册选了吴伯箫同志的散文《菜园小记》,其中引用了一首歌谣:“沦浪(láng)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沦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教材注为:“出自屈原《渔父》,原文‘我’作‘吾’。濯,洗。缨,古代帽子上系的带子。”课本对“沦浪”一词没有作注,前人注释有以“沦浪”为水名,地名。我认为“沦浪”是水色.屈原《渔父》结尾写道:“渔父莞尔而笑,鼓枻而去,乃歌曰:‘沦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沦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遂去,不复与言。”《山带阁注楚辞》(清·蒋冀撰)注为:“沧浪”水,在今常德府龙阳县,本沧浪二山发源,合流为沧浪之水。”他还认为是屈原涉江入溆浦之后,返  相似文献   

3.
中学语文课本初五册《干将莫邪》:“王即购之千金”。课本注为“悬赏千金捉拿他”。这“千金”是什么和是多少,不得而知。高一册《记王忠肃公翱事》:“列价五百金”。课本注为“五百两银子”。“金”为什么变为“银”和“两”也不得而知。高六册《荆轲刺秦王》:“夫今樊将军,秦王购之金千斤,邑万家。”课本注“金”为“铜”又为什么呢?  相似文献   

4.
高中语文(必修)第四册《过秦论》一文中有这样一句:“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其中的“下吏”一词,课本注为“狱吏”(“狱吏”指管理监狱的官吏——笔者注)。愚以为这个注解值得商榷,根据是: 1.《辞源》合订本第29页注:[下吏]低级官吏。《左传》哀十年:“吊君之下吏。”《淮南子·主术》:“大臣专权,下吏持势。”  相似文献   

5.
《岳阳楼记》(初中语文第五册)“居庙堂之高”一句课本注云:“处在高高的庙堂上,意思是在朝廷上做官。庙,宗庙。堂,殿堂。庙堂就指朝廷。”各家注本的注释亦同;《辞源》、《辞海》“庙堂”条除本义外,也只收“朝廷”一义。按一般逻辑和语言规则,“庙堂”指朝廷,“居庙堂之高,  相似文献   

6.
高语二册《劝学》一文中‘绝江河’的‘绝’字,课本注为‘极、穷’,《教参》亦作此解。均误。此‘绝’所来注本都释为‘横渡’,未见异议。‘绝江河’即‘横渡江河’,如此讲解,文意畅达贴切。注为‘极、穷’,文意扦格不通,反倒把人搞糊涂了。《辞源》《辞海》《汉语大字典》《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等均收有‘横渡穿越’这一义项,且首例书证都是本句。《说文》:‘绝断丝也’本义把丝弄断,引为一般的断绝。横渡江河好比截断河面水流,故又引为‘横渡、穿越’。此义在  相似文献   

7.
“纳比笼中”一语见高中语文课本《促织》一文,课本的编注者将句中的“比”与“笼”二词断在一起,理解为偏正词组,并释为“比试的笼子”。笔者认为此属错断错释,理由如下: 首先,句中“比”字使用的本义,即紧靠、密列之义。《说文解字》:“比,密  相似文献   

8.
“绝”字的古文字象用刀割断两丝的形状,它的本义是。“断丝”。《说文》:“绝,断丝也。从系从刀从卩”,“从系从刀”就是用刀断丝的意思,“卩”是后加进去表音的,即古。“节”字。段玉裁注解说。“断之则为二,是曰绝。”可见绝就是断绝、分割的意思。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中。“绝秦赵之欢”“以绝秦望”,《赤壁之战》中。“不如早与之绝”的“绝”字,都是断绝的意思。“绝”由断丝引申出割截的意思,《释名·释言语》说“绝,截也,如割截也。”也如《劝学》篇中“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即用舟划开流水,截断江河而达彼岸。事物截断以后,关系便不存在,因此“绝”又引申出竭尽(没有了)、灭亡、消失的意思。如《墨子·公输》中“虽杀臣,不能绝也。”的。“绝”就是。  相似文献   

9.
初中语文第二册《弈喻》:“弈之优劣,有定也,一着之失,人皆见之,虽护前者不能讳也。”(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该句“护前”一词,课本注云:“回护以前的失误。《三国志·朱桓传》:“桓性护前,耻为人下。”(见课本第286页注释(?))课本注释虽有《辞海》等辞书作依据,然我以为此注失当。释训词义,关键在于能通文意。按课本对“护前”的释义看,验之于文意难通。纵  相似文献   

10.
高中语文课本的古文篇目中,有两个“能”字用法特殊。我们觉得有必要提出来,与有关同志商榷。原句如次: ①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高中语文课本第三册《谋攻》) ②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高中语文课本第二册《劝学》) ①中的“能战之”、“能逃之”、“能避之”连用的三个“能”字,课本未有注释,而近期出版或再版的古文选注本又几乎都把它们训为“能够”、“要能”或“要”。例如:  相似文献   

11.
《阿房宫赋》中“妃嫔媵嫱"一句,中学语文课本注:“统指六国王侯的宫妃。他们各有等级(妃等级比嫔、嫱高)。媵是陪嫁的人,也可能成为嫔、嫱。”此注不确。一、妃,指王侯配偶或太子之妻。《说文》:“妃,匹也。”《仪礼》:“以某妃配某氏。”孔颖达疏云:“某妃配某氏,尊卑通称也。”《左传·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即元妃孟子乃惠公元配之妻。  相似文献   

