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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国际足联宣布队员在合同期满后即可自由转会 1997年3月26日,国际足联宣布在欧盟各国俱乐部内转会的所有职业球员(无论何国国籍),在其合同期满之后,都可自由转会,新接收的俱乐部无需支付转会费。如罗纳尔多,他在与巴塞罗那俱乐部现行的合同于8年后期满时,即可自由转会,而巴队不得向接收罗纳尔多的新俱乐部收取转会费。  相似文献   

2.
球员租借是转会的一种方式,租借分短期租借和长期租借。租借和转会有本质的区别:转会是买断,是球员的所有权的转移;租借,不管时间长短,球员的所有权仍属原俱乐部。根据租借合同,一旦期满,原俱乐部有权召回租借出去的球员,经三方同意(租借方、被租借方和球员)可以续签租借合同。任何一方无权违背合同。球员租借存在利弊,球员租借之利是:给球员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给俱乐部提供了获得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给中介组织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球员租借之弊是:资源流失;不恰当地选择和使用球员租借,可能会给俱乐部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由于球员与用人…  相似文献   

3.
在足球劳动合同到期后球员即可自由转会的现行转会制度下,球员转会协议在体育和经济层面仍存在充分的现实必要。由于规则层面的缺陷、实践层面的误解以及学理层面的不足,球员转会协议的法律性质仍然存在不明,甚至直接造成法律争议的发生。对涉事的两家俱乐部而言,球员转会协议并非所谓球员的“联盟权”或经济权的交易,而是为实现希望加盟新俱乐部的球员注册变更的重要先决条件,即主要通过支付转会费的方式换取原俱乐部解除未到期的足球劳动合同之同意;对球员与俱乐部而言,经球员确认的转会协议构成他们之间的劳动合同的附条件解除。现行转会制度层面下的足球劳动关系的人身隶属性与足球劳动合同的稳定性乃是球员转会协议存在的诱因,全面系统地分析俱乐部竞争性的平衡与球员劳动权益的保护有助于解决球员转会协议实践中发生的争议。  相似文献   

4.
《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规定对于在合同保护期内无正当理由单边解约的当事人以及诱导球员在合同保护期内违约的俱乐部实施体育制裁。通过案例分析法得出,国际足联在实践中对于诱导球员违约的俱乐部,无论球员违约时间是否在合同保护期内,都将处以体育制裁。这一做法虽与当前规则有所冲突,但它有效维护了合同的稳定性。因此,《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第17条第4款应当予以修改。我国足球实施联赛职业化以来,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要实现中国足球与国际足球的接轨,俱乐部和球员必须一方面遵循《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另一方面遵守《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5.
吴炜 《体育科研》2011,32(6):71-71
为了落实青训补偿金,国际足联创造了"统一补偿机制"来保护青训俱乐部,这些俱乐部在过去的数十年内投入了大量金钱培养足球天才却没有从球员交易中获得任何补偿。 国际足联规则第21条"关于球员地位和转会"中如此定义统一补偿机制:“如果一名职业球员在合同期满前转会,任何培养过该球员的俱乐部都有权从其之前的俱乐部获得一份补偿(统一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6.
1998年12月23日上午,中国足协在北京中国棋院二楼的大会议厅举行“1999年国内球员转会洽谈会”,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摘牌”大会。按中国足协今年的转会制度,所有申请转会的国内球员经中国足协审查合格后,立刻被编号“上”,并且向各俱乐部公布。26友A和甲B俱乐部的代表以联赛名次先后为序,依次对上榜球员进行五个轮次的“摘牌”。一名上榜球员只有被某俱乐部“摘牌”之后,才能够从原俱乐部转会到该俱乐部。否则,该球员将面临在新赛季“下岗”的危险。尽管球员和俱乐部私下早有联络和商谈,尽管球队与球队之间也有过多方协商,但是,…  相似文献   

7.
到了年关,忙活了一年的足协、俱乐部和球员仍旧难得清闲。足协留了一大堆“官司”等着解决;俱乐部忙着选教练和球员,遇上本队的核心球员提出转会,还得忙着做说服工作;而球员则忙起了转会,与新俱乐部联系或是和原俱乐部讨价还价,目的无非是想实现自身价值。但是笔者发现,这些大忙人普遍带有盲目性。  相似文献   

8.
球员与俱乐部的关系有时就像婚姻一样。 俱乐部相中某一球员,自会眉来眼去,一旦时机成熟转会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新人来到,自然会有一段蜜月期,此时俱乐部与球员互相赞誉,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可也正如婚姻一样,蜜月是短暂的,现实是残酷的,俱乐部与球员之间难免会渐生龌龊,再加上金钱诱惑,第三者插足什么的,转会也就是必然之事。转会就像离婚,曾经有位美国律师说过:“离婚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赶走不想走的,一种是留住不想留的。”看看今年欧洲的几起热闹的转会事件,还真是如此。赶走不想走的 在这种情况下,变心的是…  相似文献   

9.
数据库     
中国足协最近出台了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球员转会制度。根据这一新制度,每家中超俱乐部可自由引进3名球员,而拥有4名或者4名以上国脚的俱乐部则不能再引进国家队选手。2004年1月20曰将举行中超联赛启动前的球员摘牌大会。而大会举行之前,所有中超俱乐部都可从中国足协公布的球员转会名单中自由引进3名球员。每家俱乐部  相似文献   

10.
博斯曼事件无异于投向欧洲球员转会市场的一枚炸弹,这说明任何制度都存在需要不断改进并适应新环境的问题。 在欧洲球员转会市场形成初期,并不存在欧洲国家间球员大量转会和欧共体国家具有共同劳动法律协议等外在环境,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欧洲各国俱乐部在球员转会问题上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操作方  相似文献   

