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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 毫秒
1.
摘要:以体育竞技中的使用兴奋剂行为的刑法规制为研究对象,主要通过文献资料法对域外尤其是德国对兴奋剂的规制演变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的现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研究认为:1)随着兴奋剂使用的泛滥化,国际社会开始出现对体育竞技中使用兴奋剂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的倾向。2)各国的处罚模式主要有两种,即以欺诈罪来规制使用兴奋剂非法获得经济性利益的行为,以故意伤害罪来保护运动员的身体法益。然而这些传统的规制模式存在零散性、滞后性,且缺乏理论自洽性。3)2015年11月德国制定的《体育反兴奋剂使用法》明确了兴奋剂刑事规制所要保护的法益和目的,体系性地划定了需要刑罚化的兴奋剂使用行为。4)为促使我国未来兴奋剂刑事管控的规范化和体系化,应当明确刑事立法所保护的法益、反兴奋剂刑事立法的目标以及处罚的具体范围。  相似文献   

2.
竞技体育伤害是体育比赛中的常见现象,刑法可否介入体育比赛伤害行为的规制以及如何规制,成为体育法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在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竞技体育伤害的内涵进行了重新界定,认为除了伤害后果外,伤害发生的体育运动的类别、伤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和空间、伤害行为的主体与对象等也是影响刑事责任认定的重要因素。提出,刑法对竞技体育伤害行为的规制应当坚持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的原则,参照运动项目的伤害风险,重视当事人的选择权,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恶性。  相似文献   

3.
盗播体育赛事直播行为侵犯合法直播人的经济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严重危害体育赛事产业发展。由于我国刑法立法缺乏相关规范,民事赔偿责任不足以有效遏制该行为,导致体育赛事转播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无法发挥刑法预防犯罪、规制行为的保障功能。为有效保护合法直播人的广播组织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必要对盗播体育赛事直播行为进行刑法规制。建议修改《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增加侵犯广播组织权的行为类型,以实现对该行为的刑法规制。该行为的犯罪化回应社会现实需求,满足法益保护需要,填补刑法立法漏洞,具有著作权法和政策基础。  相似文献   

4.
操纵体育比赛是一种严重的违背体育精神和侵害体育法益的犯罪行为,由于其侵害法益的独特性和严重性,不能为刑法已有规制手段所保护,亟需通过立法方式单独创设的行为类型予以刑法规制.从刑法规范视野出发,选择操纵体育比赛罪比诈骗罪、赌博罪对体育法益的保护更为合理;本罪可归类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在罪状的表达上,应选择叙明罪状方式;在刑罚设定上,应参照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同时增设资格刑的设置.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妨害药品管理行为单独入罪,严密惩治药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妨害药品管理行为刑法规制的直接目的是维护药品管理秩序,而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明确妨害药品管理行为刑法规制的四种行为类型,是界定妨害药品管理行为刑法规制范围的前提和基础.运用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的方法,借助专业的司法鉴定,合理...  相似文献   

6.
针对目前中国足球出现的假球、赌球、黑哨等现象,对体育领域内假球、睹球行为的成因、危害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其规制进行了分析,对假球、赌球行为的刑法适用,司法介入的途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关立法和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文章以兴奋剂犯罪的刑法治理为视角,采用比较分析、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以最高人民法院《兴奋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为依据,在对兴奋剂犯罪的刑法治理路径进行规范分析的基础上,探寻兴奋剂犯罪刑法治理的现实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思路,为兴奋剂犯罪的刑法治理提供参考。文章指出,目前兴奋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规制路径,但是依然存在着需要迫切改进的问题:罪名定性判断模糊不清、犯罪构成要件内涵不明和行刑法律规范衔接不畅等。兴奋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应当从三个方面进行自我改革与完善:第一,完善兴奋剂犯罪的罪名体系;第二,明确兴奋剂犯罪构成要件的内涵;第三,构建兴奋剂“执法——司法”合作型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8.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威胁,英国反恐刑法2019年增设了进入或停留域外指定地域罪。犯罪成立要素上,该罪不要求证明行为人犯意存在,进而不要求恐怖主义意图的“进一步犯意”。这种严格责任式的立法有助于国家反恐,然而考察妥当性可以发现:该罪不符合危害原则,刑事立法正当化依据缺失;二元行为无价值理论下,无法否定行为之价值,不具备实质违法性;超出了实现预防恐怖分子跨境流动的必要限度,欠缺相称性。我国刑法第322条亦确立了对恐怖分子跨境流动的规制,在平衡安全与自由前提下,不宜引入英国体例,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但可适时借鉴英国刑法应对机制,将恐怖分子跨境条款脱离刑法第322条而独立规定,并内置于第120条之二下,体系化恐怖分子跨境流动的刑法应对机制。  相似文献   

