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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高校女教工参与和竞争能力的培养河海大学曹菱红在我国宪法和法律制度保护下,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我国妇女以奋斗为手段,以奉献为桥梁,以社会价值为基底,成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伟大力... 相似文献
3.
贾燕苓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9,26(1)
男女平等,是指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家庭生活各个方面全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但是,这种平等并不是自古就有的.在苏维埃政权下,中国共产党把保障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宪法及各种法律文件中加以确认,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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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文 《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01,(5):37-39,14
妇女的法律地位,体现着一个国家文明和进步的程度,妇女权益的保障,是提高妇女法律地位的有效手段。我国强调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广大妇女必须了解这些,必须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要寻求法律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唐湘珍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5)
妇女作为人权保障的应然主体,理应享有同等的权利保障.然而,现实中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遭受普遍歧视.本文以我国妇女人权保障的必要性为切入点,讨论我国目前妇女人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救济措施,即为保障妇女权利的实现,必须要回归妇女作为人享有人权主体的地位.同时,需要在宪法中平等赋予和保障妇女的各项权利,并以宪法价值和精神来构建妇女人权保障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6.
李博豪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84-87
孔多塞是法国大革命时期女权运动的重要推动者,根据"天赋人权"原则,他认为妇女应当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公民权,并就现实中存在的种种压制女性权力的言论和行为提出控诉。同时,孔多塞也深刻地认识到要想使妇女真正解放,关键在于启蒙和教育,让他们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教育权利。 相似文献
7.
陈虹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4)
妇女权利问题,虽然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也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现实生活中,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传统观念仍在作祟;社会变革引起的社会关系的变化;法制观念淡薄;女性心理生理的特点和弱点;历史的原因。法律保护包括: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女性保护包括:正当享有;防止侵害;获得补偿。女性保护方式: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舆论保护、社会组织保护。 相似文献
8.
周以光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4)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社会保险制度得到迅速发展。随着妇女就业率的增长和男女平等思想的发展,妇女可享受的社会保障权利日益增加;然而,歧视妇女并认为她们应固守家庭的传统观念仍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因此妇女仍然不可能享受到和男子完全平等的社会权利,特别是家庭妇女只可能获得从她们所依附的男子那里派生出来的部分权利。“家庭补贴金”制度又在鼓励妇女返回家庭中起了积极作用。法国妇女正在为消除这种不平等现象而斗争。 相似文献
9.
教育平等是衡量一个社会公平、公正程度的标准之一。教育平等有四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人即目的。人受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个体自由和谐地发展,只有尊重每一个个体的基本人权与个性特长自由的发展,才符合教育平等的原则。第二,教育权利平等的原则。个体在“受教育”的权利方面享有法律的和现实的平等。第三,教育机会均等原则。良好的教育制 相似文献
10.
钟铁蕙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3):32-34
先秦时期,各种法律制度都在酝酿形成当中,其中对后世影响至深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制度在这一时期就已初具规模。但“男尊女卑”的传统在先秦时期并不是象后世那样被严格遵守,先秦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地位虽不能完全与男子相比,但也并非是全然没有权利和地位。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先秦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呈现出过渡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11.
《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2008,(4)
我国虽然提倡男女平等,法律也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但是,现实中这种平等的就业权很难得到实现,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有多方面因素,但是就业歧视会给社会造成众多不良影响,不符合法的精神,有限制的必要。反观我国的现状,参考外国的做法,本文对于限制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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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时代和丛林开发时期的澳大利亚妇女一直处于不平等受歧视的地位。20世纪初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建立,于1902年在法律中规定妇女拥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成为世界上最早实施妇女选举权的国家之一。随后澳大利亚又制定了一系列妇女权益保护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使越来越多的妇女出现在过去只有男子的岗位上,为澳大利亚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股不可替代的力量。澳大利亚赋予女性各种权利、提高其社会地位,是国际因素和国内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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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人分男女,且大体相当,故有“妇女半边天”之说。女性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时期,曾有过一段主宰社会的辉煌历史——最早的社会结构是从“母系氏族社会”开始的。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原始社会后期渐渐转向了“父系氏族社会”。特别是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及封建社会,男子不仅成了社会活动的重心,而且渐次积淀了浓厚而沉重的“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文化观念。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妇女人格扶得解放,法律赋予了男女平等的经济、政治等诸多权利。因此,从理论上讲,在一切领域,男女不仅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拥有平等的机遇。但现实是,女性参与各类社会活动的机会要大大低于男性。在成为各类专门人才方面,今天的改革大潮也的确为她们提供了一展身手的机会。而且耳闻目睹确 相似文献
15.
