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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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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跨国环境污染事件逐增,对全球和相邻国家及地区造成严重危害,行为国家应在这些事件中承担国家环境责任。国家环境责任的法理基础是基于侵犯了环境权。国家环境责任的构成不以造成实际损害为标准,这是由环境污染的特殊性决定的,应该突破传统国际法理论界限引入“即发侵权”理论,发挥对环境更有力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由于普通法对于荐证人承担民事责任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要件,美国各州通过制定成文法的方式降低了原告在证明荐证人的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方面的举证要求,继而构建了追究荐证人民事责任的新路径。根据我国现有侵权理论追究荐证人的民事责任也存在类似于美国普通法上的困境,因此,在未来侵权法中确立荐证人侵权责任的专门条款,明确并且降低其责任的构成要件,成为构建我国未来荐证人侵权责任制度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3.
存在股东出资瑕疵的公司成立后 ,追究出资瑕疵股东责任的同时 ,参与设立过程的验资机构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其中验资机构所承担的责任性质因对象不同而有差异 ,有侵权责任也有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4.
环境法作为一种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对环境责任的规定是环境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环境法的规定,环境责任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因此,环境法也可相应分为环境行政法、环境民事法和环境刑事法。本文简要阐述有关确定环境刑事责任的环境刑事立法。 环境刑事责任是指故意或过失实施了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世界上根本没有环境刑事  相似文献   

5.
游彦霞 《华章》2007,(9):295-295
松花江水质污染是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事故发生之后涉及到的国内责任主要包括环境民事责任,环境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三个方面,通过对相关责任的分析以明确该事件的责任主体及其应当承担的相应环境责任.  相似文献   

6.
高校在教育教学管理中与学生形成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是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高校承担民事责任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承担怎样的民事赔偿责任是高校在依法治校过程中要面对和解决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7.
现有法律法规对征信主体的违法行为规定过于模糊,对征信主体的民事责任缺乏追究机制,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缺乏有效法律保护,严重影响了我国征信业的健康发展.故急需以当前法律、法规的关于征信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为基点,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和结合我国的征信实践以寻求完善征信主体民事责任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突破了传统合同法违约承担民事责任的观念,弥补了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不存在前契约义务的漏洞,对于有效和全面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维护诚实信用原则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笔者认为法律责任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应当由违反法律义务的行为人所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责任的种类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0.
三鹿奶粉事件对受害人的侵权赔偿提出了严峻挑战,但由于目前立法中的法人替代责任的规定,追究董事在行使职务过程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实施侵权行为而承担赔偿责任是比较困难的。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应对自己职务行为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在公司破产时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1.
以有限责任为代表的公司制度是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最具理性的制度设计之一.随着工业化进程和人类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环境问题日益加速显现,成为影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公司作为积极的行为主体,其环境侵权行为层出不穷.一方面,环境侵权的构成不以违法性为要件,违法性仅是侵权人承担刑事、行政责任的要件,适法行为如果对环境权益造成侵害,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环境侵权的侵害结果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和累积性,有时公司的独立财产不足以补偿,有时很难区分具体的侵权行为人.为了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化解公司环境侵权矛盾,必须运用综合的法律手段,对现行的公司环境侵权救济制度进行修正,设立环境基金,并开征环境税.  相似文献   

12.
自然人的社会责任能力是自然人基于自己的行为对其赖以生存的社会造成损害所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或能力,其包容于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之重要组成部分。近代民法对自然人民事权利的限制、"权利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过渡,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等为研究自然人社会责任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自然人的社会责任能力包括计划生育责任能力、诚信责任能力和环境侵权责任能力。建议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将自然人的社会责任能力作单独规定。  相似文献   

13.
全球范围内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保护环境权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环境权是人权的有机组成部分,保护环境权是保护人权的具体表现和应有之义。国际刑法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正逐步取得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利用国际刑法保护环境权将在全球环保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环境法律责任作为环境法运行的保障机制,包括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这三种责任方式,具有各自独特的目的和价值,也存在相应的缺陷。克服三种环境法律责任方式自身的缺陷,协调三种环境法律责任方式,构建立体的环境法律责任体系,是解决环境法律责任竞合的关键,也是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5.
当前,国际法主体在从事“国际法不加禁止的活动”造成损害时应承担国际责任的规则已成为广泛接受的法律原则,但国际损害责任在理论上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法理体系,应从不当履行国际义务、严格损害赔偿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把握损害责任制度的法理基础,使国际赔偿责任真正达到公平、合理。  相似文献   

16.
人身伤害赔偿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学校学生人身伤害是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伤害赔偿承担的是侵权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既非监护关系,也非委托代理关系,属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依民法规定校园学生人身伤害的归责原则应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7.
质疑"学校监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关于“学校监护责任”问题存在许多模糊认识。对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发生的伤害事故,许多人认为学校应无条件赔偿损失,承担无过错责任即监护责任。学生在校是其监护人适时适当的一种“监护脱手”,是一种特殊的监护形式,不构成监护关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委托监护人”,只有在有过错的前提下对事故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而判断学校过错不能随意化。建议制订《学校法》以弥补教育法、民法监护制度的不足。  相似文献   

18.
国际责任规则中国际组织概念的设定,应既能够涵盖现实中形形色色的国际组织,同时又能够符合国际责任规则的国际法性质。通过分析学术著作中关于国际组织概念的论述以及条约中国际组织的使用含义,可以认为国际组织责任规则中的国际组织,为国家间或国家与其他实体,依条约或其他受国际法调整的文书而建立,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组织。  相似文献   

19.
随着各国环境侵权法律实践的发展,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演绎出“过失责任-公平责任-无过失责任”的社会化之路。即所谓“从个人损害到社会损害”,主要表现为无过失责任原则的兴起。无过失责任具有过失责任和公平责任所无法替代的独特价值,适应了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目前各国立法均致力于通过实体法途径,时归责原则作出调整。在环境民事责任领域确立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采加强时环境侵权案件中受害人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国家是传统国际法上的主要主体,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个人作为一个在国际法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实体,其主体法律地位必将得到广泛的认可。那么,如何解决在作为现代国际法的主体的国家与个人的矛盾,协调二者的关系,如何更好的保护个人权利的实现,同时又不损害国家权威呢?当前,在现代国际法中,不但提供了实体性的法律,甚至提供了程序性的法律使其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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