12.
释“东皋”     
高二册《归去来兮辞》:“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课本注“登东皋以舒啸”:“登上东边的高冈。放声长啸。皋,高敞之地。”此注令人费解:为什么作非要登上东边的高冈去长啸,其他方向的高冈就不能去登?或他家只有东边才有高冈?课本注“皋”为“高敞之地”是对的,但将“东”释解为实指方位的词,则不妥。  相似文献   

13.
《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在谈到写文章的方法时,作者连用五个“本之”句来强调他取法五经的体会:“本之《书》以求其质;本之《诗》以求其恒;本之《礼》以求其宜;本之《春秋》以求其断;本之《易》以求其动。”这种“本之”句课本对此没有作注,教师讲解时往往为此犯难。这五个“本之”句的结构是一致的,“本之《书》以求其质”一句,是一个陈述句,句中的“以”连接“本之  相似文献   

14.
《祭妹文》中“角奇梦幻想”的“觭梦”,课本注:“奇异的梦。觭,通‘奇’。”教参译为“奇离的梦”。都视为偏正关系。按,“角奇”通“奇”,《辞源》《辞海》等都注明是指“单、只”,读音为 jī。而“奇异”或“奇离”之“奇”则念 qí。注译的音义不相配。《辞源》又有“觭梦”条,解释是:“殷人占梦之法。据梦之所得  相似文献   

15.
高中语文课本第四册将《阿房宫赋》一课中“缦立”注为“久立”,我以为不妥。“缦”本指无花纹的丝织品,当然可据此引申出其他义项,但训“缦”为“久”恐怕牵强。《辞海》“缦立”条说:“舒徐伫待之义”并援引“缦立远视而望幸焉”一句为例。  相似文献   

16.
宋玉《九辨》云:“欲寂漠而绝端兮,窃不敢忘初之厚德,”其中“绝端”一语,历代楚辞注家多歧解。王逸《楚辞章句》注云:“宁武佯愚而不言也。”“尝受禄惠识旧德也。”从王逸注“不言”来看,王氏盖读“端”“为喘”(详后)。而朱熹《楚辞集注》则云:“绝端,谓灭其端绪,不使人知也。”王夫之《楚辞通释》又云:“绝端,谓一意隐遁,不思复进,念不萌而事无望也。”近世楚辞注家,大抵从朱熹、王夫之之说,皆就“端”之字义作解,实有悖宋玉本意。今谓:“绝端”犹言“绝喘”,王逸以“不言”释之,当矣。“端”为“喘”之借字,荀子有此用法。《荀子·劝学》有云:“端而言,蠕而动,  相似文献   

17.
一、“谁之永号”的“之”《诗经魏风硕鼠》“乐郊乐郊,谁之永号”中的“之”字,有人认为是语助词表反诘语气(如蒋文甫《诗经选译》);有人认为这个“之”字是对“谁”起强调作用,无实在意义(如天津圹沽区教育局教研室《中学课本古代诗文译注》);有人译“谁之永号”为“有了安身之处谁复痛哭长吟!”“之”字未注(蓝菊荪《诗经国风今译》);中学课本注这个“之”字为“尚”“还”,可是有人说“这是明显的错误,”(如程希岚《古汉语语法概  相似文献   

18.
《张衡传》中的“机巧”课本注为“指器械制造方面的巧妙”,把“巧”释为形容词“巧妙”了。据此,学生必然将该句译成:“张衡擅长于器械制造方面的巧妙。”显然,这里的“擅长……巧妙”动宾搭配不当。问题出在“巧”的义训上。此“巧”不是“巧妙”之“巧  相似文献   

19.
高中语文课本选文《训俭示康》中有句云:“吾性不喜华靡,自为乳儿,长者加以金银华美之服,辄羞赧弃去之”、“吾记天圣中先公为郡牧判官,客至未尝不置酒”。对引文中的“乳儿”,课本注为“吃奶的婴儿”,而“先公”,与课本配套的《教参》则明白无误地释为“我的父亲”,这些都是常识性错误。 先说“乳儿”。《现代汉语词典》释“乳儿”为“以乳汁为主要食物的小儿,通常指周岁以下的婴儿”。《汉语大字典》“婴”字第七义,释“婴儿”为初生的小孩。《现代汉语词典》释“婴儿”为“不满一岁的小孩儿”。据此,当时的司马光应是不满周岁的小孩,怎能将长者所加的“金银华美之服”“羞赧弃去之”?再说,训“乳儿”为“婴儿”,  相似文献   

20.
《木兰诗》中“策勋十二转”句,中学语文课本及相关的教学参考书的解释,有明显的不妥之处。 人教社教材注为:策勋十二转:“记功很多次。策勋,记功;转,次的意思。” 人教社参考书注为:“‘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说明木兰的功劳之大和皇帝赏赐之多。”“‘十二转”,‘百千强’非确指,夸张赏赐之多,也写木兰功劳之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