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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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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实施路径与策略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符合我国国情的、稳妥的民办教育转制路径应为:完成办学出资过户,划分民办高校资产类型;对现有民办高校举办者的办学出资总额重新进行审核、验资,核算民办高校国有资产、捐赠形成资产等;突出"合理回报"是办学奖励的特质,明确提取依据和标准;民办高校进行自愿选择并重新登记,制定新的学校章程。过渡方案可采取:转为非营利性捐资民办高校,转为非营利性不要求合理回报民办高校,转为非营利性要求合理回报民办高校,举办者要求撤资的民办高校转为营利性民办高校。参与分类管理试点的地区应满足以下条件: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能力较强,日常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民办高校数量与规模适中,办学层次完整;高等教育资源充足,公办高校质量较高;社会经济较发达,高等人才需求多样化。  相似文献   

2.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背景下,提升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公益性迫在眉睫。本研究运用扎根理论探析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公益性实现的影响因素,发现公共价值目标是公益性实现的规范导向;公共价值感知是社会公众对公益性实现的主观评价;公共部门通过公共资源配置增强学校公共性,与市场力量共同影响学校公共管理制度,促使学校放弃部分办学自主权以获取实际影响力,更好实现公共利益。政府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要通过确立公共价值目标、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共管理制度、注重公共价值感知等,共同促进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公益性的实现。  相似文献   

3.
民办高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制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争论伴随着我国民办高校成长的全过程.我国民办高校因其法律界定与现实界定的不一致、公益性法人性质与合理回报要求权的自相矛盾、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未得到合乎法理的界定等原因,而产生了营利性与非营利的法律冲突,这导致相互"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蔓延.沿着我国民办高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化的实践轨迹,分类界定民办高校法人性质、分类界定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资助与扶持义务,不仅有助于民办高校的分类调整与规范,而且有助于我国高校类别结构的优化.  相似文献   

4.
健全的约束机制是现代社会组织治理的需要,也是促进民办高校公益办学、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从我国民办高校运作的现实看,内外监督与约束机制的失效具有普遍性,并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教育的公益性,甚至成为制约我国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瓶颈。应以健全董事会制度和监事会制度为着力点,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民办高校内部约束;政府应基于教育公益性的理念,加强监管力量,明晰监管方向,健全监管方式,提升政府监管的有效性;积极培育和健全民办教育中介组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民办高校社会监督,促使其"公益性价值"的回归。  相似文献   

5.
第三条道路是在所谓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之外,允许并支持介于上述二者之间的一类民办学校得到发展,以扩大民办学校发展的空间,巩固民办教育发展基础的做法.第三条道路是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应当为第三条道路发展民办教育留下空间.现阶段我国民办教育的主体具有公益性和营利性的双重属性,在现实国情下,民办教育政策应当支持大力开拓第三条道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办学,更好地维护民办教育持续快速发展的局面.  相似文献   

6.
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基本思路是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目标是加强政府对民办教育管理和指导,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民办高校分类改革应坚持教育公益性、公平发展、自由选择、利益不损、分步推进等原则。推进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具体路径包括:完善教育法律框架;变革民办高校法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政府对民办高校的指导服务责任;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民办高校分流机制。  相似文献   