11.
日前,中国足协公布了1999李国内球员会名单,共有400余名球员经俱乐部同意和中国足协资格审查后登上“转会龙虎榜”,等待各俱乐部的挑选。下面是足协公布的全部转会球员名单。1999年中国足坛转会龙虎榜  相似文献   

12.
近来,国内一些甲 A 足球俱乐部球员转会的情况,引起许多关心中国足球的人们极大的关注。在个别球员转会问题上引发的一些现象,也使笔者颇有看法、想法,且不吐不快。据报载,某市一甲 A 俱乐部球员由于自身的技术特点和风格不太适宜该俱乐部的战术和打法,故而在火热的’95赛季中,只能长时间地在场外坐冷板凳。于是,在前不久该球员提出了转会申请。得知这一信息后,国内几支甲 A 劲旅都表示了欢迎  相似文献   

13.
你敢想象杰拉德转会切尔西?兰帕德去曼联?范尼去阿森纳?亨利转会到利物浦? 在当今的英超赛场上,很难见到英超的大牌球员在各豪门俱乐部中来回穿梭,甚至非大牌球员也几乎看不到他们在豪门俱乐部之间转会。当年小贝与弗格森闹矛盾时,温格那么喜欢小贝,但是小贝宁可出国踢球也不去阿森纳;利物浦队长杰拉德在捧得欧洲冠军杯之后,切尔西立刻许诺高转会费+高周薪的诱惑,但是最终杰拉德依然留在安菲尔德;维埃拉也是如此,即便离开了阿森纳,也不是再在英超混下去,而是最终远赴意大利……英超各豪门俱乐部之间,可以说是老死不相往来,他们宁可花高价去买其他联赛中的球员,也不会挖别人的墙角,这样的情况似乎在英超联赛中已经形成了传统。  相似文献   

14.
每年的冬季转会都不如夏季那么热闹,加上俱乐部经济的普遍萧条,今年的转会市场更是一片冷清,但寥若晨星的几桩较大转会还是使人们嗅到了某种气息,豪门完成对新星的抢购,进攻型球员倍受青睐。尽管转会的球员并不是成名已久的人物,但他们的实力将越来越获得人们的认可,而球队在这些新力量到来后也在悄然进行着改变。  相似文献   

15.
很多年来,国际足坛的转会市场上流行这样一种转会交易方式,作为买主的一方在买来另一支球队的球员之后,觉得价钱合适、队员为俱乐部带来的各方面效益高,久而久之买方喜欢与该卖方合作,继续购买该队的球员,以至于买方俱乐部中的球员很多都来自同一个俱乐部,我们将这样的转会称之为“对口输出”,比如勒沃的很多队员都直接卖给了拜仁,两家俱乐部也结成了伙伴关系,还有皇家马德里和国际米兰,国际米兰的卡洛斯和罗纳尔多先后卖给皇家马德里,现在,皇马的球员又先后转让给国际米兰。下面我们通过一些具体的例子来分析“对口输出”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16.
关于欧盟足球运动员转会费规则的竞争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进 《体育学刊》2008,15(2):24-27
转会费规则是欧洲足球运动员转会制度的基础,博斯曼案件后取消了转会费,并确立了新的转会规则,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球员自由流动,促进竞争.但是由于新转会规则没有考察竞争法的政策目标,导致大量的转会费转变为球员的薪金,造成俱乐部球队贫富悬殊,足球市场上的竞争反倒减弱了,资源没有得到优化配置,消费者福利也随之减少.  相似文献   

17.
对运动员转会行为的法律调整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对运动员转会所涉及的三个合同关系的法律性质进行了讨论。1)转会运动员与原俱乐部的工作合同应属于一种劳动合同,它符合《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劳工方面的法律,指出了双方的义务与权利。2)原属俱乐部与转入俱乐部的转会合同应为民事合同,我国的《民法通则》关于合同的一般原则,适用于这类转会合同。3)运动员与接受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亦应属劳动合同,亦应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但应对此类内容给予限制  相似文献   

18.
在NBA每个赛季结束后,都有一批球员因与俱乐部合约期满而成为“自由人”,自由人可重新选择球队,确定自己去向,因而形成了“球员转会市场”。NBA通过球员转会,均衡各队实力,增加比赛激烈程度,给人以全新感受,从而达到吸引更多观众的目的。纵观球员转会不外乎几种情况。  相似文献   

19.
青训补偿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吴炜 《体育科研》2011,32(6):83-83
欧盟委员会及足球领域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普遍认为,俱乐部培养年轻球员应当获得回报。 2001年3月,国际足联、欧足联和欧盟委员会针对足球运动员的转会原则达成协议。该协议包含的主要原则如下:维护合同稳定性;保护未成年球员;建立争议解决机制;保持足球领域团结一致;以及最后,也即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青训补偿金。  相似文献   

20.
缘分天空     
2005年6月20日,西甲劲旅瓦伦西亚俱乐部官方正式宣布:荷兰前锋帕特里克·克鲁伊维特的自由转会已经完成,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俱乐部同时还拥有优先续约一年的权力。左膝伤势终于没有影响这位曾经的天才尖刀重返他熟悉的西甲赛场,而对于荷兰人的转会,西班牙的很多媒体都认为“瓦伦西亚找到了新赛季的锋线‘神灯’”。克鲁伊维特是继巴西中场埃杜之后,近期第二位自由转会加盟瓦伦西亚的球员。由于此前西班牙各大媒体都没有挖到相关的信息,因此荷兰人加入“蝙蝠军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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