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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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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益平衡视角下广播组织邻接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利益平衡是知识产权法的根基。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冲击了广播组织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旧有平衡机制,为因应科技进步的发展,应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国际层面上对广播组织保护的规定和进展,对广播组织邻接权的权利对象、权利主体、权利内容及权利限制各方面进行适度调整,创建适合我国需要的广播组织邻接权保护制度,使其既能包容新技术的发展,又能使广播组织利益与公众利益在新的信息环境中达到新的平衡。  相似文献   

2.
《新闻界》2021,(5):55-67
传统新闻媒体依靠内容而得以存在,新闻聚合平台则是以技术取胜的代表。5G时代信息传播的特点决定了新闻聚合平台将在竞争中具有更大的优势,传统新闻媒体则面临更多的挑战和被侵权的风险。我国以"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新闻出版者利益的弱保护模式已经不符合5G时代的要求。设立新闻出版者邻接权符合邻接权产生的历史逻辑和市场规律,在保护水平上更符合5G时代的特点。《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将报社、期刊社等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纳入特殊职务作品的范围,体现了加强保护新闻出版者利益的倾向。但总体来看,此修改仍偏于保守。我国未来在新闻聚合平台的治理上可以考虑适时在《著作权法》中增设新闻出版者邻接权条款。  相似文献   

3.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出版者权的客体为版式设计,实际上将出版者权的保护对象限定于智力劳动,既将出版者为传播作品付出的资金、组织等劳动排除在外,不符合出版者权的保护实践,还与其他三类邻接权客体的设置模式不一致.遗憾的是,2020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的《著作权法》未对出版者权客体的规定进行修改.既然出版者权属于邻接权的类型之一,那么应按邻接权制度的基本理论来界定出版者权的本质属性和客体范围.从制度产生的根源看,邻接权属于作品传播者权,其保护的客体是作品的传播成果.因此,出版者权亦应是为全面保护作为作品传播者的出版商的利益而创设的法律制度,其保护的客体应为出版者为传播作品所付出的劳动的最终呈现形式,即出版物制品.  相似文献   

4.
《新闻界》2021,(11):87-96
融媒时代下新闻媒体与聚合平台对新闻作品的版权效益差是两者冲突的根源。欧盟为此创设新闻出版者邻接权以促使聚合平台向新闻媒体付费的做法为我国学界广泛关注,但德国与西班牙的立法实践表明通过版权扩张恐难以实现保障新闻媒体版权收益的立法目标,亦可能造成我国著作权法体系内的重复保护。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解决新闻聚合纠纷能将排除于著作权客体的单纯事实消息纳入保护范畴,从方法论上看似更具周延性,但在法律适用层面却会造成著作权领域的不当扩张,与著作权法立法政策相抵触。在坚持利益平衡的理念下,著作权集中管理机制在应对大规模数字化版权危机上有其独特的制度优势,能够为聚合平台与新闻媒体构建高效合理的著作权利益再分配机制。  相似文献   

5.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要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也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这种劳动理所当然要受到法律的保护。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但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在国际上,邻接权的保护主要见于《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即罗马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录制者防止被擅自复制公约》(即录音制品公约)和《关于播送由人造卫星传播载有节目的信号公约》(即卫星公约)。在我国,邻接权主要包含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出版者权利作为著作权之邻接权,指出版者对其所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之总称.出版社、报社或期刊社等出版主体,作为出版者所享有的权利,应包含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等一系列基本权利.研究这些基本权利及司法适用,不仅有利于发展著作权法之基本理论,且对法院审理有关著作权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7.
从性质上讲,出版者权是与狭义的著作权即作者权相并列的权利类型;从范围上讲,出版者权既包括特定的邻接权,也包括通过出版许可合同从著作权人处受让而来的权利。专有出版权是出版者权中最主要的权利,其内容可通过合同具体约定。本文通过对轰动一时的《永别了,武器》侵权案的评析,对上述问题作出了澄清。  相似文献   

8.
王昆伦 《中国广播》2011,(11):44-46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广播组织大量涌现,传统广播电视节目在信息网络上广泛传播,这使得我国现行广播组织邻接权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全媒体”时代广播组织发展的需要。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广播组织邻接权制度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明晰界定权利主体、丰富完善权利内容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9.
欧盟GDPR通过赋予数据主体拒绝权进一步增强数据主体对其个人数据的控制。考察欧盟GDPR近三年的实施,发现存在适用效果不佳、词语内容不清导致条款适用范围不明、限制条件可能产生凌驾风险等问题。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制定中,对GDPR拒绝权规定及其实施效果的考察对我国相关权利的设立有重要启示:将拒绝权作为一项单独权利进行规定并明确其适用范围,针对不同情形设置拒绝权的限制条件,同时制定配套司法解释,在权利实施过程中谨慎行使自由裁量权,以确保个人合法权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0.
薛亚君 《出版广角》2015,(12):96-97
新闻聚合器的出现激化了新旧媒体之间的矛盾.本文认为,新闻聚合无偿利用他人经营成果的行为应予以规制,德国报刊出版者邻接权模式不适合我国国情,规范新闻聚合行为的关键是保证新旧媒体传播者之间的公平竞争,打击无偿搭他人便车的行为.  相似文献   

