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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生成式AI在知识生产中地位的上升与AIGC版权保护缺失之间的矛盾推动对AI主体地位认识论的范式转变。在“人—机”协同创作中认定AI的主体地位与AIGC的可版权性,有助于对人类认知风险和复杂利益关系进行道德与利益调节。以“人—机”贡献比率为依据、以作品形式与内容为前提、以训练数据合法性为准绳三种方式界定版权,通过技术供给侧与技术使用侧的协商制界定版权分配,有利于以开放的态度对待“人—机”协同创作的兴起,进而就建立全链条版权保护体系、生成式AI身份等问题进行广泛探讨,开拓AIGC版权的监管与保护思路。  相似文献   

2.
以ChatGPT为代表的智能机器人定义了AI发展的新里程碑。AIGC(人工智能生产内容)有望塑造内容生产的新范式,成为智能数字交往的基础设施。在《传媒观察》与知名学术社团数字交往小组联合主办的“激荡AIGC”主题对谈中,彭兰、邓建国、王成军、胡泳、张子柯、杜骏飞、曹轲、邹军八位新闻传播学学者分别以“ChatGPT与人机交流的未来”、“AIGC:搬运还是创新”、“AI时代的计算叙事”、“ChatGPT作为文化现象”、“AGI个性化与用户自我化问题”、“AIGC与数字平等”、“AIGC与AI新闻时代”以及“AIGC与数据治理”为题进行内容分享,并就“对AIGC应秉持怎样的预判”、“AIGC对媒介实践和新闻生产的影响”以及“AIGC时代人类世界认知的变化”等议题展开了一场雄辩争锋、思想和鸣的学术对谈。本文梳理了此次对谈中八位学者的代表性观点。  相似文献   

3.
宋伟锋 《新闻界》2023,(10):87-96
在AI传播时代,生成式AI出版场景的应用为作品创作提供了新工具,推动出版传播领域的新革命,但对既有版权立法与司法认定带来新的风险与挑战,如生成式AI生成图片对版权法中“作者”与“作品”法律适用的新问题。基于黑格尔哲学“主体-客体”论,以“主体-客体”“精神-技术”“作者-作品”的二元关系范式,解构AI创作版权认定、侵权认定、抗辩理由等问题。对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AI版权规范与执法实践的反思与超越,优化中国AI创作版权规制的新路径:在“作者”主体上,处理好“人类-AI”主客体式关系,明确人类为创作主体,AI为创作工具;在“作品”客体上,统筹好版权保护与AI出版传播产业发展的关系,厘定商事主体研发AI出版场景应用的合理使用情形,为AI新闻传播业态良性发展提供规范保障。  相似文献   

4.
知识共享协议(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允许使用者根据一定条件免费使用作品,它基于著作权法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既能保护原创者利益又能让使用者合法分享、使用、传播作品的法律机制。发达国家的教育和科研机构对知识共享协议的采用,增加了公共领域内的教育和科研资源,有助于缩小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知识鸿沟。  相似文献   

5.
知识共享协议是一种基于著作权法的版权许可授权机制,它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既能保护授权者利益又能让使用者合法分享、使用、传播作品的法律机制。以个案研究为研究方法,通过分析知识共享协议在图书出版行业中的应用案例,探讨知识共享协议给图书出版行业可能带来的机遇及变化。  相似文献   

6.
从AI到AIGC再到ChatGPT,人工智能将个体与技术紧密关联,“智能媒介化”成为当下热议的话题。关于ChatGPT,众说纷纭,但对“生成式图像技术”的研究较少。本研究从媒介学视角,以Midjourney为研究对象,探讨生成式图像技术对图像生产及创作主体的影响与变革。研究发现,在生成式图像技术构建的虚拟图景中,“虚拟思维”促使人类观察逐步脱离经典的实体观察框架,转变为对计算机算法构建虚拟世界的高度抽象的构想,更深刻地反映了AIGC背景下实体与数据化的深度转化。  相似文献   

