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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据此决定,历时近3年的著作权法修改工作圆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下称修正案)正式通过。著作权法修改的缘由我国的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1991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十多年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经济全球一体化引起的经济变化和以信息技术、通讯技术为主导的技术发展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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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际公约接轨 强化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修改内容概要(上)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 0 0 1年 10月 2 7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这是自 1990年 9月 7日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出台后的第一次全面系统的修改 ,这次修改 ,无论对权利的内容、主体、客体 ,还是对权利的限制、利用、保护 ,都作了符合相关国际公约和我国著作权保护实际需要的改动 ,特别是在权利内容和权利限制方面作了较大改动 ,强化了对权利人权利的保护。本文拟对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一概略评介。 一、权利内容的修改(一 )著作权人权利的修改1.增设了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权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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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将《著作权法》第4条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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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以127票赞成,4票弃权(无反对票)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这个修正案的通过,使我国著作权法律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达到了新的水平,必将在国内外产生良好的反响。李鹏委员长在此次常委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发表讲话指出:“会议通过了修改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了对著作权和商标专用权的管理和保护。加上去年已经修改的专利法,我们对知识产权的3部主要法律都已进行了修改,使之更加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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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8日,WIPO通过了"关于盲人、视障者限制与例外"的《马拉喀什条约》,该条约将图书馆明确为服务于盲人、视障者的授权实体,赋予了图书馆授权实体对已发表作品的视障版式转换的权利和视障版式副本跨境交换的权利,但是依照国际惯例,这两项权利必须转化为国内法以后,才能够在某一成员国内实施。具体到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大的修订,则需要明确授权实体,修改《著作权法》第22条第12款,新增"授权实体、盲人、视障者可以进行已发表作品视障版式副本跨境交换"的例外规定。参考文献1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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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第11期)三、关于著作权法的修改2000年12月至2001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第二十一次和第二十四次会议对199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行了首次修订,主要回应高新技术发展对著作权保护提出的挑战和解决与世贸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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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然而,修改后的著作权法仍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还存在着指导思想和立法体系缺乏明确的定位、著作权内容表述模糊不清及权利重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规定过于简单等诸多问题。所以,伴随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挑战,有必要对著作权法进行全面修订。如果说2001年、2010年对著作权法的两次修改主要是在外来压力之下的被动应对,那么,此次修改则是在新形势下为了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所进行的主动安排。因此,此次修法在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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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著作权法与档案的开发利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新《著作权法》的颁布及其对档案工作的影响 2001年10月27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2002年8月2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一个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已经构成,相应地,档案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也揭开了实施著作权法的新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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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北京档案》1996,(7)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7月5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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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修订草案删去了现行著作权法第三十四条。参照现实,该条文的功能是编辑出版过程中必备环节的保障,应予维持。依据法理,该条文的内容不宜保留在规定排他性出版者权的章节中,应予修改。通过分析编辑修改权条款的内容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之间的关系可知,对作品文字性的修改实为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限制,也是判断是否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标准。因此,修订草案可将编辑对作品文字性修改的权益规定在"权利的限制"中,以解决现实与理论的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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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在审读加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 ,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 ,应当经作者许可。”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中第三、四款指出 :“修改权 ,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上述规定表明 ,《著作权法》既赋予编辑人员权利 ,又对权利加以限制。一般来说 ,在编辑出版工作中 ,编辑与作者应该互相沟通、互相磋商、互相合作、互相补益。作者不可借口“文责自负”而拒绝编辑提出的正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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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至此,持续了三年之久的《著作权法》修订工作划下一个圆满的句号。 我国《著作权法》诞生于1990年9月7日,并于1991年6月30日起施行。多年来,著作权制度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文化、科技与经济发展。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确立,随着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尤其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部法律日益显现出与国内国际形势之间的差距,修订工作迫在眉睫。1998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最早审议国务院提交的《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由于诸多问题,审议修订工作一度搁浅。2000年12月,国务院再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此后,修正案历经三次审议,并得到最终通过。新的著作权法律在平衡各种利益,适应市场经济、技术发展、国际协议与打击盗版等需要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本刊特刊登此文简略介绍有关著作权法修订的若干突出问题,并对重大修改做出初步分析,希望对读者理解新法、维护权益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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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第三次著作权法修改决定,这是自1990年《著作权法》颁布至今我国基于国情和现实需求主动进行的一次修法.新《著作权法》彰显了著作权的私权理念,加大了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回应了现实的呼声和需求,对促进著作权产业发展和文化强国建设将产生积极的意义.在新《著作权法》即将实施之际,有必要对其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助力新《著作权法》的理解与宣传普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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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起草和修改,历经11年之久,前后20余稿,1990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对该法付诸表决,以102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予以通过,并于1991年6月1日生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终于有了自己的第一部著作权法。实施著作权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推动对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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