11.
最早设立出版者权的英联邦国家的版权法,以保护图书出版者在制作版本上的投资为目标.随着制版技术的发展,该权利的效力经历了从扩张到式微的转变.以保护出版者在制版上的投资为逻辑起点,出版者权应为图书、报刊出版者专有复制、发行以及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版本的权利.进入21世纪,媒介融合纵深发展,新闻产品成为出版者与市场竞争主体利益争夺的焦点,欧陆国家因此设立了保护新闻产品的报刊出版者权.由于我国暂不存在该类利益纠纷,且没有有效的立法例可资借鉴,故暂不设立报刊出版者权为宜.  相似文献   

12.
专有出版权利弊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专有出版权,是法律赋予我国图书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地区内,以同种文字出版图书的独占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这是我国著作权法有别于其他国家著作权法的一项重要特征。目前世界上只有我国在国内法中,对国内的图书出版者授给了这种专有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这种专有权利包含有下列的内容:  相似文献   

13.
谈谈出版者邻接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邻接权的概念及其与著作权的区别(一)邻接权的定义邻接权指传播者直接或通过媒体传播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neighboringrights,意思是指与著作权相邻、相关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邻接权的概...  相似文献   

14.
赵杰  谢波 《出版科学》2007,15(6):28-31
本文从分析出版者权的产生及涵义入手,结合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对出版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了具体探讨.提出出版者除应享有《著作权法》所规定的相关权利外,还应享有出版专营权等五项权利,以期更好地保护出版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朱春花 《出版广角》2016,(18):38-40
"一稿多投"是一种学术与社会现象,无论是对期刊出版者、作者,还是对读者都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从法理上分析,我国版权制度并没有明确"一稿多投"的法律性质.解决"一稿多投"问题要采取综合措施,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完善立法,另一方面期刊出版者要加强管理,保护作者权利,利用合同模式取得相关权利,并通过技术手段及时发现"一稿多投"行为,对违约的作者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相似文献   

16.
《新闻界》2019,(2):95-100
尽管伴随互联网与数字技术发展而出现的新闻聚合模式存在著作权法上的制度障碍,却具有继续发展的正当性。《著作权法》将来的修订中,应该修正欧盟"链接税"规则后予以借鉴,建议为新闻出版者赋予对其所提供内容数字化利用的权利,明确其权利的主客体、内容与边界,并将该种权利纳入法定许可的限制范畴,配合合理报酬的确定机制,以消除传媒产业中新闻聚合这种新商业模式发展的制度障碍。  相似文献   

17.
利益平衡是现代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精神,也是著作权制度设计和著作权法修改的指南.我国《著作权法》第一条开宗明义,明确规定"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规定明确了著作权法要保护作者的著作权,保护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传播者权),鼓励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公众的合理使用权利),在具体内容中专门规定了"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其中以列举方式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17项人身权和财产权),"权利的限制"(其中以列举方式规定了12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属合理使用),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包括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著作权法这样的制度设计就是为了解决相互交织的著作权人利益、传播者利益与使用者利益之间的冲突,维持这些冲突利益的大体平衡.  相似文献   

18.
何谓新闻采访权 新闻采访权特指新闻工作者为履行职责进行采访的权利,新闻采访权的主要内容包括:新闻工作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公共空间搜集、整理信息并且自由选择记录方式的权利,新闻工作者有权要求法律规定有义务公布信息的采访对象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相关信息,记者的人格权不受非法侵犯、财产权不受非法侵害.采访权是记者个人的民事权利,是新闻记者作为公民的个人人身自由权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19.
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网络传播行为区分为作品提供行为与网络服务提供行为,但并未规定如何区分作品提供行为来自网络用户还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出版者等权利人主张权利时必然遇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抗辩就是其仅提供存储服务,应受到"避风港"保护。出版者维权胜诉须对之进行有效应对,这是维权胜败的最后关口。  相似文献   

20.
新闻类职务作品的权属问题是《著作权法》修法进程中的争议性议题之一.新闻类职务作品权属制度的争议体现在新闻类职务作品的作品性质、客体范围以及是否确立新闻类职务作品权属"约定优先"模式三个方面.新闻类职务作品著作权权属制度构建过程中的价值导向分歧和模式选择分野是产生一系列争议的原因.有鉴于新闻类职务作品权属制度变革未能回应传媒业的发展趋势,新闻类职务作品权属制度应从四个方面予以完善:一是应回归新闻类职务作品之"普通职务作品"定性;二是应合理界定新闻工作者对职务作品享有的基本权利;三是应积极发挥契约功能并推动建立单位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四是可考虑在邻接权体系内探索设立新闻出版者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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