7.
如火如荼发展的AIGC技术滋生了日益增多的著作权侵权问题,现行的著作权法律制度体系迎来了巨大挑战。国内外典型判例争议焦点集中在作者身份与作品认定、AI训练侵权举证责任等问题。研究认为应当确立面向未来的AIGC著作权法律制度优化基本原则,建立AIGC作者与作品认定的科学机制,在AI模型开发端建立摘要公开机制,在公共数据资源方建立数据开源与有偿共享机制,以及灵活调整相关案件的举证责任,从而加快构建中国式AIGC著作权法律规制体系,推动中国在全球范围AI立法领域掌握话语权。  相似文献   

8.
于文 《编辑之友》2024,(3):23-29
由人类提供创意构思、机器自主完成表达呈现的人机混合创作正在成为人类知识生产的主要方式,但各方对AIGC产权归属分歧巨大,严重制约了权益保护与产业发展。文章认为分歧的深层原因并不在于各方对人类智力投入的定性差异上,而在于对知识产权的制度功能存在认识误区。破解问题的关键在于正视知识生产的社会性以及知识产权对社会性生产的利益分配功能,从生产转型层面重建AIGC环境下知识生产的分配正义。由于人类创作与人机混合创作在利益保护上存在原则性冲突,文章提出在知识产权体系中增设与版权并列的新权利类型,对AI知识生产中的人类智力投入提供专门化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市场经济与信息资源共享有着密切联系,全社会信息资源共享需要市场经济带动,市场经济需要以信息资源共享来带动其更大发展。政府、企业、图书馆、学校是信息资源共享的主体。政府是信息资源最大的拥有者,起着宏观词控和公共服务的作用;企业追求最高共享利润,是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中的核心主体;图书馆、高校及科研院所既是信息市场上竞争的主体,又是免费信息享有者和重要的免费信息提供者。保护和实现主体权益的手段有:发展和完善规范化的信息市场;建立目标;坚持效益与公平原则;平衡利益关系。参考文献3  相似文献   

10.
汪琼 《图书馆学研究》2007,(8):46-48,23
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是图书馆间开展信息共享活动、分担共享成本、分享共享收益的群体行为。利益平衡是共享的基本原则。主导共享主体积极、主动地实现共享行为的是其内在与外部因素。共享制度体现社会信息公平获取的政府驱动力,共享需求体现了共享的市场需求驱动力。提出促进信息资源共享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11.
ChatGPT问世掀起生成式AI研究热潮。本文从复杂性范式出发,依循“是什么-会怎样-应如何”的逻辑分析生成式AI的理解路径。生成式AI是实现传播理性与非理性要素交织的新媒介技术,将内容网络升维成更具开放性的复杂巨系统。从社会影响来看,生成式AI作为智能主体和智能工具,可通过“替代”与“增强”人类脑力的方式,促进人类非理性逻辑与机器理性逻辑交织并深入社会表达之中,使普罗大众得以跨越传播“能力沟”并实现平均水平的智力增强,进一步打破精英宰制的社会并迈入“常人政治”的未来新社会。在治理方面,应摒弃机械控制论思路,以其道德伦理和算法伦理为原则,形成抓大放小的复杂性治理思路。面对未来发展,为避免陷入科林格里奇困境,应沿智能试错方案的思路,允许通过技术小规模试错来厘清发展路径,相关研究也应更关注生成式AI具体应用层的议题。  相似文献   

12.
科技信息资源是国家科技发展与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条件,在其共享各环节间形成了较复杂的价值关系。文章在分析了科技信息资源共享中的价值主体和客体的构成和特征的基础上,对价值主体之间(包括信息的提供者与提供者、提供者与使用者、使用者与使用者)以及价值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协调科技信息资源共享中价值关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2022年,AI绘画工具MidJourney、Stable Diffusion、DALL-E2等与生成式对话模型ChatGPT成功引爆AIGC,千万级用户的参与使AI模型快速迭代,同时也加速了潜在问题的出现。从发展进程来看,AIGC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其演进路径可以划分为辅助阶段、协助阶段与自主阶段。从产业应用来看,AIGC在传媒、影视、游戏、电商、音乐等场景的应用已较为成熟。从发展趋势看,AIGC将成为元宇宙时代的内容生产基础设施,“AI+人文”则是AIGC的主要发展趋势,而AIGC的发展关键点在于技术要素与商业要素的共同进步。  相似文献   