9.
“打击与消灭”为治理操纵比赛的传统主题。但是,令操纵比赛尖锐性与紧迫性与日俱增的原因并非仅限于此。其不仅是体育行业内部的顽疾,而是横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并交织在一起的法治问题,传统的“打击与消灭”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操纵比赛的法律规制应当以“控制与平衡”为核心。即在体育自治与司法介入之动态平衡的框架下,辅以立法、执法、行政等诸多控制和平衡的手段,综合、适度且正当地介入体育腐败的治理,从而达到规制操纵比赛,控制其无法对于体育运动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造成实际威胁的最终目标。  相似文献   

10.
行政从属性是环境刑法重要特性之一,在刑法前置化背景之下,越来越多环境违法行为被归置为犯罪行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即为其中之一。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作为行政规制手段,但刑法相关立案标准中将部分仅属于前置性危害行为纳入其立案范围,使得一些符合形式标准,但实际危害可能极其微小的行为,受到刑罚的惩戒,其与刑法的谦抑性原则背道而驰。本文以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个案为切入点,分析具体案件涉及行刑交叉时,如何体现刑法谦抑性;以类案分析为抓手,解析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罪责刑不相适应的现象;并尝试通过抽象危险模式、具体危险模式、严重污染环境模式等分级惩罚模式的手段,解决行刑交叉时更好地落实刑法谦抑性原则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伴随《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出台,我国对于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趋于完善,但是,对其构造及其特征进行分析与总结之研究尚为空白。论文通过对《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部分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法律、法规的分析归纳,探讨我国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的构造及其特征。其结果表明,我国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由“严格的规制”“雇佣关系的稳定”“用人单位义务”“用工单位义务”以及“违法责任”组成,一方面呈现以公法义务为主之特征,另一方面既通过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必须规定事项、劳动条件,又通过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之义务,呈现规范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之特征。  相似文献   

12.
我国进入信息化社会以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断发生,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日益凸显。《刑法修正案(七)》将侵犯个人信息行为明确纳入刑法保护的范围,是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进步,更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作为新增的罪名,由于立法缺陷及现实等因素,对该罪的理解存在分歧,在司法实践中的操作也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3.
摘要:运用文献资料、访谈、比较、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对《体育概论》课程建设历程进行简要回顾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当前该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期为今后《体育概论》课程建设提供一种可资借鉴的思路。结果认为: 1)新中国成立前后,《体育概论》课程的形成和发展都与《体育原理》课程的演化紧密相关,在一段时期内呈现出钟摆式的发展道路;2)作为受众最多的课程之一,《体育概论》在同类课程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地位。其教材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课程内容不断完善;3)《体育概论》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作为一门课程而存在;4)当前的《体育概论》教材低水平重复严重,教材内容存在“拔高”、“拓展”的现象,忽视了其基础性的课程定位。研究从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保持“概论”的应有特色等层面进行反思。  相似文献   