邱月英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1996,(3)
妇女享有与男子相同的受教育的权利,这是男女平等的重要内容。发展妇女教育,提高妇女的心理素质、文化素质和政治修养是时代的要求。因此,没有与男子平等的妇女教育,就没有真正的男女平等。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上,文化上,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力,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力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这种婚姻,家庭制度的确立,妇女地位的演变经过了数千万年的变革,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详细地描述了婚姻家庭变化发展的历史,并为妇女的解放指出了正确的道路。本文结合恩格斯《起源》一书谈谈对婚姻、家庭和妇女解放等问题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7.
<正> 本文所论述的“儿童教育”专指十五岁之前的少儿教育。这是因为古代中西方对于儿童年令的划分没有共同的标准,对儿童的称呼也各不相同。如古代中国就把儿童称之为“蒙童”、“幼童”等。为便于比较,不产生误解,特作此说明。 中西方儿童教育在原始社会大致相同,都是儿童公有和儿童公育。男女在8岁前,不分性别地生活在一起,由妇女负责照管,八、九岁后就男女有别了。男儿由男子指导,学习男子应做的事;女儿由妇女教以妇女应尽的职责。原始社会儿童都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都在氏族无偏无私的教导下,成长为合格的成员。其教育包括社会道德的、生产劳动的、宗教的 相似文献
18.
女性的物化现象及探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涂娅琴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2)
纵观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女性,不管是贵为皇后,还是贱如妓女都带有一种物化性质,都被深深打上“物”的烙印。新中国成立后,尽管妇女已从政治上、经济上、受教育等方面在法律上取得了与男子同等的权利,逐渐走向完整意义上的“人”,但社会上对女性的歧视和人们潜意识中对女性的轻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女性的“物化”现象仍屡见不鲜。我们只有审视中国传统文化自身,找到女性“物化”延续的内在本质,才能找到妇女走向平等、自由、发展的途径。 相似文献
19.
舒滢滢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3)
知情权与隐私权都应是自然人所具有的权利。在法制社会,人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行使权利的前提,必须要有“知”的权利,并有权获得其所想要“知”的权利,这就涉及知情权。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传媒手段的多样化,获取信息的渠道不再单一,尤其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实现了快速而全方位的共享,这就为知情权的享有提供了充分的条件。但是,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在人们充分享有获得信息的权利的同时,一些个人所享有的,却不愿为外人所知的信息也被传播与宣扬,这就涉及了隐私权。一方面,人们要求知道自己应当知道的一切,另一方面,又不愿公开自己的私人信息,而这两者都是应当正当享有的权利,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冲突,需要实践加以协调。文章包括四个部分,首先通过一个案例对知情权与隐私权进行概述;其次简述我国法律对知情权与隐私权进行的保护;再次分析知情权与隐私权在社会中的冲突形态;最后阐述知情权与隐私权在实践中的协调。 相似文献
20.
李海峰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6):177-181
古巴比伦时期,女祭司阶层开始兴起。她们在社会和家庭中具有极高的地位,被称为“特殊的妇女”。在家庭中她们摆脱了“父权”、“夫权”和“子权”的控制,享有和男性平等的权利。她们不能被丈夫随意抛弃,享有财产继承权,可以独立自由处理家庭中的不动产。女祭司具有的宗教职能、高贵出身及具有的丰厚嫁妆是其在家庭中享有极高地位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