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张雁群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6(5):45-48
如何处理遗失物的归属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现有法律及司法实践存在诸多缺陷,且日益暴露出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我国民事立法应在借鉴各国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明确界定遗失物之概念、法院作为遗失物接受管理机关及其法律地位、酬金制度、拾得人取得遗失物所有权、遗失物又遗失时的法律制度等,从而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的遗失物归属法律制度,更好地保护失主的财产权利,规范遗失物归属关系,进而使我国民事立法进一步得到完善。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律对于遗失物拾得制度的规定,还是比较全面的。但是,过多地强调了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而忽视了其该享有的权利,表现出有失公平的现象。法律规定应当在遗失物权利人和拾得人的权利与义务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通过增加遗失物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和在一定条件下的所有权,来平衡拾得人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3.
无论法律条文本身还是实践操作,我国现行遗失物拾得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亟待进一步改善。文章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高对重构制度必要性的认识,并提出完善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遗失物拾得制度的核心是返还遗失物。赋予拾得人报酬请求权不仅平衡了拾得人和遗失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且还会有效地激励拾得人的返还热情,有利于保护遗失人的权利。我国法律应赋予拾得人报酬请求权,应规定报酬请求权的种类、报酬数额,并明确规定拾得人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 相似文献
5.
桑萍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4(2):35-37
本文从悬赏广告入手,通过我国与外国两个遗失物案例的法律分析对比,对我国与外国关于遗失物民事立法制度进行探究和评析,指出了前者存在的种种弊端。建议在我国民事立法上确立遗失物拾得制度,对遗失物的归属和返还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6.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一项传统美德,一直以来,我国民事立法在拾得遗失物方面支持并维护这一精神。文章从比较法角度,对遗失物拾得制度中遗失物拾得人是否享有报酬请求权这一问题的立法选择进行简要的梳理,并对物权法中遗失物拾得制度的立法取向进行法理剖析。 相似文献
7.
论文明确了遗失物的概念,结合民法基本原理和各国立法经验指出我国《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存在不足,给出完善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8.
王明中 《贵州教育学院学报》2006,22(6):62-64
有关遗失物拾得制度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各国物权法均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在我国物权立法中,此制度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分析比较了古罗马法、意大利法、德国法等国家关于遗失物的相关立法规定的基础上,检讨我国该制度的立法现状,阐述了我国遗失物立法可以选择的立法路径。 相似文献
9.
王德利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2(6):24-27
遗失物归属是遗失物拾得制度的核心内容。关于遗失物归属有不同的立法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采取拾得人不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要求我国民事立法在遗失物归属制度上,应确立拾得人可以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履行了法定义务;非为不法行为;法定期间届满;失主不主张权利。 相似文献
10.
在《民法典》出台的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作为物权法中具有不容忽视地位的遗失物拾得的问题,也重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遗失物拾得的问题主要涉及拾得人的通知、保管、交付义务以及责任范围,报酬请求权及费用等多方面的内容。在这里,笔者仅就确立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和拾得物的归属问题阐述了自己观点,旨在抛砖引玉,引起人们对遗失物拾得立法的重视,完善我国的民法内容。 相似文献
11.
遗失物悬赏广告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护遗失人对于遗失物的合法权益和拾得人的债权请求权,是民事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本文介绍了遗失物悬赏广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对别国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做了比较、借鉴,最后对《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遗失物悬赏广告制度内容进行评析. 相似文献
12.
李小华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11,26(4):38-42,90
孟连傣族习惯法规定了拾得者一定的义务,同时也规定了拾得者的报酬请求权及一定条件下可以取得遗失物所有权的权利。这些规定与《民法通则》及《物权法》的规定很不相同,这两部法律均否认了拾得者的报酬请求权及取得遗失物所有权的权利。两相比较,孟连傣族习惯法的规定更为合理,既符合伦理学中人性类型的相对数量统计性规律,也符合经济学原理;同时,从实际效果来看,赋予拾得者这些权利取得的效果也更好。事实上,正因为法律规定的不合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拾得遗失物也未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处理。 相似文献
13.
丰华涛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4)
本文从遗失物相关法律制度入手,介绍了国内外相关立法,说明我国当前相关立法存在着种种缺憾。如对在实际生活中的相关纠纷难以解决,与国际相关立法脱轨等,并着重探讨了在我国《物权法》的立法工作中,应该明确规定遗失物拾得人享有报酬请求权。 相似文献
14.
王松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1):13-16,30
《物权法》明确规定了遗失物拾得制度,但存在着很多明显的缺陷,包括在权利人追回遗失物时向受让人支付的费用范围不具体、拾得人或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义务履行不明确、遗失物的保管方式与处理方法不科学等问题。因此,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通过司法解释加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5.
陈凤贞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3):82-84
我国《物权法》对遗失物权属的规定排除了拾得人取得遗失物之所有权可能。建立拾得人附条件取得遗失物所有权规则是权利与义务一致的要求,是公平与效率相协调的要求,在实践中应该依照过错与价值原则确定拾得人遗失物所有权。 相似文献
16.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物权法草案,规定拾得人归还遗失物后有权获得保管费或报酬。这使遗失物拾得中实现道德理想的愿望与世俗利益需求之间存在着的价值冲突显现了出来。本文通过对物权法草案中遗失物立法制度进行反思,并参照国外立法,对如何构建遗失物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7.
潘超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6(2):64-67
遗失物归还可否获酬是我国民法领域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构建遗失物归还可获酬的法律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遗失人的财产权利,有利于我国遗失物立法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我国公民权利范围的扩大,更重要的是它对解决民法中因遗失物而产生纠纷的问题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对现实经济生活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最终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和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18.
拾得他人遗失物的归属问题 ,不仅是道德问题 ,也是法律问题。将拾得遗失物交还给失主 ,是一种拾金不昧的美德 ,但将拾得物藏起来 ,不找失主 ,也不向有关部门报告。不仅是不道德的 ,更是违法的。但拾物人将拾得物返还失主后 ,是否有权向失主索求一定的报酬 ;遗物人通过新闻媒介或其它方式发出寻物悬赏广告取回遗失物后是否要履行其在广告中的承诺。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随着悬赏广告的广泛使用 ,由此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引起人们普遍的思考和关注。一、关于寻物悬赏广告中报酬性质的认定前不久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 相似文献
19.
朱金东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2(3):325-328,337
《物权法》关于国家所有权取得方式的规定,在征收制度的可操作性、无人认领遗失物的归属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国有土地收回等方面,均存在缺陷与不足。我们应当通过健全征收制度、确立拾得人有条件取得遗失物所有权制度以及妥善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国有土地收回问题来完善《物权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齐恩平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24-26,30
我国关于遗失物的法律规范仅限于《民法通则》等72条第2款的规定,简单且有缺陷,本文从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出发,对遗失物拾得的构成及法律效力进行论证,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