14.
文生视频大模型Sora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应用边界从文字、图片拓展到了视频领域。通过以Sora对视频类记者的职业规范可能带来的挑战为切入点,对生成式AI浪潮下新闻专业意识进行再思考。作者认为,原有的新闻专业操作要求需要有更广阔的外延,新闻从业者不仅要律己,更要学会如何他律于机器。人机协同中新闻从业者应占据“核查者”的主体地位,明确适合生成式AI条件下的职业规范意识和评价标准,新闻传播教育应训练学生如何使用及核实AIGC。智能传播时代不仅新闻从业者,全民的媒介素养都需要提高。  相似文献   

15.
【目的】AI技术的高速发展正带给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业巨大影响,自2022年年底以来,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高效强大的模仿创作能力刷新了人们对人工智能应用领域和参与深度的认识。文章旨在分析AI绘图技术为新闻业带来的机遇、风险与应对策略。【方法】通过梳理AI绘图技术的运行原理和特征,从“虚拟在场”和“深度伪造”两个不同视角考察AI绘图技术对新闻业的影响,并从技术革命、媒介伦理、传媒政治经济学等理论角度分析其中的风险和问题。【结果】根据AI绘图技术的逻辑特点,提出AI绘图技术在新闻业中的应用前景和发展方向,并对其中的风险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结论】应当加强政策引导推动AIGC技术的生产力转化,同时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和治理手段规范AIGC技术的开发使用行为,从而规避和解决其可能引发的风险问题。  相似文献   

16.
以ChatGPT为代表的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多元化应用,助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新业态的井喷式发展。AIGC在外观形式上已经高度趋同于人类创作的作品,但因受限于作品创作主体的逻辑,引发了AIGC“作品”认定的制度困境。从独创性、审美意义、价值宗旨、技术逻辑这四个要素出发,对AIGC的作品认定进行综合解析,不难发现AIGC已经具备可版权性的基础条件。因此,理应加快立法步伐,重构著作权法的作品类型制度,新设AIGC“作品”法定类型,以明确AIGC的著作权法保护路径,为AIGC的出版、发行以及市场交易等版权新业态提供制度规范与支撑。  相似文献   

17.
数字资源的生产、集成、传播和使用涉及多个权益主体,需要从法律、市场、技术等多个角度对各权益主体进行权利保护和利益平衡。本文从法律角度探析数字资源权益的分享与平衡,考察了各权益主体之间针对数字资源的权利的确认、权利的保护以及权利的利用机制。  相似文献   

18.
面对全球变局,人工智能技术在为多个行业提能增效的同时,也引发国际舆论场的深刻变化,为中国国际传播带来诸多挑战。作为人工智能技术的新形态,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技术的发展将加剧全球范围的技术垄断与偏见、信息污染与失序、技术依赖与专业失守、数字鸿沟与素养赤字。同时,AIGC给中国国际传播也带来数字赋能的重大机遇,有助于促进人机协同、讲好中国故事、增强用户体验,从而实现主体强化、叙事迭代和传播升级。要完成AIGC时代中国国际传播的生态重构,中国需要推动国际传播技术创新、增强全球数字沟通能力、加强AI国际传播法律规制、提高国际传播风控能力,以及提升公众国际传播素养。  相似文献   

19.
人工智能生成技术的发展使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与传统作品区分困难,并冲击传统著作权法的“人类作者中心主义”。我国理论界围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定位,形成了可版权说、不可版权说、其他权属说等不同观点,经司法与立法上的利益衡量,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具有可版权性的正当基础。而人工智能的“非人性”特征、创作囿于固定模型等现实障碍,可通过法律拟制的主体创设和生成内容的创造性予以认知突破。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著作权保护的标准是在主体方面应有实质性介入和贡献的人类,在客体方面应符合同等的独创性要求。在权利归属模式上应以人工智能使用者享有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为原则,以合同约定为例外。  相似文献   

20.
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原则及其实践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原则可归纳为开放原则、公益原则、公平原则和共享原则。开放、公益原则体现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性质,是原则之核心。公平、共享原则体现服务制度与目的。“开放”是服务的基础,“公益”、“公平”、“共享”在开放中体现;共享是目的,且通过开放、公益、公平服务去实现。这些服务原则相互作用,密不可分,贯彻于公共图书馆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参考文献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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