14.
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具有双重面向,其在网络空间内的大规模推广催生了一条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黑色产业链。现行刑法主要存在以下规制困境:一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适用困难;二是理论与实务对破解人脸验证行为的定罪存在分歧;三是非法使用人脸信息的规制缺位。对此,应当从人脸识别犯罪产业链的各环节入手,非法收集行为应通过实质解释将人脸信息归为“公民个人信息”,进而适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规定。破解人脸验证并未破坏数据和系统安全,应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非法使用行为需结合行为性质与用途具体判断,确定相应罪名。  相似文献   

15.
摘 要:体育社团是由公民自愿组成,自主管理,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以体育运动(或活动)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明显的自治性。其自治权主要源自法制环境下的于“契约自由”、法律规定,当然社团在主要包括申请设立、制定章程、组织工作、处罚、起诉、权利救济等方面内容还要受到法律的规制。现阶段,我国社会转型的进程中,体育社会团体的自治面临着自治行为合法合理原则的缺失、自治权外部配套机制不完善和体育社团自治权与政府规制的结合不规范等问题,需要从立法和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6.
商业贿赂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它又是一种腐败行为,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作为一种“潜规则”,商业贿赂长期游离于执法部门的视野之外。当前,这一问题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它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使社会发展落入迷途,根治商业贿赂已成为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7.
斡旋受贿存在法定刑过重、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立法重叠等诸多问题。贿赂犯罪侵犯的都是职务行为的正当性以及社会一般信赖。从犯罪成立理论分析,斡旋受贿存在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替代得可行性。在刑法分则中,直接删除《刑法》第388条斡旋受贿的内容,直接以《刑法》第388条之一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代替斡旋受贿的内容,作为《刑法》第388条。  相似文献   

18.
摘要:从规制理论和破除行政垄断的视角,主要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制约我国“足球”“篮球”“排球”这“三大球”项目发展的政府规制失灵、规制能力提升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研究认为:1)我国深化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体育事业各领域全面协调发展等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规制演进过程;运用规制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三大球”发展是一次有意义的尝试。2)行政垄断导致的规制失灵与效率低下,即多方利益博弈下的体育产品非均衡供给模式、规制机构被“俘获”和不健全造成的规制失灵、规制不当造成的行政性市场进入壁垒、规制不足引起的公共产品供给缺失和监督缺失等是制约“三大球”项目发展的根源。3)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科学规制是促进我国“三大球”项目发展关键,具体策略包括:强化市场机制配置“三大球”资源的作用、推进协会和中心角色转变以实现权力制衡、有效的制度供给、“举国”之力培育和传播“三大球”文化以夯实项目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9.
我国有关兴奋剂入刑的规定,经历了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将兴奋剂犯罪涵摄于其他罪名,到《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过程。这既体现了对兴奋剂进行刑事打击的决心,也突显了对体育竞赛中使用兴奋剂犯罪行为的特别关注。分析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构成,“兴奋剂”“辅助人员”“运动员”“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情节严重”等要素是认定犯罪主体、行为、场域的重要因素。因此,基于体育治理自治性、专业性的特点,在刑事审查的视角下协调刑法与体育治理法规、规则的关系,综合考量上述要素,合理采信兴奋剂检测和违规认定结论,是认定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可沿袭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20.
英美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采用"事实原因——法律原因"双层模式,第一步,在事实层面考察原因存在与否,其认定基准有"but-for"公式和实质标准。第二步,在事实原因存在的基础上,对原因进行法律规范上的判断,其判断基准有近因说、预见说、刑罚功能说。较之于大陆刑法的相当因果关系、客观归责,发现两大法系刑法因果关系认定逻辑一致,即均遵循"归因——归责"的思路。而我国刑法因果关系之"必然说"与"偶然说",哲学痕迹浓厚,且未区分事实与规范、归因与归责,导致理论与实践分歧严重,应予反思,两大法系刑法因果关系共通的认定逻辑应是我国思考的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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