7.
●聚集社会闲散资本为办学规模资本●提高办学资本的稳定性●分离资产所有权与学校管理权●平衡资本寻利性与教育公益性矛盾 办学股份制,是以入股集资取得社会资本的使用权,以持股份额分配股息(不可分红,积累用于办学再投入)和承担有限风险,以招聘校长实行科学管理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一种办学体制。它可以规避民办教育实践中难以解决的许多困难,是运用股份制手段吸纳社会资金办教育、分离资产所有权与学校管理权、平衡资本寻利性与教育公益性矛盾的一种新尝试。 进行办学股份制的探索,对于推动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快公立学校…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办教育产权分割的方式有三种,即"一分法"、"三分法"和"两分法"。"一分法"的逻辑是学校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教育具有公益性以及办学资金主要来源于学费;"三分法"的逻辑是学校提供的产品是多样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数量较少以及教育财政投入比例呈递减趋势;"两分法"的逻辑是依据经济属性确定组织性质、与世界惯例接轨以及明确分类标准和完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9.
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必须定位在三个方面:坚守公益性是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体现产业性是增强民办教育竞争力的关键;增强选择性是未来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指向.当前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存在着公益性式微、产业性僭越和选择性不强三个方面的问题,必须通过强化政府责任,维护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品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民办学校的办学实力;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有序发展等方式,推进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黄洪兰 《高校教育管理》2021,15(1):69-76,86
随着《慈善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法总则》的颁布与修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法人性质和法人地位逐步得到明确.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不但可以定位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法人,实施法人治理,而且可在一定条件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在实践中,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出现了登记管理的程序性规范与《民法总则》法人属性相冲突、法人治理机制不完善、捐助法人内容不全面以及学校法人与举办者法律人格相混淆等问题.因此,我国应在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制度改革基础上,加快法律法规修订,保持法律法规内容的协调统一;推进捐助法人立法,构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捐助法人制度;规范法人章程的"立法"程序,规制举办者管理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学校法人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1.
黄洪兰 《高校教育管理》2021,15(1):69-76,86
随着《慈善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法总则》的颁布与修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法人性质和法人地位逐步得到明确.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不但可以定位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法人,实施法人治理,而且可在一定条件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在实践中,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出现了登记管理的程序性规范与《民法总则》法人属性相冲突、法人治理机制不完善、捐助法人内容不全面以及学校法人与举办者法律人格相混淆等问题.因此,我国应在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制度改革基础上,加快法律法规修订,保持法律法规内容的协调统一;推进捐助法人立法,构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捐助法人制度;规范法人章程的"立法"程序,规制举办者管理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学校法人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2.
我国有着悠久的私人办学历程.自孔子立私校、注"六经",以"文、行、忠、信"教弟子以来,私立学校就成了教育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公立学校并列而行,共同承担着培养人才促进社会发展的重任.当前,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满足各种层次教育对象的需要,推动社会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办学主体与资金来源的特殊性,使民办教育在办学目的、办学形式和办学状况等方面出现了多样化特征.以各种目的和形式所举办的民办教育机构层出不穷,从而引起了教育系统的混乱,滋生了有损受教育者权益的不良现象.为了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促进民办教育的规范化发展,确立民办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后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教育中争论多年的能否营利、投资人回报、产权、办学自主权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关于民办教育可以取得"合理回报"的规定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相似文献   

13.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民办教育以来,发办教育迅速发展,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社会地位下断提高,产权关系明确、拥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经营方式先进、注重教育教学质量等是民办高校取得成功的关键。在新的世纪里,民办高校将在生源、师资、资本、就业等市场与公办高校展开竞争。  相似文献   

14.
关于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制度设计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为化解民办教育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对民办学校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是一项极具意义的创新改革。但值得注意的是.分类管理制度设置不应该迫使社会资金只能在投资办学和捐资办学之间选择。对于营利性民办高校.不能完全将其等同于企业.将其纳入企业范畴管理不仅有违于事理.也有悖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而对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不能将出资办学人的出资等同于捐资.出资不意味着出资者必须放弃其出资所有权.或其对学校资产应享有的权利。基于公共产品理论.挟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是现代服务型政府职责的题中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15.
随着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的逐步发展,关于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与营利性的问题,一直是专家关注和讨论的热点。其中一种观点认为,民办高校办学有多种目的,可以兼顾营利性和公益性。这种观点一方面反对民办高校以营利为唯一目的.另一方面认为公益事业不是慈善事业,公益性并不一定体现在不能营利上。民办高校在产品的属性上属于私人产品。因此,投资主体必然会追求资本的保值增值;同时民办高校所提供的服务属于教育范畴,因此亦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我国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与营利性这两者既不属于同一范畴的一对矛盾,也不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营利性并不一定妨碍民办高校的公益性.公益性和营利性并不矛盾.可以并存。  相似文献   

16.
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特殊组成部分,对丰富我国高等教育资源,探索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道路具有不同于公办院校更不同于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独特意义。政府要给予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更多财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鼓励政策,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赋予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更多改革实验的空间。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及时抓住机遇,着力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教师评聘机制,突出特色办学,打造品牌等,探索办学发展新路径,为社会发展提供教育和科研服务,为实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良性竞争生态环境,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独特的力量。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1949~1978年间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的考察,揭示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的历史命运,我国历史形成的"民办教育"的原义,民办教育在人民共和国教育历史上的特殊地位,人民共和国办学的"鼎形"体制.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面临困境,举步维艰.美国私立学校办学经验对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有如下启示:第一,政府时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民办教育要加以区分并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资助;第二,鼓励教育家和社会名流办学,以先进的理念引导民办学校的办学方向;第三,民办学校要树立服务意识,发挥办学机制灵活的优势,办出特色.  相似文献   

19.
民办高校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力量.建成教育强国,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需要民办高校的高质量发展.当前,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还面临着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力度不够、民办教育政策的衔接协同不足、民办高校整体办学层次不高等诸多瓶颈.新发展格局下,民办高校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和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及法规制度体系,启动国家一流民办高校建设工程.  相似文献   

20.
中国民办教育:捐资与投资之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间蓄势待发的巨量游资为教育提供了充分的财力保障。我国相关教育立法将非营利性作为民办教育最基本的制度定位,但同时,又允许自然人办学和法人办学并存。在现实中,合理回报与不以营利为目的相互纠缠,政府管制措施与相关法规政策之间相互抵牾。需要破除捐资办学的迷障,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使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真正形成共同发展的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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