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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海商法的修改已经被提上了日程.根据专家及学者的建议,修改涉及很多问题,租约提单的仲裁条款的效力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随着世界上一些主要的海运国家纷纷在修订后的仲裁法或海上货物运输法中明确此类条款的效力,也由于在实践中对该类问题的解决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因此,在修订的海商法或仲裁法中对此作出规定是非常有益的.本文在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该类仲裁条款效力规定的基础上,试对海商法的修改提出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2.
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与应用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是运输契约的证明,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根据提单的签发人不同,提单可以分为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然而.在实际运输中,由于分不清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给航运业务带来许多纠纷,因此有必要从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来探讨两种提单在不同情况下的应用.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学实践在物权法以及《海商法》领域与国际海商法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匹配,《海商法》对提单有关规定导致记名提单与不可转让提单在法律性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使记名提单与海运单在其法律性质上被等同看待。在未来的《民法典》中必须确立物权法律制度,对提单的定义必须作适当的修改或单独对《海商法》中的记名提单、海运单以及电子提单等进行立法,使提单作为国际贸易中极其重要的一种物权性单证。  相似文献   

4.
承运人拒签提单法律责任的不同认定将对举证责任,诉论时效,损害赔偿等产生不同的影响。准确认定承运人拒签提单的法律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作者从提单的功能属性方面,对4种观点分别进行了剖析,并明确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承运人无正当理由拒签提单的情况下,根据其主观恶必,可让其分别承担侵占的刑事责任或违约责任。在承运人基于合理正当的理由拒签提单的情况下,则可以免责。  相似文献   

5.
提单在国际贸易和航运中充当承运人收受货物的证据,又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以及承运人交付货物的惟一凭证。因此,从理论上和立法规定上界定清楚提单的性质非常必要。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以明确并非所有的提单均为物权凭证,而有些为物权凭证的提单也并非所有权凭证。  相似文献   

6.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代表货物的所有权。然而,在国际贸易中,提单的使用也带来种种风险。本文对提单风险进行分析,以防患于未然。  相似文献   

7.
承运人拒签提单法律责任的不同认定将对举证责任、诉讼时效、损害赔偿等产生不同的影响。准确认定承运人拒签提单的法律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作者从提单的功能属性方面 ,对 4种观点分别进行了剖析 ,并明确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在承运人无正当理由拒签提单的情况下 ,根据其主观恶性 ,可让其分别承担侵占的刑事责任或违约责任 ;在承运人基于合理正当的理由拒签提单的情况下 ,则可以免责  相似文献   

8.
简论电子提单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提单一种新兴的货物运输单证,它是由电子密钥(密码)和电子数据文件组合而成的数据电文、具有无形性的特点,电子提单与传统提单相比较,在表现形式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而使两者在法律属性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相似文献   

9.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正本提单是卖方凭以付款,买方凭以提货,承运人凭以交货的依据。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然而,在国际贸易中,提单的使用中存在种种风险。本文对提单的风险作出分析,并提出了几点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0.
根据现行国际贸易理论,提单是可以转让的,记名提单是提单的一种,那么,根据三段论的推理过程,我们必然得出结论,记名提单是可以转让的。但现行理论却告诉我们记名提单不可转让。这种违犯逻辑推理的结论源于法律的强行规定。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有三种:或者改变三段论的大前提,即提单不一定是可转让的;或者改变三段论的小前提,即记名提单不是提单;或者改变法律规定,即记名提单可以转让。这样一来,理论与法律规定之间就取得了和协一致性。而最可行的方法应该是第二种或者第三种。  相似文献   

11.
无单放货给各方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仅供议付提单”似乎能解决目的港“货到单未到”的矛盾。“仅供议付提单”名为提单,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提单。“仅供议付提单”并不会在将来取代传统提单。与传统提单相比,当事人在其中的法律地位将发生巨大变化。我国出口企业使用“仅供议付提单,”实质上使自己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实在有必要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2.
法规文本须以规范的文字表达,以体现其权威性与准确性。中远提单条款文本事实上在中国航运界正起着指导性的作用。然而现存的若干英语语言错误多见于中远提单英语条款中的中式表达形式。  相似文献   

13.
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单自问世以来,在国际货物运输和国际贸易领域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随着新科学技术在航海领域的应用,船舶航行速度及码头装卸效率的提高,尤其在短程运输中,传统的提单流转过程不能适应这种快捷的变化.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出现了各种各样凭非正本提单(如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的变通作法.这种作法在实践中对疏通货物、提高效率的确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加大了承运人的责任风险.针对近几年来无正本提单放货案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日渐增多的现状,本文从提单的法律性质入手,分析了“无单放货”行为侵犯物权和违约的性质,借此引起承运人及其代理人对该问题的注意,并提出了相应的规避方法及应对措施,希望为提单持有人保护其权益提供选择的方法.  相似文献   

14.
在阐述国际多式联运单证法律概念及类型的基础上,通过与海运提单和运单的类比,进一步明确:基于国际多式联运而签发的国际多式联运单证本质上是一种新型运输单证,它借鉴和吸收了海运提单和运单各自独特的功能,集两者所长以适应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实际需要。具体而言,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的法律性质类似于海运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可以转让流通;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的法律性质则更接近于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随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方式的普及和迅猛发展,这种建立在提单和运单体制基础上的国际多式联运单证新体制,会在国际运输中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15.
文章对提单的债权效力与物权效力进行了探讨 ,全面分析了提单的性质。认为提单的物权效力并不代表货物所有权 ,而只是表彰一种货物占有权  相似文献   

16.
试论提单的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术界对提单的功能持有不同的观点,本在梳理他人见解的同时,提出: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一张货物单据,是一种物权凭证等观点,以期与广大学界一起商榷。  相似文献   

17.
提单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文件。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的风险无处不在,比如提单在签发时,提单在流转时,提单在提货时都有可能存在风险。为了发挥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各方当事人应充分认识提单风险,提高防范意识,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8.
本文阐述了无单放货情形增多的贸易背景,指出现实中与无单放货相关的情况颇为复杂,大多数情况下,承运人要承担责任,尽管他会提出各种看似合理的抗辩;少数情况下,某些特殊的法律事实可能会使提单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受到削弱,这时承运人即使无单放货也无须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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