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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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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这部行政法规从制定、出台到实施都备受关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政府将快步迈向“信息公开时代”,众多专家学者更是希望它能成为中国行政法治的一个加速器。  相似文献   

2.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这部备受瞩目的行政法规从1998年作为立法研究课题立项起,到2007年4月公布,再到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历经十年“破冰”之旅。条例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公民的知情权,详细界定了政府的信息公开义务,表明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坚定决心和勇气,也开启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时代。  相似文献   

3.
本文对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英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从立法、监督管理和具体实施等角度进行比较分析,以求对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4.
公民信息获取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早在1766年瑞典就制定了《出版自由法》明确赋予公民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自上世纪四十年代一些国际法律文件确立该权利以来,世界各国都纷纷立法以保障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终于在千呼万唤后于2007年制定出台,而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相似文献   

5.
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今的世界潮流,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和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务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公众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这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从以前的理论探讨和立法研究阶段进入了关键性的实施与落实阶段,这是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及电子政务的重大进步.  相似文献   

6.
2007年4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8年5月1日实施。在国际社会,政府信息资源已经被界定为一项战略性资源。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已经从政策宣示、地方立法  相似文献   

7.
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今的世界潮流,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和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务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公众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这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从以前的理论探讨和立法研究阶段进人了关键性的实施与落实阶段,这是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及电子政务的重大进步.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含义与由来 《条例》把政府信息的含义界定为: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将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向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公开,或者依申请向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的活动和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相似文献   

8.
对政务信息公开给予关注和研究,可为档案学研究注入新的活力和提供新的思路.1我国政务信息公开的背景自2007年1月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到2008年5月1日该条例正式开始施行,再到2009年1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对条例的意见,足见国家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视和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透明的决心.政务信息公开是保障现代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的重要基础,推动公民知情权的发展和进步.政务信息公开促使国家权力真正趋于社会化,促使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良性互动.随着经济体制的变化以及社会的进步,政务信息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政府信息公开立法逐步被提上国家立法议程和司法实践议程.  相似文献   

9.
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兼论档案开放制度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制定到正式实施以来,给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开创了新的局面,也给我国的档案开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挑战。如何改革档案开放制度,使之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互衔接,引起了众多档案人的思考。文章从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的关系入手,对档案开放制度改革提出一系列建议。  相似文献   

10.
政府信息公开在个别西方国家已有很长的历史(例如瑞典最早尝试政府信息公开迄今已逾200年),但多数国家都在最近几十年乃至最近十几年、几年开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立法.[1]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11.
2007年4月24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主体、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条例》的颁布为政务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公众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从立法本意上看,《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从条文表述上来看,《条例》第六条就明确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从第九条…  相似文献   

12.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走上立法轨道,填补了我国同家信息公开专项立法的空白,在建设公开透明的政府,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方面带来深刻影响.从地方来看,广州市政府从2004年1月1日起率先施行了<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这是我国由地方政府制定的第一部最全面、系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政府规章.继广州市之后,上海、湖北、吉林、江苏等省市先后制定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条例、办法等.  相似文献   

13.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公共图书馆的实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赋予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和改善政府治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思路。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对政府信息管理提出的问题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共图书馆的关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引发的问题、由信息不存在引发的问题。公共图书馆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应建立起对政府信息记录的接受和保存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图书馆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降低公开的成本;公共图书馆应当成为政府信息管理的重要研究基地。  相似文献   

14.
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复议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咏梅 《档案》2008,(1):23-25
健全的行政复议机制是成熟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体系的标志之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得以真正实现的重要救济措施,凡是为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国家无不构建有行政复议制度。按照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虽然这类行政复议有其本身的特殊性,《条例》没有对此作出更详细的规定,但是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的处理属于行政行为,与此相关的行政复议应受到《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范。  相似文献   

15.
时洁 《档案》2008,(2):15-17
明确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是政府信息公开立法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包括公开信息的主体范围和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两个方面。严格地讲,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指政府公开的信息内容范围。本文拟就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美国《信息自由法》《阳光下的政府法》及《隐私权法》等法律中所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行比较分析,并提出一孔之见。  相似文献   

16.
郭梅 《新闻知识》2012,(2):46-48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立法的逐步完善明确了大众传媒的权利归属,即作为专业化的传播机构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大众传媒传播成本低、信息容量大的特点赋予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角色.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大众传媒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下的功能拓展了空间.大众传媒是政府信息的传播者、解释者、监督者、反馈者,同时还承担着代言公众寻求政府信息,建构政府形象,塑造传媒公信力的功能.  相似文献   

17.
推进和深化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各级公共图书馆是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场所。以此为标志,公共图书馆被纳入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成为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的新元素。  相似文献   

18.
自美国《信息自由法》(以下简称FOIA)出台并产生作用后,世界各国纷纷迈开信息公开立法的步伐,我国也不例外。2007年4月24日,国务院公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究竟《条例》与FOIA有何不同,还是只是FOIA的简易翻版?本文试图通过比较二者的制定历程、制定主体及具体操作等三方面内容,更理性地认识《条例》。  相似文献   

19.
善玉 《北京档案》2010,(1):34-35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次上升为法的高度。从《条例》实施至今一年半的情况看,很多学者十几年前就提出的包括公民的知情权、政府向民众公开信息是义务而不是职权、政府信息以公  相似文献   

20.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一次将档案馆明确规定为政府信息传播的专用通道,使档案馆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政府信息服务有了依据,政府信息传播也成为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尽的一种职责。《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4年多来,作为《条例》规定的公开查阅场所,档案馆在传播政府信息方面情况如何?有哪些问题需要改进?档案馆怎样才能扬长避短更好地为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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